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馬車上的其他人會擔責嗎?爲什麼?

蘭溪250


此結案大快人心,為警方點贊[贊][贊],但有幾點須提醒:一、劉海龍罪惡滔天,該死,其同車人員明知他私藏違禁品卻不阻止,明知他喝酒駕駛卻不阻止,應連帶問責;二、律師周xx未經勘察,妄下於海龍是“防衛過當和故意殺人”的結論,應向受害人於某賠禮道歉,並應主動註銷律師資格證書;三、劉海龍家屬及隨車人員(未阻止劉海東行為)應向於某道歉和經濟賠償。



音樂人鴻恩


我們一直遵循一人做事一人當,其他人沒有參與,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他們也參與打鬥肯定也會承擔相應的處罰,這個案件劉海龍是罪魁禍首,他是導致事發的原因。

這是一起不該發生的悲劇,由於劉海龍的莽撞葬送了性命,最後判決於海明不承擔任何責任,屬於正當防衛,這個判決大家還是比較欣慰的,這件事似乎平息了但留給我們深深的思考,做人必須大度,寬容。

劉海龍第一次毆打於海明的時候,大家也進行了拉扯,只是掙脫後大家也沒有太在意,感覺劉海龍不會吃虧,第二次拿刀的時候大家還是進行了勸阻,但無濟於事,囂張的劉海龍根本不可理喻,這種人不可能講道理的,法律在他們腦子裡非常模糊,似乎無關緊要,劉海龍這種秉性的人,平時也是那種囂張跋扈,在一起玩的都怕他,誰也不敢惹他,所以根本阻攔不住他。

視頻大家也看了,不是沒有阻攔,根本阻攔不了,這種人體格健碩,一般人根本攔不住,也只有於海明能擺平他,上來拿起刀就是猛砍,他不懂法律嗎?他特別的懂,蹲了10多年監獄,監獄裡面天天教育他早就明白了,只是這種人屬於那種屢教不改,思想頑固,玩世不恭的貨色,有一種天不怕地不怕的惡劣秉性。

這種人再坐10年牢還是這樣,根本教育不過來,他始終認為就是唯他獨尊,他就是王,誰都得怕他,這是事件發生的主要因素。

同車的人肯定沒有責任,主要原因還是劉海龍,他是這件事的主要參與者,發生打鬥也是因為他的莽撞,還是希望大家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千萬不要犯傻,這件事情的發生絕對不值當的,這是一件不該發生的悲劇。


大海傳媒


崑山檢察院、公安好樣的。不過這下北京亞太律師事務所的周保民(周垃圾)和德陽王葦(王垃圾)的不當言論就不好過了,他的言論是反正常邏輯思維的,黑白顛倒的、不正義的、思想是扭曲的、在社會上引起公憤,這樣的律師是社會的毒瘤、人渣、是律師界的敗類。所以建議律師界清除這樣的人渣,還社會一片良好風氣的淨土


凸凹aa小夜曲


劉強強有責,他應該知道寶馬車壓線闖入自行車道已屬違章,還下車和自行車主理論,如果他下車後和氣的與於海明說話,兩人就不會糾纏,當時自行車已移上人行道,劉海龍要等劉強強和另一女上車才能開車,但劉強強和於海明還在理論,劉海龍這才下車,使事態升級。兩個女的均無責,劉海龍下車踢打,升級到持刀砍刀,可能有在女友面前呈威風的念頭,但這不能恆女友,只怪他自已。


用戶6897293305961


寶馬男,是用刀背在裝B,事實證明白衣男很快出院;不管白衣男還是寶馬男,只要是人,心中都有愛!寶馬男的悲哀就是,不該拿出兇器裝B,他的目的是裝B,裝老大!不想致白衣男性命!白衣男已是40多歲的人了!不是20幾歲,應該理性!你有家庭孩子,父母;寶馬男也是!不應該致人於死地!在砍傷之後,便追著砍!對待生命,人人平等!有案底好,沒案子好,用平淨的心看待事件,在美國是無罪的,在中國,叫英雄也許不合適!畢竟是一個生命,錯不該死,!一位農民的意見,不要噴!!!


