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與送審稿「雙管齊下」,但教育工作者無需恐慌

《意見》與送審稿“雙管齊下”,但教育工作者無需恐慌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佈《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進一步強化校外輔導專項整治工作。8月21日,中信證券教育板塊微信公號發佈《重磅!國務院辦公廳發文規範校外培訓機構,影響幾何?》一文,對《意見》進行詳細解讀。

受此影響,老虎證券顯示8月22日凌晨美股收盤時,在美上市的線下教培巨頭紛紛“中槍”:新東方報收79.05美元/股,下跌8.15%;樸新教育報收13美元/股,下跌7.60%;好未來報收30.95美元/股,下跌5.18%。前幾日港股教育板塊齊跌的景象,於美股有重演趨勢。

《意見》與送審稿“雙管齊下”,但教育工作者無需恐慌

前有新民促法送審稿施壓,後有《意見》逼近。在中國做教育的公司難道真已陷入進退不得的尷尬境地?藍鯨教育結合各方資料整理分析,發現行業無需悲觀。

《意見》有的放矢,監管層並非一味打壓

中信教育在《重磅!國務院辦公廳發文規範校外培訓機構,影響幾何?》中給出分析,認為“本次意見對中小型培訓機構、不規範的培訓機構影響是巨大的”。但其同樣表示對大型機構而言“短期來看,可能造成師資、場地等成本有所上升,但幅度估計有限,是階段性盈利能力的影響;長期來看,市場更加規範,龍頭機構的市場份額將進一步提升。”

同樣是在8月21日,天風證券一則名為《國務院發文規範全國教培市場,頂層加碼引導市場健康發展》的研報,對此次意見的解讀則相對平和。其表示“政策旨在規範市場發展,而非打壓教培。未來行業趨勢或向頭部機構集中,大型機構受益規範成本較低及中小機構關停流量,行業馬太效應或逐步顯現”

結合兩家證券公司研報,及《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全稿,藍鯨教育認為有以下幾項條例值得廣大教育工作者注意。

《意見》與送審稿“雙管齊下”,但教育工作者無需恐慌

從社會屬性和媒體屬性出發,我們將重要條例分為兩類:一是“促進”,二是“平穩”。從教師資質、辦學安全和進度一致的角度出發,是促進教育公平和規範市場的必要之舉;

從信息透明的角度出發,是公眾對境外上市教育公司做好監督的必經之路。

從“平穩”三項的角度出發,則是監管層對剛剛從野蠻生長的狀態中走出的教育行業又一記“敲山震虎”。如下圖所示,據藍鯨教育不完全統計,截至半年前的2018年2月,近三年僅媒體曝光就已有近20件教育培訓機構倒閉或跑路事件,涉案金額達十幾億元。

《意見》與送審稿“雙管齊下”,但教育工作者無需恐慌

故從維護教培市場平穩運行的角度出發,“平穩”三項可大大提高市場規範程度,廣大中小機構短期內“哀鴻遍野”的狀態不可避免;但監管趨嚴倒逼市場提高結構優化力度,此次《意見》出臺,從監管層的角度出發可能更偏向於對行業“疾風識勁草”抱有期望。

民促法送審稿風波剛過,行業需謹慎解讀《意見》

8月10日受民辦教育促進法送審稿影響,赴港教育股8月13日集體出現暴跌。

對新民促法送審稿的恐慌性解讀餘波未盡,《意見》發佈無異於“又一道驚雷”,廣大投資者能否經受住新一輪打擊?在我們看來,廣大投資者無需過於恐慌。存在問題的中小教培機構,近半年來基本已退出市場。剩下的大機構及上市巨頭,已在半年的監管洗禮中“脫胎換骨”。

藍鯨教育5月17日推送的一篇名為《四部委發文整頓後,地方性小、散、亂教育培訓機構衰落“浮世相”》,文中對中小線下教培機構現狀有詳細說明,另藍鯨教育自教育部官網整理,自2018年開年以來全國各地對教培機構的部分整治情況,如下圖所示。

《意見》與送審稿“雙管齊下”,但教育工作者無需恐慌

如圖所示,《意見》出臺前,全國範圍內的整治已如火如荼。截至今日市場中留存下來的機構,基本上已解決了自身體系中被《意見》點名的種種問題。對大型機構而言,只要做好信息披露與資金賬戶管控,《意見》對它們而言更多的影響是利好。

尤其是經營素質教育、成人職業培訓、體育教育,及兩會期間被多位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提及的國學類(大語文)、閱讀素養類教育的機構;《意見》發出後,有很大可能將迎來“黃金時代”。

短期或是利空,長期一定利好

藍鯨教育與律師、券商及上市公司高管第一時間深入交流,瞭解他們對此次《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發佈的看法。

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何周對藍鯨教育表示,該文件“主要針對社會反響強烈的減負,涉及到的主要是以K12為對象的培訓機構”。在他看來,這份文件是對之前四部委發佈文件的重申,但“級別更高,體現了國家對教育的重視”。

“從文件本意來看,與民促法實施條例送審稿的精神一致”,何周表示,“《意見》是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級別也很高。因此如果有與送審稿不一致的地方,可視作對送審稿的意見,會引起送審稿立法人員的重視”。

安信證券研究員焦娟則表示,“《意見》相比於之前的多份文件,除了預收款週期限定為三個月外,其他變化不大”。在她看來,“大型培訓機構經過整頓後已相當規範,文件對它們沒有較大的實質性影響”。而因為中小機構抗風險能力弱,

“故對大機構旗下快速擴張的同類新業務來說,大機構的新發業務有機會實現彎道超車,市場會加速分化”。

立思辰董秘張亮則指出,從規範清理的角度出發必然支持國家相關政策,“上市公司會盡快適應國家規定和要求,例如對提分、超前等培訓課程的規避。目前立思辰的大語文業務實質上是擴展性的素質教育,在申請證照上問題不大;對消防場地的要求,我們在上海的全部網點皆拿到消防資質;北京尚未拿到的少數幾個,我們也暫停辦學,正積極整改”。

因此在張亮看來,或許從短期來看對行業而言是一種利空,但從長期的角度出發,“肯定會對行業中規範辦學的大機構形成利好”

另有不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對藍鯨教育表示,“教師資格證不是所有教師都有要求,但以後肯定會更加規範”。據其瞭解,上海市教育局目前要求線下教培機構每個辦學點有教師資格證數量的教師不少於3人,有教師資格證的教師總數不少於教師總數的四分之一。

“《意見》中只是提了一個基本要求,具體操作由各省級教育部門,甚至地級市教育部門自行制定具體標準和操作細節,會給機構留出緩衝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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