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超市买东西结果突发中风,直接在死亡,家属放花圈堵门要赔偿,按照法律应该怎么解决?对此事如何看待?

社会最底层的声音


对于这种闹事的,必须坚决予以打击,这种坏风气都是惯出来的!

2015年7月,重庆一名6旬老太在麻将馆打麻将时猝死,其家人为了索要赔偿,在三伏天的高热天气下,把老太的尸体用毛毯裹着,放在一张躺椅上,摆放在麻将馆前。在此之前,湖北麻城,一男子在朋友家的麻将馆打麻将,也是突发心脏病猝死,家人不依不饶,索要32万元,后经调解,赔了17万元。

此案跟上述案例是不是很相似,麻将馆跟超市又不是医院,他们哪知道谁有病谁没病,难道以后去购物还要在门口让顾客签一份免责协议,在超市突发疾病身亡,概与超市无关,否则不许进去购物,推而广之,每个公共场所都这样,要不然出了事,谁能经得住这样的讹诈?

超市保证消防设施是正常的,地面不是湿滑的,有人行凶能够及时制止,提供这些基本的安全保障即可,你不能苛求他保证顾客不生病、不发病,这是不客观,也不现实的,如果这样要求,那超市就要关门大吉了,否则赚的还没有赔的多!

对于这种堵门,扰乱超市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法律必须做超市的坚强后盾,只有刹住了歪风邪气,大家才能走到法治的轨道上来,而不是“你死你有理”!


打虎拍蝇


现在有个很坏的法律判决,人在哪场合死,现场主,同场合的人就要负法律责任。如四人打麻将,一个吃胡,高兴而死,其余三人每人赔五万,档主赔十万。五个同学小聚一人心梗死,其余人平均赔钱,法院判五十万,么每人就么每人赔十二万多,诸如此类,不胜枚举。这是错误的。作为成年人应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人的死,如果不是被人造成的,就应自己负全责,而不应要别人来承担。这样下去,无论什么场合,参加者都要承担风险,这实际上是起到破坏人与与关系的做法,这种法律判决,只会破坏社会和谐,对社会进步是一种反动。如这人在商场死,要商场赔偿那有什么道理?这人不在商场死,在家也会死,但在商场死就要人家赔偿,太过分。但由于法律一直实行以上说的判决,所以死者家属就以为借鑑,大闹商场,商家当然无奈,可能只好赔钱了事。但这对民风的引导,对社会的和谐,对法律的公平是种毒药。


听雨13063


老人在超市买东西突发中风死亡。

超市没有直接法律责任。也就是超市没有法律责任。

超市也不能不让他的中风发作啊!

家属放花圈堵门属于无理取闹,寻衅滋事,肯定是讹诈,想让赔偿的,肯定要求赔的还不少,这也是闹事,应该及时报警处理。

如果警察不好管的话,那就让自己的人多来些,把超市通道打开,能让人进出。这样也尽量不影响超市做生意。

明显的很,超市没有直接的法律责任,说白了,你中风发作,打了120到医院没有抢救过来,也是跟超市没有关系。

现在都不敢闹医院了,因为闹医院可以直接报警抓人了,现在没人轻易胆敢再闹医院了,否则警察可以直接抓进去。

因此,可能原来的闹都开始去想方设法去找相关地方去闹,去讹诈,去索要赔偿。

老人在超市中风,超市肯定没有法律责任。

家属在超市闹事,应该属于闹事和寻衅滋事了,坚决报警处理!不予赔偿!


睿思天下


怎么解决?突发中风死亡已经很明显了,就是死者自身的体质问题诱发的死亡,跟超市显然无关,所以此种索赔无异于敲诈勒索,我认为超市方完全可以报警控告对方敲诈勒索!

这种事情绝不是少数,但是我认为这种行为背后的本质就是敲诈勒索,本案当中死者的死亡明显系其个人发病导致身亡,如果超市对其发病没有任何过错而且即使打120的情况下,自然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而且其次对于本案当中的花圈索赔行为,我认为也不是一种正当的维权途径,只能说这是大众通用的一种解决问题的手法而已,但是很明显并不合法。即使超市存在过错此种行为也是扰乱了社会秩序,而且也不能根本解决问题。相反如果超市都没有过错,那么家属的这种花圈索赔的行为就已经触犯了刑法,涉嫌构成敲诈勒索。

最后维权需要理性,无论对与错,通过正当途径解决问题才是根本,否则还是以一哭二闹三上吊的老三样来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就太落伍了。


麋鹿说法


这个是真真切切发生在我身边的事,当时事情闹的蛮大,真实情况就是,有一个老人,在超市买东西,然后突发中风,直接就死了,因为我们这边属于农村的原因,反正家属直接把花圈堆在超市门口,最开始索要几十万赔偿,然后折腾了好多天,最后协商赔了11万好像,没人跟你谈法律,反正附近的人都说这是超市倒霉了,人家就用花圈一堵门,你生意别想做了,也没别的办法,做生意,最怕这种,随便堵你个十几天,你亏的都不只这一点,只能说自己倒霉,摊上了这个事。


社会最底层的声音


1 政府必须马上遏制这种不正之风

2 对于这种行为要公开审理,结果通报

3 反思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对国民启动新一轮教育

4 总结经验教训,完善法律法规

5 动作要快!!


游来游去210633032


首先,是老人自己中风发病从而导致死亡,并不是因为超市导致的。

超市没有责任更没有义务为他的死承担责任,面对家属这种情况,应该直接报警,说白了就是想讹钱,应该以敲诈罪论处。

最近刚发生得秦皇岛命案就是这个事件的升级版,所以,不要蛮不讲理,不讲理的人最后搞不好命都丢了。

搞个花圈堵个门就是扰乱社会秩序,直接报警抓了。

不能纵容这种社会风气,否则,社会将充满地痞流氓。


好爸爸就要爱学习


分享一个笑话:

一个老头子临终前,嘱咐儿子,死了之后呢,将自己熬成肉汤当狗肉卖了,切记不能卖给自己的小舅子,因为小舅子好赖账,赊了不还。

从题主描述的情况来看,死者家属有讹诈的行为,对超市的经营已经选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现在有那么一些人,以欺骗、讹诈人为主要收入渠道,虽然说不成气候,但是已经造成了恶劣影响,败坏了社会风气,应该给予严厉斥责。公安部门应该依据有关治安法规,给予拘留罚款等。

现在的不良个体,拿逝者来讹人,与本文开头叙述的笑话有相近之处,子不养父之过。

不刹歪风邪气,社会风气不会得到净化!


雄关漫道A


卧槽,本来不轻易爆粗口的我实在忍不住了。假如他在马路上,公园里,政府大院里,广场上去世,他家人该起诉谁?再大胆设想,如果在楼道里自家门口去世是不是要起诉开发商?如果死在救护车上,是起诉医院吗?道德差点没关系,但不能没底线,突破了做人底线,那就不是人了。


冷静观事


这个社会太正常了,去年下大雪,一个80岁老伯癌症晚期,凌晨五点趁78岁的老伴去洗东西,搬了个凳子从住院楼六楼走廊尽头的阳台跳下。儿子大闹医院,要医院赔十万,还把78岁老母扔在医院。还说是医院诽谤儿子不孝顺,说让78岁的老母亲陪生病的老爸,儿女不太管,老爸听了之后感觉心灰意冷才跳楼的,医院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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