德正99403671


3300

用戶db888818

這個不是單純的裝b,抖狠,而是擂肥,請查收視頻27秒往後看,不要問我為什麼知道,這個只是二十多年前的老套路了,只是接下來的劇情沒有往預訂方向發展。按套路先唬住自行男,說車撞壞了,賠錢,那知自行男,家裡窮,不想賠,於是動手了,腸哥一看僵持不下,出來裝b了,自行男不懂事,加上性格倔,腸哥個子小,還了兩下,這下子有點騎虎難下了,便返車上拿刀,本以為拍打兩下,威脅一下,就可收錢走人,不想劇情到這個時候升級了,腸哥一味的想充能,加上沒唬住自行男,面上無光,連著幾下下重手了,於是乎發生了一連串的錯誤劇情,後面的事情大家都清楚了,自行男撿到刀後,進行了一系列反樸,這裡視頻看得不是很清楚,第一刀估計是在肚子上,這就已經是致命傷了,第二刀是從上而下,也是在肚子上,這時候及時救治也許還來得及,但離死不遠了,後面的幾刀都是無觀緊要的。


用戶db888818


實話實說:

一個是真裝逼,為了所謂江湖上老大的威風,打打人,耍耍刀,在小弟面前露幾手,

好以後揚名立萬,可能沒真往死了砍,進去過幾次,知道真的幹一大刀下去,又是好幾年的牢獄。只是裝過了頭,得饒人處不饒人,最後命喪無名人。

一個是真敢砍,忍無可忍,無須再忍,老實人發了怒,連自己也怕的。

兩個人都是悲哀的結局,一個想裝逼,命沒了,一個想過平凡日子,最後殺了人,求心理陰影面積?

人在江湖飄,最好不帶刀,能用拳的就不要用刀,能用口的就不用拳,能用文明禮義解決矛盾的最好不用口,事以了,且行且珍惜……!


點石成金177642669


法律上的事由周律師回答,我們普通百姓認為,寶馬車上的其他人必須擔責。龍哥的死,他她們有很大責任,龍哥家屬一定要起訴他她們。請周律師代理,肯定贏。他她們一起讓龍哥喝酒還酒駕,出了事他她們先下車理論,故意激怒龍哥。那個男的肯定和龍哥在經濟或男女問題上有芥蒂。那兩個女的是那種娼妓不如之女,龍哥你不下去用刀砍擋咱車的人,我們就看不起你,以後別想。。。


用戶92962608495三木


其實寶馬哥就是一個傻逼,開始動手打人,別人都不敢還手了,還非要回去拿刀,其實寶馬男拿刀也不敢殺人,無非就是想出出風頭,但是在白衣男心裡就不是這樣想了,自己有理還被別人這等欺負,稍微有一點點男人氣概的都會爆發反抗,只是空手只能裝著捱打的份,一旦機會來了,肯定會拼命反抗,砍第一刀下去的時候就沒有回頭了,因為寶馬哥也沒放棄搶刀的機會,所以白衣男只有剁剁剁,終於得到了一個圓滿的結局。


user8312320992276


寶馬男的逃跑應該屬於臨場躲避,沒法排除他的反撲可能,他朝寶馬車後座方向跑明顯有一個停頓動作,(並且那把刀就是從那裡拿出來的),被電動車男拾刀追砍,假如電動車男不追砍,寶馬男又從車中拿出槍來,電動車男必死無疑。因此電動車男當屬特殊防衛 ,另外,電動車男從拾刀到把對方砍倒的時間是秒計算的,沒時間考慮其它事情,就想自己能活著,所以,更可屬於正當防衛。沒有防衛過當的可辯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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