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掃光里吃出菸頭?!廠商:不能確定是否生產流程中混入

“吃飯掃光居然吃出菸頭,我居然還咬了一口,剛開始以為是佐料,結果……”

饭扫光里吃出烟头?!厂商:不能确定是否生产流程中混入

紅圈內是菸頭

近日,成都網友“晚an昨天”在微博上爆料,稱自己在龍泉驛區惠王陵東路上的世紀聯華超市購買了飯掃光爆炒金針菇,在食用時竟然發現罐頭裡有一根菸頭,令她感到一陣噁心。

對此,四川飯掃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飯掃光”)相關負責人表示已在調查中,但尚不能確定菸頭是否是從產品生產流程中混入。其多次與劉女士(即網友“晚an昨天”)聯繫,“出於對顧客感情的照顧”,願意支付2000元。

目前,劉女士拒絕這一協商,希望能夠查到菸頭究竟是在哪個環節混入罐頭。涉事超市工作人員稱,超市已於9月2日全面下架了劉女士購買批次的產品。

反映:

罐頭裡吃出菸頭

哪個環節混進去的?

成都商報記者9月3日來到惠王陵世紀聯華超市,在超市附近見到了劉女士。其表示,由於超市折扣較大,自己於8月30日和31日在上述超市先後購買了兩瓶飯掃光爆炒金針菇。劉女士稱,當時該產品折扣價為6.9元/瓶,原零售價為8.9元。而記者在飯掃光天貓旗艦店發現,該產品網上售價為12.8元/瓶。

饭扫光里吃出烟头?!厂商:不能确定是否生产流程中混入

購物小票

劉女士告訴記者,8月31日中午,她打開其中一罐食用,沒想到剛吃幾口就吃出了異物。劉女士說,第一反應以為是佐料,嚼不動就直接吐了,“但隨後覺得不對,佐料怎麼沒有味道,於是從垃圾桶裡揀出來看了一眼,才發現是個菸頭,胃口一下就被敗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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嚼不動的菸頭被劉女士吐了出來

事發後,劉女士稱第一時間聯繫了飯掃光客服,但客服未能解決問題。當日晚上,劉女士就前往惠王陵世紀聯華超市進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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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女士聯繫飯掃光客服的通話記錄

劉女士告訴記者,超市方面表示自己只是銷售方,產品問題應聯繫廠商,可以幫忙與聯繫。9月1日上午,劉女士稱飯掃光一名業務員前來與她交涉,但未能達成一致。

“業務員說無法確定菸頭是從產品裡吃出來的,而且現在我也沒有出現任何問題。”劉女士表示,“難道必須要吃出什麼問題才算問題?”

根據劉女士的表述,該業務員曾表示按公司規定可選擇三種方式解決問題:

一是獲得購買價格10倍金額,即69元;

二是協商獲得約100元金額;

三是獲得一定數量的飯掃光產品。

劉女士拒絕了上述協商,她稱隨後連續接到飯掃光相關負責人聯繫,(協商)金額最後達到2000元。不過,劉女士表示自己均沒有同意,而是更想關注菸頭是在哪個環節混進去的。

在上述微博中,劉女士展示了她開封罐頭之後的一張圖片,圖片中顯示有菸頭。9月3日,劉女士也再次向記者展示了菸頭。但劉女士沒有罐頭開封之前的拍攝視頻或圖片。

針對此事,劉女士於9月1日和2日分別致電了“12315”投訴熱線,但截至發稿前暫未獲得有效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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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女士與“12315”投訴熱線的通話記錄

廠商:

不能確定是否生產流程中混入

已經在調查中

對於劉女士反映的問題,成都商報記者分別聯繫了飯掃光總經辦董姓負責人和惠王陵世紀聯華超市。

飯掃光總經辦董姓負責人表示,目前劉女士的反映已經在調查中,但尚不能確定菸頭是否是從產品生產流程中混入。

“從產品生產流程上看,自動化炒鍋、罐裝、封蓋、抽真空、冷卻、貼標、裝箱全都是機械化的。目前沒想到哪裡個環節會出現人工丟菸頭的可能,生產質量部門在進一步確認中。”

該負責人說,目前公司提出支付劉女士2000元,“不能叫賠償,完全出於對顧客感情的照顧”。其表示,企業考慮到產品確實在這幾天給顧客生活造成了一些影響,於是對飯掃光老客戶給予相應的人道關懷。

此前,該董姓負責人曾向劉女士表示,公司已經瞭解大致情況,廠商也已著手調查此事,如果情況屬實,會按照法律法規,給劉女士相應的賠償。

9月3日,在惠王陵世紀聯華超市店,飯掃光的同類型產品仍在售賣。超市工作人員表示,超市已經於9月2日全面下架了劉女士購買批次的飯掃光產品,而3日上架進行售賣的產品是經銷商送來的新批次。

上述工作人員稱,在劉女士第一次來投訴時已經積極聯繫經銷商解決問題。“由於進貨數量多,我們不可能一一打開進行排查。”

對此,記者撥打12315諮詢相關部門。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劉女士的情況可以通過電話投訴超市進行賠償,而要投訴生產商家,則需聯繫商家所在地有關部門。

部門:

確定異物來源的主要困難

是無法固定證據

9月4日,成都商報記者諮詢了市食藥監局處理投訴業務的工作人員。其表示,當前確定異物來源的主要困難是無法固定證據,即無法確定食物在開封前即存在異物。

“若在開封之前就拍攝視頻,能確定異物是從完整包裝中來,這樣就可以固定證據。”該人士表示。

據悉,食品出現異物不排除後天加入的可能,除非有足夠的證據支撐,否則食藥監是不能強制商家承認並進行處罰。

同時,成都市消費者協會負責投訴業務的工作人員也表示:

維權第一步要保留證據,接著可以打“12315”或“12345”轉接相應部門處理。

而與食品衛生、安全有關的問題也可以直接向聯繫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投訴。

該工作人員表示,成都市消費者協會的職能是瞭解情況,進行協商調解。“如果沒調解成功,可以走司法途徑或申請仲裁。”

是否可以通過送檢問題食品,檢驗成分來確定異物究竟是開封前還是開封后進入的呢?對此,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則稱,具體情況要諮詢食藥監相關檢驗部門。

(對於上述案例)“假如有小票,有購買日期,若能檢驗出菸頭浸泡時長的話應該可以證明。”

市食藥監局工作人員則回應稱,啟動到送檢這一步很複雜,需要雙方協商。如果單方面送檢,檢驗院能否接收仍存疑。

“送檢的前提是商家的認同和配合,最終根據檢測報告結果,可以再進一步走法律程序或者要求索賠。”

針對劉女士遇到的情況,四川方同律師該事務所合夥人宋思月表示:

如果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菸頭來自商品,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4條,超市作為經營者提供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商品,消費者可以要求超市退貨或者更換,如果對消費者的身體健康造成損害,還需承擔侵權責任。

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40條:

銷售者按照規定退貨、更換、賠償損失後,屬於生產者或者其他供貨者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其他供貨者追償。如銷售者未退貨、更換、賠償的,由食藥監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

至於具體賠償金額,當事人雙方協商處理賠償問題,根據當人意願,達成共識即可。

成都商報記者 鄒悅 實習生 張鑫蕾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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