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樊老
现在各个小区的物业基本不起作用,唯一的就是向业主收物业费,业委会更不起作用,基本是跟物业穿一条裤子。有了业委会以后,业主向物业提意见都不太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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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赖着不走的物业公司,提起诉讼就能解决问题。法院有强制执行措施,业主们只需等待就行了,不是什么大问题,用不着恐慌。
如果万一发生瘫痪,就找街道办事处。保证居民的正常生活是他们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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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会有安全感。在新物业没有进来l之前,其实己经是老物业不作为而造成了业季会要重新选聘一家新物业公司。在这一段时期里,老物业公司与业委会以及全体业主的矛盾已经是公开化了,不可调和了。那么,老物业的现场管理人,员工等,势必会消极,人心惶惶,没有谁会认真,尽责做好自己的工作。相当是一段无人管的时段。
既然是出现这种情况,甚至还要通过起诉来解决新,老物业交接的问题。那幺在新物业接手前,小区设备维修保养,内部安保防护等都有可能发生问题,比如电梯坏了,水管爆裂,电动车失窃等等。都存在安全隐患。那幺住在这个小区肯定是不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