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孩子探视权前夫妻“打”得不可开交

一对夫妻离婚后由于积怨极深,两人为孩子探视权闹得不可开交。但两人都信任开发区法院执行法官,共同要求法官作为男方行使探视权时的接洽人。而办案法官总是不厌其烦地为双方反复调解,今年9月3日,这对前夫妇终于被法官人性化办案打动,决定今后自行履行探视权。

前夫想看孩子 前妻拒绝

2016年初,李女士与焦某结婚,2017年生下一子。2018年6月,李女士以情感破裂为由到开发区法院起诉离婚。经调解,和好无望。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子跟随母亲生活,父亲每月支付1000元生活费至其独立生活之日止。同时每周探望1次,每次2天。由于李女士与前夫焦某以及双方父母之间积怨已深,焦某提出要“探视”孩子,李女士及家人便以各种理由拒绝。两个月后,焦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探视权”。

两家人在法院 互不让步

8月24日上午9点多,双方来到开发区法院,执行法官本意是让两人“和平”解决探视权,然而,李女士历数着焦某的种种过分行为;而焦某情绪也很激动,他拍着桌子大声指责李女士。李女士的父亲也参与其中斥责对方,调解室里,双方剑拔弩张,互不让步。李女士对法官说:“你也看到了,孩子这么小,他这么偏激,我怎么能让他接触孩子。”执行法官缓言道:“他今天是激动了。可是当初,他也是照顾过孩子的。换尿布、喂奶这些事,你也承认他都会干。作为爸爸,他是合格的。”李女士道:“不行!孩子还这么小,给他了,生病了怎么办?碰坏了怎么办?他这种人,自己都负责不了自己,能负责孩子吗?”执行法官:他毕竟是孩子的父亲,对孩子的那份心是有的。万一孩子真病了,不论什么原因造成的,他都会心疼。焦某斩钉截铁道:“我必须马上带走孩子!该我探视的天数一天都不能少。”执行法官说出了让双方暖心的话:“孩子才多大?才15个月大!经得起你们这么折腾?现在天气热,没啥事。冬天了你还这么折腾孩子?十五个月大的孩子几天一换地方一换环境,实在太折腾。”时间近午,双方仍吵个不休。在执行法官极尽耐心调解之下,最终双方都做了让步:李女士不再阻止前夫探视孩子,焦某也同意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履行探视权。

法官耐心讲解 两人和解

由于双方积怨已深,双方依然不愿单独见面,不过,两人都觉得法官极有爱心,因此共同要求每次探视孩子都要由执行法官主持接洽。于是,一连两次焦某行使探视权,都是在执行法官主持接洽下进行。

9月3日是周一,焦某第三次行使探视权完毕,上午8点半,这对前夫妻再次找到法官交接孩子时,执行法官再次讲解,让双方明白探视孩子不仅仅是情感上的需求,更是法律赋予的权利。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两人终于和解,对法官表示:今后我们自行履行探视权吧。

通讯员王娜 本报记者静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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