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CRS全面开启:你的海外资产,现在还好吗?

本杰明·富兰克林说过一句话:人生在世,唯有死亡与纳税无法逃避。

作者 | 诺亚财富品牌市场中心 贾雅楠

诺亚家族客户中心 安来宁


新个人所得税法落地,其中的个人海外反避税条款将于2019年生效;与此同时,2018年9月1日真正开始了我国与相关国家/地区涉税信息自动交换的CRS,也牵动了绝大多数高净值个人的神经。

在一片焦虑中,我们收到了很多高净值客户转发的各种解读以及背后的恐慌。

你的海外资产,现在还好吗?

让人如此惊慌的CRS到底是什么?

9月1日起发生了什么?


CRS这个概念,从去年开始已经让很多人坐立不安。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即“共同申报准则”,是一套金融机构尽职调查和申报的标准,目的是为各国提高税收透明度和打击逃税行为提供有效信息依据。

受美国政府《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的启发,2014年7月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G20组织为了维护诚信的税收体制,共同发布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和多边管辖权协议(MCAA),这个系统也称为共同报告标准(CRS),简单来说CRS是推动国际税收事务而制订出的一套有关国际税务情报自动交换的新标准。

说的简单些,CRS就是各国和地区之间交换的税务信息,主要就是来核查纳税居民是否依法履行了纳税义务。

以往因为监管缺失和法律漏洞,你可能没有交税,甚至没意识到自己要交,但从9月1日起,信息的自动交换将让很多高净值个人的海外金融资产暴露在税务机关的视野里。

如果你还记得此前的“赵薇事件”的话,赵薇和其老公黄有龙在开曼、英属维尔京群岛的金融账户信托、投资账户等被曝光——这只是海外信息自动交换前的个案。当税务信息交换成为常态,以上情形出现的频次和级别应该不难想象。

哪些国家已经和中国信息互换?

有专业人士概括得很形象:“CRS就像一个微信群,在OECD的号召和G20的推动下,目前124个国家/地区加入了这个微信群;但CRS信息交换不是晒群,而是私信,要国与国私下签协议、互加好友之后才会交换。”

截至目前,向中国交换的国家有BVI,开曼,加拿大,新加坡等,共83个;中国交换出去的国家包括加拿大、日本、新加坡、卢森堡,共58个;明年会有澳大利亚、新西兰、瑞士等。

所以,要认真考虑CRS对财富、家庭带来的影响。

关于CRS这个“微信群”里面哪些国家/地区已经互加了微信好友,具体约定了什么时候开始交换,专业人士推荐通过OECD官方网站查询(附链接以及截图如下):

http://www.oecd.org/tax/automatic-exchange/international-framework-for-the-crs/exchange-relationshi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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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将会影响哪些人群?

如果要按受CRS影响程度分类,影响度从大到小排序大致会如下:

1. 海外持有非法所得;

2. 海外持有合法所得但未完税;

3. 海外拥有合法所得已完税但属隐匿或被追索资产;

4. 海外持有合法所得已完税(以上均为金融资产)。

而如果你是以下这些人群中的一类,将会受到非常大的影响:

中国版CRS全面开启:你的海外资产,现在还好吗?

另外,CRS主要关注的是海外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在海外银行的存款、保险公司的带现金价值的保单等。其中涉税信息主要有:

1、海外机构账户类型:存款机构、托管机构、投资机构、特定的保险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

A.存款机构(DepositoryInstitution):各种接受存款的银行或类似机构。

B.托管机构 (CustodialInstitution):如果机构替他人持有“金融资产”(Financial Asset,后文说明具体内容)并且金融资产和服务的相关收入超过总收入的20%,即符合 CRS 关于托管机构的认定,时间前提是过去的三年,如果机构存续不足三年则以存续时间为准。

C.投资实体 (InvestmentEntity):如果某机构在过去三年(存续时间不满三年以存续时间为准)主要的经济活动(相关收入超过总收入50%)是为客户或代表客户进行某些特定业务,则会被认定为“投资实体”。

D.特定保险机构(SpecifiedInsurance Company):从事有现金解约价值的保险业务和年金业务的保险公司或者控股公司。

2、资产信息类型:存款账户、托管账户、现金值保险合约、年金合约、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债券收益。

3、账户内容:账户及账户余额、姓名以及出生日期(个人)、税收居住地(国别)、年度付至或记入该账户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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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纳入考察范围的金融资产


如果您有很多海外资产

在CRS铺天盖地到来之际应该怎么做?


如何应对席卷全世界华人的CRS?专业人士给出了几点建议:

首先,梳理自己的境内外资产、税务、身份情况,并找到风险敞口,理性对自己的风险偏好做出相应判断;

其次,可以利用信托、基金、保险、投资机构、房地产等多种资产配置是可以利用的工具,在规划的时候应关注方案的整体性、风险性,也应及时关注法律和实务操作方面的动态,适时调整。

最后,汇总一些常见问题以及回答供您参考。

1) CRS申报的海外资产真的要缴税?

答:CRS是信息交换的规则,跟是否纳税无关。交换回来的资产是否纳税,要具体根据中国税法判定是否为应税所得。

2) 海外账户全部关闭是真的吗?

答:是假的。海外账户分个人账户和公司等机构账户,不论哪种,开户和使用账户时都要满足开户地区的监管要求和反洗钱规则,跟CRS无关。没CRS时代,也有取消账户的,只是这几年的金融监管趋严是全球性的,以前没事的现在可以有事。

3) 美国资产真的不用申报给中国吗?

答:是的。美国暂不在CRS范围,中国内地暂时也不在FATCA范围。但有两点提醒,第一,这是暂时,未来怎样不好说,今天谁敢拍胸脯预测中美未来的情况? 还不如去黄大仙算一卦。第二,虽然不用“被”申报(CRS是金融机构替你报),但中国税务居民仍然有义务自我申报境外资产,报不报是你的事儿,但法律是写的很清楚的。

4) 香港保险真的要报吗?

答:是的,凡是有投资价值的香港保险都属于应申报的资产。但香港保险是否要纳税是另外一回事,纳税要看该保险当年是否有应税所得,比如是否提取分红等。

5) 第三国护照真的能规避CRS吗?

答:不一定。CRS看的是“税务居民”,不是只看护照是哪国的。来三段逻辑题:

i) 不是拥有哪个国家护照就等于是哪个国家税务居民,比如加拿大非税居民;

ii) 即使没有某个国家护照,照样有可能是那个国家的税务居民,比如美国绿卡持有者;

iii) 获得第三国护照,不等于自动不是中国税务居民。比如既有中国身份,又揣着岛国护照。

6) 100万美金或600万人民币以下的小账户真的都不报吗?

答:小账户暂时不报。先报大的。但不是永远不报,明年开始就一视同仁,大小都报。

7) 报了之后会不会“秋后算账”?

答:目前市场上并没有确切说法。


资料来源:凤凰财经、OECD官网等,感谢诺亚家族客户中心对本文亦有贡献。关于CRS的更多内容,诺亚家族中心长期关注黑卡客户服务,您可以通过家族中心公众号了解更多CRS的分享。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法律、税务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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