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进驻湖北,举报电话、邮箱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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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精神,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近日进驻湖北。8月31日,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督导湖北省工作动员会在武汉召开,督导组组长王伟光、副组长倪虹就做好督导工作分别作讲话,省委书记蒋超良作动员讲话。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马国强主持会议。

王伟光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督导组这次进驻湖北省,主要是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等督导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聚焦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边督边改,共同推动湖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深入开展。

王伟光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标本兼治,严格责任追究,将督导作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以督导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推进各部门齐抓共管;以督导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沿着正确方向深入开展;以督导推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确保攻坚克难、除恶务尽、务求实效;以督导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王伟光表示,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持依靠群众,摸排和严惩了一批黑恶犯罪行为,深挖出了一批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他希望湖北省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各有关部门都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持续发力,搞好衔接、协同作战,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构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蒋超良表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蒋超良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把接受督导作为践行“四个意识”“两个坚决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实践、作为补齐我省扫黑除恶短板的重要机遇,切实增强接受督导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力支持配合,实事求是汇报,严守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切实立行立改,全面落实中央督导组的督导意见,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会上,倪虹还就做好督导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条件保障等工作提出了要求。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成员,湖北省党政班子相关成员,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主要领导,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武汉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其他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当地通过视频会议参加会议。

根据安排,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督导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督导进驻期间(2018年8月31日-9月29日)设立举报电话:027-88510838,举报信箱:武汉市A77830邮箱。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导组职责,中央第7督导组主要受理湖北省涉黑涉恶问题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杨军

答记者问

8月31日,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杨军接受记者专访,就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是如何谋划、部署和推进的?

杨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省率先召开会议研究,成立28家市直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门力量组建办公室,办公室下设综合督办组、侦查打击组、执法监督组、基层组织建设组、执纪问责组、宣传组6个专项工作组,配套出台领导小组全会、专项工作组联席会、线索交办督办、重大案件会商等10余个工作制度,建立政法机关与纪委监委、组织等部门协调机制,将犯罪线索及时导入工作程序,派出督导组到各地区、各部门进行督导检查,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推动专项斗争全面开展。市长董卫民同志以身作则,深入西塞山区调研指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本人8月18日到联系点阳新县白沙镇同斗村、开发区大王镇坎下村了解专项斗争推进情况。市委常委每个同志都有1-2个联系点,包点调研督导。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专项斗争工作4次,召开领导小组全会5次、各类专题会、调度会、推进会14余次。

记者:如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杨军:主要采取四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全面摸排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清仓”,全方位收集各类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二是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利用行政权力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集体生产、侵吞集体资源、利用宗族称霸一方以及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招投标等中勾结黑恶势力、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坚决打击涉黑涉恶“保护伞”。建立政法机关与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对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政法干警,无论涉及到谁,坚决依法依纪处理。已对3名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四是严肃查处工作推进不力问题。对党政机关、政法部门、各参战单位在落实专项斗争责任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玩忽职守、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的失职失察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已查实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组织处理6人;立案审查5件,采取留置措施3人。阳新县三溪镇正科级干部明某任职期间担任当地明氏族长,操纵宗族成员霸占土地,参与组织宗族人员殴打他人致轻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对6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

记者:中央指出,要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人民战争如何体现人民性,全市在动员群众参与、增强群众信心上采取了哪些举措?

杨军:我们始终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方针,通过公布举报电话、案情回告、向群众报告工作等途径让群众来参与、评价。为动员群众参与,出台了专项斗争宣传方案,春节前市委政法委、市直政法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接受电视采访、在媒体上公开表态发言、发表署名文章。各地各部门通过网上网下、内外结合等途径强力发声,掀起强大宣传攻势。截至目前,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座谈会30多场次,设立举报信箱50多个,张贴通告10万余份、悬挂横幅8600余面、粉刷标语墙2万多面、户外电子显示屏5000余块、发放致全体市民一封信60万余份,发布新闻稿件70余篇,普法短信10万多条,向群众发放测评问卷5万多份。我们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和问题,对发挥重要作用的,将予以奖励。

记者: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前已取得哪些成效?

杨军: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8月,全市共破案156起,刑拘犯罪嫌疑人545人,打掉涉黑恶团伙65个,其中9个团伙案件按照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为定性定罪方向办理;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462件。大冶乔某涉黑涉恶案在大冶法院公开庭审,19名犯罪嫌疑人,18人当庭认罪,打响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枪。

记者:如何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杨军:巩固基层政权是专项斗争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组织部门结合“两委”换届,加大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力度,调整村(社区)主职152名、副职216名,并对后备干部进行“政治体检”,终止1名后备干部人选资格,严把选人用人关。组织党员干部签订扫黑除恶承诺书,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重要学习内容。给予组织处理4名干部,并对典型案件倒查问责,查处西塞山区工业园区石龙头村民兵连长刘某吸毒问题,在给予刘某开除党籍、责令辞退的同时,约谈相关责任领导,对西塞山区通报批评。下一步,继续统筹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将对曾经涉黑恶的党支部,在黑恶势力被打掉后,迅速进行整顿,健全长效机制。依法开展农村宗教宗族活动场所整治。推动城乡治理现代化,增强城乡基层对涉黑恶问题的免疫力。

我们坚信,在全市广大人民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打好这场硬仗,为黄石高质量发展,打造创新活力之城、先进制造之城、现代港口城市、山水宜居之城、历史文化名城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你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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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的专项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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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斗争的时间安排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

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三个“事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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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年工作的重点

2018年

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

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

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扫黑除恶五项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扫黑与打黑的区别

“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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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恶势力“保护伞”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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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打击对象包括的十个方面

①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②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③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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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⑤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⑥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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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操纵、经营“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⑧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⑨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⑩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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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特征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有四个方面的特征:

①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②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③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④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恶势力组织

《刑法》这样解释: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来源 | 黄石发布综合湖北日报、黄石日报、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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