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4岁男童被拐后遭虐待,眼睛屁股被烫伤一事?

无心冰冷的唇


对虐待孩子的人贩子没啥说的,就是对人贩子惩罚太轻,不足以让人贩子感受一朝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教训,只要有点人性,只要不是畜生,只要还有点点良知,谁会去拐卖会让几个家庭陷入生不如死的纽带孩子呢? 所以必须对此类虐童人贩子加以严惩。

大家请看事件描述:


有孩子的家长,如果你的孩子还小,需要你的呵护和保护就请你不要让他有一丝危险,只要你能做到不让他落单,就不会给人贩子机会,就不会撕心裂肺的心疼。家长的心疼换不了孩子面对坏人时的无助和恐惧,家长们都重视起来吧。

可怜的宝宝,你经历的痛苦不知该用什么样的爱才能让你忘记,用多久的呵护才会不害怕,不会做无休止的噩梦,心疼你,我不敢看你受伤的图片,不忍心。


该死的人贩子,你因为吸毒需要钱,就去绑架孩子,你把自己做的恶果转嫁到一个孩子身上,你到底有多需要钱去绑架那样小的孩子啊,你真的比小偷还可恨,小偷把钱偷到手不会那么心狠手辣,你为啥就能用那么恶劣的手段呢,你心里太变态了。对你们严惩不贷,枪毙都应该。

家里有宝宝的家长,无论农村城市都要把看护宝宝作为最最重要的事情,不要让自己后悔,千万不要。

对于此类因吸毒走上犯罪道路的人员,整个社会都应加以重视起来,对此类人应该有出行报备机制,因为他们为钱走上犯罪道路的可能性非常大,尤其他们受毒品长期毒害,心理已经不同于常人,极有可能对处于弱势群体的孩子下手,所以应该对此类人加以管控。对于已经触犯法律的,不用再施仁政,因为他们很难再真心悔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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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我得福


触目惊心!这两个畜牲!真想“毙它们千万遍!”

我刚看到新闻报道:8月13日下午一点钟左右,家住在湖南湘西自治州永顺县塔卧镇茶林村六组的四岁男孩独自一人离开家,沿着公路去找出门赶场的妈妈,被罪犯盯上并带走去了一宾馆。他们敲诈勒索孩子家人要20万。 当天晚上,孩子家人发现小孩失踪后,报警。县公安局于8月17日凌晨3时,找回走失小男孩,且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 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中。嫌疑人有吸毒史和前科。

视频中,这两个畜牲虐待孩子的手法残忍,触目惊心!为了阻止孩子撕心裂肺的叫喊,往孩子的嘴巴里灌开水,孩子的嘴已烫肿,下巴皮肤烫伤, 打的孩子眼睛两边都是血,孩子的脸是绿的,被打青了!屁股两边都是烙印,不知被什么东西烙的,孩子屁股肿得惨不忍睹!全身多处瘀血,黑紫! 背部看着像是鞭痕。据报道肛门被烫伤。孩子惊恐无助的双眼震惊了人心!这两个失去人性的恶魔手段卑劣,常人无法想象!真恨不得立刻将这两个畜牲酷刑处死!


孩子经历的惨无人道的摧残!一个年仅四岁的孩子,被人贩子拐走,除了大哭,没有任何办法做出反抗!这个视频看的我心里一阵阵发麻,因为父母家人的过失人贩子丧心病狂导致这个单纯幼小的孩子遭受这么惨痛的折磨!怎么能把孩子丟家里呢?父母整天给孩子讲安全教育!我看任何的安全教育都离不开父母的陪伴和密切关注!

孩子被这些人贩子拐走让人心痛!后怕!无奈!拐走一个孩子伤害的是几个家庭,失去孩子的家人们心力憔悴,家里乱成一锅粥!失去孩子的刹那,晕了!麻了!木了!撕心裂肺的叫喊,恨不得翻遍全世界!悲伤惶恐,巨大的负罪感!难以用语言描述!伴随的是倾家荡产的疯狂找寻!永无宁日直到孩子被找到的那一刻! 每次看到这样新闻,真的很难受,那么小孩子,这些人贩子怎么下的了手的,枪毙都是轻的了,直接应该用古时候的所有酷刑!要么让他们尝试孩子所遭受的所有折磨!

