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歲孩子被同學家長冤枉打人,被逼下跪打臉後監控證實沒有,對方卻拒不認錯,怎麼辦?

網魚14


我要是遇到這樣的人,別怪我不理智。你的孩子是寶貝,我的孩子在我這裡也是我的寶貝。你對我孩子造成的傷害,我不會加倍,但是會正常還回去。


我們都知道,作為大人,應該有理智,孩子之間不管發生了什麼,就算是打架,也是很正常的,況且兩人打架一定都有吃虧的地方,所以說肯定半斤八兩。這時候你作為一個家長參與進來,還逼迫孩子跪下,打耳光,這樣可惡的行為都能做出來,我想你的孩子也不是什麼好東西,這樣的一家人,如果沒人教育,對不起,我一定會替大家來教育。

我也不會動手打你孩子,但是,你怎麼打我孩子的,你就怎麼打你自己孩子。我不動手,你自己動手。這樣才公平,我看看你是怎麼教育孩子的。如果你下不去手,那就別怪我動手了。我動手兩個都要教育。


自己管不了孩子,到外邊來惹禍,只會以大欺小,惹了禍就想用武力來解決,那麼可以啊,就用武力來解決你。


其實發生這樣的問題,本身就是家庭教育出問題了。而這個家長卻還以錯的方式來教育孩子,你毀了自己的孩子就算了,還想毀掉其他人的孩子,痴心妄想啊。


對於可以講理的人,那就講理。如果不講理,那就動手吧。


老王偵查記


我家閨女就被冤枉一回,一個孩子回家和她媽媽說,我閨女打她了,她媽媽微信找我媳婦,我媳婦趕緊道歉,然後說問問老師情況,我閨女四年級,晚上上學校託管班,給老師微信截圖,發了和家長的聊天記錄,讓老師問問,過了一會給老師打電話,問情況,老師說問了,上課時老師兇一個男孩子,用書本打孩子臉,不小心把孩子鼻子出血了。大課間下樓時,三個孩子在一起,她家孩子讓我家孩子打她一下,試試能不能她鼻子也出血,我家孩子說不打,另一個孩子做證,全程看著呢,她家孩子自己打了自己一下。她們三個天天一起玩,特別好的那種。不知道回家她怎麼和她家長說的,她家長就說我閨女打她閨女了。我媳婦瞭解情況後,就打電話和她媽媽說了解的情況,對方直接說,不可能,以後不准她們再在一起玩了,扒拉扒拉一堆原來一起玩的時候,我閨女這不好那不好的,說誰打她孩子,她不管直接去學校幫她閨女打過來。晚上放學,接閨女,我們又專門找老師還有和她們一起玩的孩子問清楚情況。現在的孩子不知道什麼情況,有時候是家長太敏感,我閨女學習好,都喜歡和她玩。老師也喜歡她,可能孩子感覺和我閨女打打鬧鬧是好朋友的表現。可家長理解就不一樣了。


藝佳影樓相框


在打人的行為還不確定的情況下,同學家長逼孩子“下跪打臉”,這是對那個被打的學生的人格侮辱和精神踐踏,難保不會在她幼小的心靈中留下陰影和創傷。

首先,不明事理就擅作主張,這是家長的不理智;此外,因為孩子的矛盾而大人以這種方式來處理,實在是不恰切,甚至不道德有違一個成年人該有的素質。

“監控證實沒有,對方卻拒不認錯”,這更是令人髮指的行為。小學生都明白的“犯錯就改”的道理,作為成年人的家長卻視若無睹。這是對自己的孩子做了十分錯誤的表率,是一種非常扭曲的價值觀的引導。

但是被“不公正”對待的小朋友理所應當得到家長的正面回應,不考慮精神身體傷害的損失的賠償手段,

公開嚴肅的道歉聲明是必須要有的,否則未來兩個孩子的學習成長都會大受影響。

如果家長執意拒絕道歉,校方應該採取強制措施,以孩子轉校為懲戒,或者訴諸警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是最理想的情況,如果惡人肆意妄為還不思悔改,小事化大也是必要的,不然道德秩序何以自處


