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条约》中,最要命的内容究竟是哪一条?

1942年8月29日,中英《南京条约》在南京签订,今天恰恰是176周年纪念,笔者看到不少门户网站,都有不少关于此事的文章。但是在不少读者眼里,《南京条约》带给中国最大的伤害是割让香港岛,这当然很严重,但最要命的却不是这一条。

《南京条约》中,最要命的内容究竟是哪一条?

我们翻看下有关史料,看看原始的《南京条约》,就会发现,这个条约中,最要命的是这样一条:

“自今以后,大皇帝恩准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且大英国君主派设领事、管事等官住该五处城邑,专理商贾事宜,与各该地方官公文往来;令英人按照下条开叙之列,清楚交纳货税、钞饷等费。”

五口通商,看上去是清政府开放了广厦福宁上这五所城市,中英两国之间开始商业往来,似乎平等,看上去很美。但考虑到两国之间资本的巨大悬殊,开放意味着商业侵略,从此清政府经济便不可自主卷入到世界资本市场中。这一条,恰恰是中国近代衰败的起点,才是最要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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