金钱,毒品让这两个畜牲泯灭了良心,丧失了道德!既然绑架为了钱,为什么还要摧残孩子的身心呢?没人性!畜牲不如!手段残忍令人发指。


所以静静认为:这两个畜牲不如的东西犯了拐骗儿童罪、绑架勒索罪、非法拘禁儿童罪、吸毒罪、还有其它犯罪前科!数罪集一身!今天不严惩他们,哪天毒瘾犯了还会摧残其他无辜的孩子。它们能对一个幼小的孩子下如此毒手,早已失去了人性!让这种非人类存活只能给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

建议监护人一定看好自己的孩子,下午一点左右走丢的孩子,家长晚上才发现。让孩子遭受4天的折磨。想想都寒心!坏人,人贩子随时都可能出现在孩子身边,切记注意孩子的安全!


静静观天下


好可怕。

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孩子从魔鬼中捡回一条命。

特此感谢营救中的工作人员。虽然解救的是一个四岁的男童,但对于这个家庭来说,无异于把这个家从水火之中拉了出来。从魔鬼拉回了人间!

对于这名毒打小孩的人贩,已经不属于人了。

在他们眼中,小孩子不是生命,而是白花花的银子,是钱。为了钱,他们无所不用其极,或许你看到的是

他们的残忍,

他们的冷血,

他们的无情。

但是这些对他们来说都不算什么,这些对他们来说毫无意义,他们的眼中只有一个字。钱!

当你看到这些,

你如何来对待这些人贩子?

会不会对他们也产生可怜和同情?

会不会对他们也会手下留情?

用一句话来概括,对他们的手软就是对自己的心狠。

一个四岁的孩子,被他们打的遍体鳞伤。而且这些人贩子还有吸毒史!可想而知,他们会用这些钱来干什么,不用猜,还是吸毒。

吸完了,没有钱了。同样可以做出令人无法想象的事情。不能说他们残忍,因为用残忍来形容都不足份量!

这件事让我们看到了魔鬼的一面。

看一下他们做的事情,就不是人所能干出的。烫小孩的眼睛和屁股,对他们来说或许就是一种乐趣。

对这样的事我还能怎么看?

希望法律能从严从重处罚,想不出任何什么理由可以对这个人渣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性质太恶劣!!!

图片就不配了吧!毕竟太残忍!

最后祝愿这个四岁的小孩尽快康复,也许外伤能通过医救和时间的推移慢慢康复。但孩子内心的创伤不知道需要多久才可痊愈!

世界上最可恶的人就是这些人贩子。

可恶至极!


乡村小二哥


地狱坦荡荡,恶魔在人间。这是多么心狠手辣的人才可以做得出来的事情啊。

四岁男童在找妈妈的时候被一个男子带走,孩子就遭到了非人的对待,眼睛屁股多处受到伤害,据报道该男子又吸毒史和前科。事情发生之后,该男子竟然还狮子大张口问孩子家人所要20万的赎金。这样的人还有什么脸活着,简直就是垃圾。四岁的孩子什么都不知道,竟然这么残忍的对待一个孩子,为了钱,真的是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

因为该男子,孩子的身心都受到了严重的伤害,身体上的疼痛和心灵上永远的创伤。一个四岁的孩子他已经有能力记得现在发生的事情了,孩子以后如果回想起被陌生人虐待的事情,孩子的内心该是多么的恐惧。

一个人,为了钱真的可以向孩子动手。这就是人性的泯灭,该男子还有前科,这样的一个人哪怕再继续活着也是社会的毒瘤,希望警方能够严查该男子。该男子的行为除了对孩子以及孩子的家人造成永久性的伤害之外还给当地人的生活造成了恐慌,严重的扰乱了人们的正常生活,所必须对该男子进行严惩。

现在这个社会,不管多穷都不至于被饿死,只要自己勤劳,走正道,哪儿都可以赚到钱。所以对于这种为了钱丧尽天良,坏事干绝的人一定要好好的惩罚。

这是大猫对于这件事的一个看法,欢迎大家在文章下面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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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猫聊三农


这个绑架犯是个有前科的毒贩,所以做出这样千夫所指的事情。


试想一个下,这个毒贩毒瘾犯了,想找钱,能理解。你绑架了人目的就是换钱,那你为何伤害人质呢?还用如此变态的方式,打孩子,用烟头烫孩子的嘴唇,最可恶的是用烟头烫孩子的肛门,这要心理多么扭曲才能干这些事情呢?不处死刑难以平大家心头之恨呢。

