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4日收到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收转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8]564号),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798.7492万股A股股份的总体方案,同意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科技”)认购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20%。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70565.0244万股,其中烽火科技持有不超过29734.5809万股A股股份。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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