席越


一個九歲的孩子,被同學家長冤枉打了人,被逼迫下跪還被打臉,錄像監控證實了孩子的清白,對方卻拒不認錯,這種事情絕對不能不了了之,一定要給孩子討個公道,這個學生家長,原本也不是一個好鳥,如果不讓對方接受一點懲罰,這種不問青紅皂白的性格,還會繼續危害他人。

追蹤事情的真相和事情的處理結果,固然重要,但卻不能原諒那個孩子的家長,一個人犯錯不是不可原諒,但明知自己錯了拒不認錯就不可原諒了,說不定他明知孩子沒有錯,還故意欺負孩子,這種人也不是做不出來,他不認錯,怎麼來消除孩子的心理陰影,這件事情會給孩子的心理產生隱形影響,關係到孩子將來的學習和成長。

遇到這樣的事情,應該怎麼辦?怎樣才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護好孩子,尋求警察的幫助是很有必要的,本來這個學生的家長就不是什麼善類,別說孩子沒錯,就是孩子有錯也不能採取那種極端的行為,對一個九歲的孩子使以暴行。所以必須讓使暴者得到應有的懲罰。

事情到了這裡,說明我們教育好孩子很重要,教育他們遇到這樣的情況,要如何應對,需要尋求什麼人幫助。總之,保護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一葉知秋zb


別讓我看到這樣的題,還能怎麼辦?怎麼對待孩子的就怎麼換給對方。還用問嗎?


首先,通過描述可以看出,孩子並沒有錯,監控錄像上也是沒有找到任何證據,那麼這種情況下,這種情況下明顯對方做錯了。

其次,逼孩子下跪本身就是人格侮辱行為,不僅僅是侮辱的孩子,筆者認為連同家長一樣是間接的收到了人格的侮辱,看不起孩子就是看不起背後的教育人。


最後,在一切有理有證的情況下,居然還不認錯,張個嘴說三字“對不起”都不想說?那麼就看你的嘴硬還拳頭硬了!

不要認為處理方式過激,要知道這種成年人,思想上已經根深蒂固了!譴責,教育,等是無法改變其行為的,以後也會繼續這種行為,再這種情況下,就要教他好好做人。

不知道讀友們你們認為如何處理的?(謝謝大家觀看,別忘記關注一下哦!)


逍遙白帝


首先,先報警,警察處理後結果能讓你滿意那麼就算了,如果警察處理結果你不能接受但是你又能承受這種後果的,那麼可以考慮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比如說警察判那個家長賠錢然後道歉,你不接受,那麼你也可以讓他小孩跪下道歉,但是千萬不要打人,一動手性質就不一樣了,以家長的身份為自己的孩子討公道,只要你佔住理就不要怕,中國有些人就是你越軟弱他就越起勁,他怎麼對你孩子你也怎麼對他孩子,這樣的話警察來了,如果和之前處理他的結果不一樣那麼你就有理了,這種事只要你是對的,只有鬧大了才能得到完美的解決,社會輿論和媒體都會站在有理的那一方的


足霸潮流推手


看著這樣的事情,真的非常氣憤!

孩子才9歲,同學之間鬧矛盾很正常,即使那個孩子有錯,動手打人了,該管教孩子的也不是同學家長。



學生之間打架自然有老師處理,老師處理不了還有孩子家長,若是家長都無法解決,還有公安局呢?怎麼也輪不到同學家長啊!

換人思考,若是自己家的孩子就這樣被別的孩子家長逼著下跪,該是多麼氣憤呢?每個孩子都是父母手心裡的寶,自己都不捨得動一根手指頭,別的孩子家長竟然讓其下跪!若是發生的事情,父母拼命的心都有了。

最讓人氣憤至極的是這個孩子是被冤枉的!孩子並沒有打人!卻被逼著下跪!