8月13号,湖南一个4岁的孩子离开家去找妈妈,结果被邻村的武某看到,把孩子抓到宾馆,开始毒打孩子,然后用烟头烫孩子,找家属索要20万赎金,最后被警方抓捕。


这样的人,有贩毒前科,被放出来之后,毒瘾又犯了,自己不工作赚钱,就开始想邪门歪道的方式来赚钱,因为基本的工作无法满足他的毒瘾,所以只能走上犯罪的道路了。但是,说一千道一万,都不该伤害孩子,而且是以这种残忍地方式。


俗话说人在做天在看,武某的行为就是自掘坟墓,他的行为的确是太泯灭人性了。完全没有一个人的准则。现在孩子送到医院去治疗了,如果万幸没事还好,如果孩子落下什么残疾,武某,你这一辈是还不清的。必须死刑。


我想是时候对那些有前科的人采取更严厉的措施了,之前看到过一个调查,说大部分犯罪都是有前科的人做的,因为他们觉得犯罪赚钱最快,而且就进去坐牢,还有人管饭,这样的心态是极其扭曲的。只要有前科的人,就应该被关在一个封闭的场所,带上电子脚镣。只要看到这样的人,大家就躲得远远的。


老王侦查记


该案中的两名犯罪嫌疑人,罪大恶极死有余辜,应该判处死刑。我这么说,虽然有对犯罪嫌疑人的恶行的气愤,但仍然是于法有据。

据报道,八月十三日下午,湖南永顺县一名四岁男孩出门寻找妈妈途中被一陌生男人带走。十七日凌晨三点,警方在一宾馆内发现遍体鳞伤的男孩。孩子的亲属称,事发后,那个男的曾向家属索要二十万元赎金。孩子被发现时全身多处瘀血和烫伤,已陷入昏迷。警方调查证实嫌犯有吸毒史和前科。

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或以暴力手段对被拐卖人,强奸,虐待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两名犯罪嫌疑人,丧心病狂暴戾残忍,拐骗孩子后,又用极其恶毒的手段虐待摧残孩子的身体,致使被拐的孩子,在发现后,遍体鳞伤奄奄一息。该案嫌疑人,已经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绑架罪,故意伤害罪等,实属罪大恶极十恶不赦,数罪并罚应当判处其死刑。

拐卖妇女儿童的人,已经是毫无人性泯灭天良,其行为是丧心病狂。抛开法治,按人心而论,罪有应得死有余辜,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应该是人人得而诛之而后快。其社会危害极大 ,产生的后果难以预料 ,甚者导致很多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最近,网民开始呼吁,对拐卖妇女儿童罪,应该一律适用死刑,虽然有些偏激,但充分说明人们对人贩子的痛恨,恨不得啖其肉寝其皮。民心所向也是立法的主要依据,对拐卖妇女儿童罪一律适用死刑,符合民意,不是没有可能。


无奈且向上


我觉得不把那俩畜生也用白开水烫几次、就这样“舒舒服服”的进监狱不痛不痒 真的很咽不下这口气!!!!


木子艹乙金金金



路上有心人


这个事件在另一个回答中,我已经回答了犯罪嫌疑人涉及到的罪名是绑架罪和故意伤害罪,估计会被判10年左右的有期徒刑,在此不再赘述。这里我说说对伤害儿童的看法:

犯罪嫌疑人既然抱着绑架的目的,也向家属索要赎金,按理说不应该再伤害人质。常见的绑架案中也应该盗亦有道。

这个案子中,四岁的小孩被虐待的眼睛充血,屁股烫伤。也有新闻细节说是被嫌疑人用烟头烫伤。这种下得去手伤害这么小的孩子,多半是心理变态。再回头一看,嫌疑人有吸毒前科。只能说,这种人渣真不应该让他留在世上祸害别人。

所以感觉对于吸毒的这些垃圾人,能够人道毁灭的最好。如果不能,那还是大家照顾好家人,离得远远的。


律师独角兽


出门去找娘,幼童遇豺狼,两个瘾君子,吸毒缺银洋,见孩生歹意,绑架宾馆关。勒索二十万,行径好猖狂。

亲属急报案,民警布罗网,四天还不到,就捕两魔王。解救孩子看,人人嘴巴张,两个缺德鬼,狠心孩摧残,一身到处紫,遍体又鳞伤,嘴唇肛门处,竟用烟头烫。幸亏命还在,没有会阎王。



孩小要细看,不离大人旁,篱笆扎得紧,自然就防狼。

两个歹徒毒,缺德丧天良,法律定严惩,绝没好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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