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公司急急忙忙的开起来,创始人或是因为不懂、或是不重视,导致股权分错,没关系可以收回来。
之前我有个客户做科技产品的,大股东个人出资14万元,其余7位小股东发起人每人出资2万元,20位消费者众筹股东5倍溢价出资60万,由大股东代持,客户公司总部出资8万元占股16.67%。
半年后,客户公司快速发展,已经开始盈利。
8位发起人在初创时分工明确,但在执行过程中不同岗位的工作量差异很大。
董事长、CEO、运营经理三人以每月几百元的“象征性的工资”全职参与公司运营。
其他分工的发起人在中后期分担和贡献极不稳定,经常缺席公司相关会议,即使参与,由于众人股权分散且观点不一,执委会往往议而不决,效率低下。
8位发起人中,除了大股东、小B小股东和小C外,其余人能力、精力综合评估无法任职。
客户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又孵化中几个新项目:这些项目由于发起人能力、性格及资源不同,体现出不同的成长速度,而项目的全职团队无法保证新项目的同时推进,项目取舍成为燃眉之急。
股权现状分析一
目前这种架构,大股东缺位,决策效率低下,8位发起人的贡献和收益模糊,只出钱不干活和既出钱又干活的回报体现得很不清晰,长此以往,成员积极性肯定会受打击。
股权现状分析二
新项目需要人才加盟,目前的股权架构,新的合伙人无法进入。
股权现状分析三
20位消费者众筹股东的持股比例太高,客户公司需要进行一次彻底的股权改造。
解决方法
项目注册资本48万元,货币出资96万元,目前资金余额50万元。
客户公司总部无偿出资10万元+资金盈余50万共计60万元;溢价0.67[(60-36)/36]倍回购20位消费者众筹股东15%的合伙份额。
董事长出资20万元,2倍回购5们发起人10万元,20.83%的合伙份额。COO及留在团队的发起人持股8.34%。
如何收回分错的股权?
收回原则:
通常建议公司创始人,对于退出的合伙人,一方面,可以全部或者部分收回股权;另一方面,必须承认合伙人的历史贡献,按照一定溢价或折价回购股权。这个基本原则,不仅关系到合伙人的退出,更关系到企业重大长远的文化建设。
收回定价
对于如何确定具体的退出价格,建议公司创始人考虑两个因素,一个是退出价格基数,另一个是溢价/或折价倍数。
比如:
可以考虑按照合伙人掏钱买股权的购买价格的一定溢价回购或退出合伙人按照持股比例可参与分配公司净资产或净利润的一定溢价,也可以按照公司最近一轮融资估值的一定折扣价回购。
不同商业模式的公司会存在差异。需要分析公司具体的商业模式,既让退出合伙人可以分享企业成长收益,又不让公司同金流受到太大冲击。
当然最好还是提前设定好推出机制
比如期满退出:
比如违约退出:
退出时调整机制:
成千上万个路口,总有一个人会先走,提前做好退出机制,才能走得愉快,走的无牵挂!
閱讀更多 股權思維模式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