家長的這種行為真是打臉了!面對這樣打臉的事情,那個不可理喻的家長卻竟然不道歉!這位家長的做法是多麼過分呢?

這位家長給孩子下跪道歉也不為過!

逼孩子下跪道歉,這給孩子造成多麼大的傷害,甚至會影響孩子一生。可是,這位家長卻如此不負責任,竟然拒絕道歉,真是應該被譴責!

另外,他的這樣做法,又給他自己的孩子樹立什麼的榜樣呢?以後他的孩子是不是都會讓其父母為其出頭,在學校稱霸呢?


春風海棠


從對方家長逼迫孩子下跪打臉就能知道後來對方的拒不認錯不出為奇,雖說孩子被欺負,作為家長難免心疼,想要為孩子找回公道,但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逼迫一個孩子,這樣的家長,傷害了別人的孩子也害了自己的孩子。

1.既然監控證明了9歲孩子的無辜,那麼顯然是對方孩子說謊。

2.幫自己孩子出頭,不瞭解事情真是經過就找對方麻煩,甚至以暴力解決問題,助長了自家孩子不良品性的發展。

3.知錯不改,給自己的孩子樹立不好的榜樣,逐步毀了自家孩子。

題主,如果這個9歲的孩子是你的孩子,我建議你,不管怎麼樣,都要為孩子討要回一個公道


首先,你是她最堅強的後盾

孩子在外面受到的委屈,回家向您訴說,這是一種最原始的對父母的信任,此時,當她能力內無法解決的時候,您就要出來做她的保護傘,讓她知道她有所依靠,盡最大努力減少她內心所受到的傷害。

其次,教會她如何保護自己

孩子已經9歲,家長無法時時刻刻守護在旁,最好的方法就是教會她如何保護好自己,遇到強大的對手,自己惹不起打不贏就趕緊跑,或是尋求他人的幫助。

最後,藉此教育,社會許多不公,唯有自己強,別人才不敢欺負

孩子最終都會面對社會上的種種不公委屈與險惡,既然遇到了,就讓孩子明白一些社會規則,除了自保有自保的能力,還要讓自己不斷地變強,別人才不會輕易來欺負。


婉獨文秀


我兒子學習差老師打電話讓我兒子轉學,我不轉清明節前一天老師打電話給我說,我兒子在學校裡面玩水槍裡面加筆水,射到同學眼睛,同學眼睛疼要看病,我就說讓他先看病錢到時候我出,我回家問我兒子,我兒子說他沒有射,我打電話給老師說我兒子沒玩水槍,老師說玩了,等清明節後上學我去問那個同學,那個同學說不是我兒子,我就讓老師給我一個說法,老師說他在問問,等兩天打電話給我說搞錯了,我就說老師你沒看見,有沒問同學幹嘛打電話讓我給同學看病,他來一句你兒子學習差影響我績效,我以為是他裡,我直接罵你怎麼不以為是你裡。


拼爹有坑爹的年代88


9歲孩子被同學家長冤枉打人,被逼下跪打臉後,監控證實沒有對方卻拒不認錯,聽到這件事情,我的怒火蹭蹭的往上冒,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直接打回去。

一個家長逼9歲孩子下跪,是多麼的惡劣,給孩子帶來的傷害不只是被打臉那麼簡單。孩子的心理陰影可能會很大,作為這個孩子的家長要做好心理疏導。



領著孩子,讓對方家長道歉,必須是誠懇的道歉,讓孩子滿意才可以,孩子不滿意就讓孩子說一個方式,總之孩子必須滿意。

如果對方拒不道歉,那麼把他孩子也拉過來,也讓他下跪打臉好了,既然你不認為這是錯的,那麼我們還回來也沒什麼錯是不是?

處理方式有點過激,但是絕對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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