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醉駕 「嫁禍」醉蟹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馬駿 通訊員莫襯玲)吃了醉蝦醉蟹或是啤酒鴨,開車會不會被查出酒後駕駛呢?

記者昨日從橋頭交警大隊獲悉,在處理一起特殊交通事故時,前來自首的肇事司機許某,堅稱參加朋友滿月宴吃了醉蟹,而且一個人幹了這道菜約三分之一。不過結果也真是讓人“醉”啦,許某喝了紅酒,將一輛停放在路邊的小貨車直接撞上人行道,並剮蹭了一輛黑色小車方才停下。

小貨車被撞衝上人行道

根據警方提供的畫面顯示,9月2日下午4時多,在橋頭鎮禾坑禾石路路段,有一輛小貨車全然不顧路中有行人和車輛,“發了瘋似”的直接衝上路邊的人行道,然後剮到停靠在路邊的黑色小車方才停了下來。而令人意外的是,聽到響聲從附近商店急匆匆跑出來的白衣男子,才正是這輛小貨車的車主。

經警方現場詢問目擊者,原來該小貨車當時車內無人駕駛,車主將車停在路邊前去買東西時,另一小車突然猛撞過來,遭到撞擊的小貨車這才自行滑衝上人行道,並撞上旁邊的黑色小車。

不過停在路中間的肇事車輛也“受傷”不輕,車頭損壞得非常嚴重,地上遺留下一道明顯的剎車痕跡,足見其當時車速不慢。詭異的是,現場處置的交警並未發現肇事司機,僅在肇事車內找到一部手機和一個錢包,後者內有相關證件,這才鎖定車主身份。

真相:原來是喝了紅酒

大約在當天傍晚六時左右,肇事司機許某這才來到橋頭交警大隊自首,稱自己剛才撞到了一輛小貨車,因為害怕加上又受了點輕傷,所以離開了現場,過後感覺非常後悔。

然而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顯示結果為121mg/100ml,已明顯屬於醉酒駕駛。對此他一口否認自己喝了酒,堅稱中午去常平參加朋友滿月宴,其間吃了一道醉蟹,差不多幹了三分之一,飯後便駕車搭載母親及女兒往橋頭鎮石水口方向行駛,途經上述路段時發生了交通事故。

就許某的這一辯解,橋頭交警十分懷疑:因為即使是吃了大量含有酒精的菜餚,人體在短時間內可能會被測出一定的酒精含量,但通常會比較輕微,不大可能達到醉駕標準。

次日,民警要求許某母親前來協助調查,老人家這才道出真相:許某吃飯時確實喝了紅酒,於是一切“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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