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寧鄉公路上將出現一種「神器」,此類車輛要注意了!

隨著當今公路網的快速發展

傳統的治超模式

難度變大了,風險變高了

就算24小時全天候檢查

也難以從根本上杜絕超限超載運輸行為

明天起,寧鄉公路上將出現一種“神器”,此類車輛要注意了!

為此

我市將於8月16日

正式啟動公路治超非現場執法系統

運用科技手段治理超限超載車輛

讓違法車輛無處遁形

並形成常態化的持續威懾

明天起,寧鄉公路上將出現一種“神器”,此類車輛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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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公路治超非現場執法系統是按照交警部門電子監控、路面標誌設置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在公路上安裝電子稱重、自動抓拍、智能識別車軸、高清攝像頭等智能設備。

明天起,寧鄉公路上將出現一種“神器”,此類車輛要注意了!

寧鄉市治超非現場執法首個檢測點,設在

寧橫公路S209線K24+400處雙向路段(大成橋鎮鳳陽村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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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車輛靠近檢測點時,路旁會有一個醒目的提醒:前方進入電子不停車稱重檢測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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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圖紅色汽車所經過的區域,便是電子稱重區。

明天起,寧鄉公路上將出現一種“神器”,此類車輛要注意了!

該系統能在車輛駛過瞬間,迅速識別車牌,計算該車的軸數、總重、超限量、速度、超限率等。不管是在白天還是夜間,系統抓拍的照片也非常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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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自動採集的數據將被第一時間回傳至交警平臺

,經認定違法事實後,對違法超限車輛的當事人(包括車輛所有人、駕駛人或者車輛管理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做出行政處罰決定,然後通過信函、短信或電話等方式通知違法車主和當事人前來接受處罰。

明天起,寧鄉公路上將出現一種“神器”,此類車輛要注意了!

“系統正式啟動後,公路上就會像裝上了‘千里眼’,不僅可對過往車輛實現全天候監察,而且執法人員足不出戶就能對超限運輸車輛實現精準掌握。”市治超辦相關負責人向寧視君介紹。

明天起,寧鄉公路上將出現一種“神器”,此類車輛要注意了!

那麼

駕駛員通過非現場執法路段

如何判斷其是否已超限超載?

自動稱重檢測提示已超限超載的應怎麼做?

當事人收到短信告知

和公路管理機構寄送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後應該怎麼辦?

......

請在下文找答案

公路治超非現場執法會對哪些行為進行處罰?

一是公路管理機構依法處罰。經動態自動稱重檢測和電子抓拍系統記錄的貨運車輛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行為,經立案審核認定後,依據《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62號)等法律法規規定由公路管理機構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二是交警部門依法處罰記分。貨運機動車輛途經動態自動稱重檢測路段,駕駛人為達到干擾或者逃避動態自動稱重檢測目的實施使用其他機動車輛號牌、故意遮擋號牌、違反禁止標線行駛等違法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警察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處罰記分。

三是公路、公安部門依法處罰。對故意堵塞檢測路段的,公路管理機構除依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62號)的相關規定對其違法超限運輸行為進行處罰以外,還將由公安機關對其擾亂超限檢測秩序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駕駛員通過非現場執法路段,如何判斷其是否已超限超載?

經動態自動稱重檢測的運輸車輛,在通過檢測區域後,安裝在公路上的電子顯示屏會用紅色字體實時顯示車輛牌照號,及其超限相關信息,駕駛員可以實時掌握是否超限超載。

駕駛員通過動態自動稱重檢測提示已超限超載的應怎麼做?

在動態自動稱重檢測區域後方,公路管理機構設置了告知牌,提醒駕駛員車輛超限超載的應主動就近到指定卸載場卸載,消除違法行為,並告知卸載場的位置示意圖。卸載後,經公路管理機構認定達到貨運車輛超限超載認定標準的,公路管理機構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作出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決定。

當事人收到短信告知和公路管理機構寄送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後應怎麼辦?

公路管理機構在短信和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內,會將違法的車輛牌照號,違法時間、地點、事實、處罰的依據、當事的權利與義務及處理的方式告知當事人。當事人應按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接受調查處理。

當事人對處罰有異議的可如何進行申訴?

當事人可在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之日起3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進行陳述和申辯。符合聽證條件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有權在3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要求組織聽證,逾期不要求組織聽證的,視為放棄權利。對當事人的申訴,公路管理機構將會以書證、視聽資料等方式進行記錄,並進行核實。

公路管理機構對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後置之不理的當事人會採取什麼措施?

一是公路管理機構將採取聯合公安交警實施路面布控,通過治超信息平臺視頻監控跟蹤車輛運行軌跡、手機APP等方式實施現場查處。發現貨運車輛存在違法超限運輸記錄且未按規定接受處理的,公路管理機構將責令車輛行駛或引導至超限檢測站,要求當事人去指定執法機構接受處理。

二是異地公路管理機構處罰機制。抄告車籍所在地的公路管理機構,由車籍所在地公路管理機構實施處理處罰。同時,抄告交警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納入車輛年審年檢。

三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履行法定義務的,公路管理機構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對在規定時限內主動前來配合處理的當事人是否有從輕或減輕的處罰?

為規範公路治超非現場執法處罰標準,市公路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62號)、《湖南省規範行政裁量權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當事人收到行政處罰告知書後主動到指定地點接受調查處理的,按照貨運車輛違法超限超載的比重、1年多次經動態稱重檢測和抓拍系統記錄的貨運車輛違法超限超載行為等7個方面設置了公路治超非現場執法處罰自由裁量階次。

公路管理機構規定從輕和減輕處罰的目的是什麼?

從公路治超非現場處罰的階次可以看出:主動進站卸載、消除違法行為的,減免幅度較大,而對超限超載比例越大的,處罰額度會越高。公路管理機構設置這樣的處罰自由裁量階次,目的就是告訴駕駛員,公路管理機構的處罰不是目的,而是要保護我們的公路,保障人民群眾的出行安全。據統計分析,50%的道路交通事故都與超限超載有關,70%的重大交通事故都與超限超載直接相關。因此,為了保障公路良好通行條件,保證公路使用者的出行安全,合法運輸才是硬道理。

最後

我們也特別提醒廣大貨運企業、車主

及貨運駕駛人

一定要嚴格按照國家標準

裝載貨物,安全出行

並積極主動配合監督檢查

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暢通

記 者 | 夏倩雅

通訊員 | 黃 勇

編 審 | 蘇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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