清朝历史上的包衣和辛者库有什么区别?

流星小子


就像酒店领班与普通服务员,本质上并没有区别。清朝的“包衣”指的是世代奴仆,清朝入关前,将大量的战俘等编入八旗,他们并没有人身自由,而且世世代代都是奴仆,除非主人特许否则不能够脱离。

看过清宫剧也知道,清朝以自称“奴才”为荣,满清包衣虽然作为奴仆,但是却也能够拥有自己的官阶、府邸、奴仆与财产,“奴仆”的身份只是相对于他们的主人而言。同时作为包衣,他们也不必服兵役、徭役等等。


包衣也是旗人的一种,他们虽然是“奴仆”,但服侍的只有皇帝与皇族成员,并不是所有旗人都能够拥有包衣奴才的。内务府上三旗,即正白旗、正黄旗与镶黄旗的包衣完全属于皇帝,只服侍紫禁城。而下五旗包衣所服侍的,就是亲王到辅国将军等高等皇族。

《甄嬛传》中的夏冬春被视作家世不低,其出身“包衣佐领”家庭,也就是说夏冬春家就是个高级奴才头子出身的小姐。清朝包衣的出身可见一斑。


除此之外,包衣还有一种就是“辛者库人”,其实身份待遇上并没有太多区别,不过辛者库人从前的工作非常辛苦,所以被认为低人一等。其实包衣与辛者库的区别,打个比方就像酒店领班与普通服务员的区别。

清朝康熙帝的良妃卫氏,出身辛者库;而雍正帝胤禛的生母德妃乌雅氏,还有嘉庆帝颙琰的生母令皇贵妃魏佳氏,都是内务府包衣宫女出身。


澹奕


包衣,满语为booi,意思是家里的,包boo是“家”的意思,衣i是虚字“的”,包衣一般是booi niyalma即包衣人(家里的人)的简称。


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说,氏族成员除了与本氏族有血缘关系的亲属,还包括了因通婚而加入该氏族的妇女和被氏族收养及接纳的外氏族人
。这些非血缘关系的氏族成员,在实际的生产、生活中,处于氏族组织的次要地位,是为服务于氏族而出现的,这些人因无权参加氏族会议及享受氏族的其他一些权利,结果,在阶级和等级出现时,也失去了拥有财产的权利,多处于所在氏族的下层和服从性地位。

清朝入关之前,凡所获各部落俘虏,均编入“包衣”,分属八旗。“包衣”即是奴仆,在法律上,他们的隶属、居住、生活、婚娶全无自由,而且他们的奴籍是子孙相续的,非得主人的特许不能脱离。所以就其性质来说,包衣就是世仆。

不过,包衣之所谓奴仆,是对他们的主人而言的,他们可能另有自己的官阶,自己的财产,甚至自己的奴仆。凡是隶属包衣者,不必再服兵役、徭役、其他劳役等。

清入关后,属镶黄、正黄、正白上三旗的隶属内务府,上三旗属于皇帝,包衣就是皇帝的奴仆;属正红、镶白、镶红、正蓝、镶蓝下五旗的隶各王府。

辛者库亦称“身者库”,全称为“辛者库哲特勒阿哈”(满文为sinjeku jetele aha),直译为“管领下食口粮的人”。

清朝经常把一些判罪的贵族、官僚、官商及其亲属罚入内务府所属“辛者库”为奴,用以维护纲纪秩序。史料中有关“辛者库牛录”的最早记载是天命六年(1621)十一月二十一日:“自萨尔浒迁户至辽东……管屯守堡各赏银五两。八贝勒家之辛者库牛录额真、备御及千总等各赏银十两。老叟等各赏银三两。”这条材料说明“辛者库牛录”最早是分属于各旗主贝勒家,想必只是内务府正式产生后,“辛者库”才专隶内务府。 另有一条史料:天命七年(1622)正月初五日,汗曰“于辽东所获养猪之汉人及绣匠等有用之汉人,收人辛者库牛录新获之五百丁中”。

由此看来,早期“辛者库牛录”的来源还包括了那些被俘获的有一技之长的手艺人。

《大清会典》在解释管领下人口粮的给发标准时说:”凡管领下俱为辛者库人,其无官地者,十岁以上为一口,月给粮三斗六升;十岁以下为半口,月给粮一斗八升……至从前缘罪入辛者库人,其口粮一体支给。“(《大清会典卷76《内务府 会计司》)这段记载告诉我们,所有管领下人都是辛者库人,其中分为管领下原有的组成成员辛者库人和”缘罪入辛者库人“两种。

总之,辛者库和”罪人“不是一个概念。辛者库分为内务府辛者库,即上三旗辛者库(内管领);王公府第之辛者库,即下五旗辛者库(府属管领)。


邓海春


包衣,是清代八旗制度内的一种组织,本身也属于八旗旗人的身份之一。

清代八旗内人丁大致上可以分成三种,第一种是“八旗旗分佐领下人”,以前学术界称之为“正身旗人”,但是现在这个词已经不用了,因为指代和定义有些问题。第二种是“八旗包衣旗分下人”。第三种是“八旗户下人”。其中第二种人即是“包衣人”,也就是包衣。

包衣旗人,是专门服务高等皇族的一种特殊旗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其一,包衣旗人属于旗人的一种,而不是属于奴仆。其二,包衣只服务皇帝一家以及高等皇族,即只属于“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其他旗人,无论是不是皇族,无论有多高门第,属下都是没有包衣旗人的。具体来说,上三旗的旗主是皇帝,所以上三旗的包衣旗人属于皇帝一家。下五旗的旗主是亲王到辅国公,所以下五旗的包衣旗人属于高等皇族。

“辛者库”是满语“sin jeku jetere aha”的音译简称,意为“食口粮之奴仆”。清代包衣旗人内部还分成两种人,一种叫“包衣佐领下人”,一种叫“包衣管领下人”,二者身份差不多,只是所属的机构不同。而“包衣管领下人”内部还有两种人,一种叫“包衣管领下人不食口粮人”,一种叫“包衣管领下食口粮人”。其中“包衣管领下食口粮人”就是题主所谓的“辛者库人”。

一般认为,辛者库人的身份比包衣佐领下人以及包衣管领下不食口粮人都要低,这是因为三者虽然同是私属性很强,但旗主、领主们习惯让辛者库人专门充当洒扫、织补、劳力等下等工作,而包衣佐领下人和包衣管领下不食口粮人的工作则相对体面。正因为辛者库人做的经常是旗人中地位最低的工作,所以当外八旗的旗人或包衣佐领下人、包衣管领下不食口粮人犯了重大过错时,经常受到“打入辛者库”的处罚,即是降低了他们在八旗内的身份。正因为以上的缘故,在清初时,包衣管领下食口粮人即辛者库人普遍被外八旗人乃至于包衣佐领下人和包衣管领下不食口粮人贱视。

所以说,旗人>包衣旗人>包衣管领下人>包衣管领下食口粮人(辛者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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