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金時代

初中教材上有一篇課文,叫做《我的叔叔于勒》。

我記得這篇文章是莫泊桑的短篇小說。劇情很簡單,諾瑟夫是個小孩,他家裡條件一般,但他有個叫于勒的叔叔。這個叔叔年輕時揮霍光了家產後去了美洲,後來寫信說他在美洲發了大財。

於是家裡人都突然覺得自己即將進入上流社會了,連主角那個找不到對象的二姐都突然有人願意要了,為了慶祝二姐訂婚,他們一家人去了哲爾賽島遊玩。

可一家人在輪船上的時候,父親發現一個賣牡蠣的老人和他的弟弟于勒長得很像······說到這如果你還記不起的話,可能是因為咱們的教材不太一樣。

上這一課的時候,我印象最深的是老師寫在黑板上的四個字:拜金主義。

解釋這四個字的時候,我們那歷史比較差的語文老師解釋得有點糊塗,但我大概聽明白了:

在資本主義從歐洲發展起來之後,歐洲人開始了瘋狂資本累計,尤其是大航海時代後的殖民主義,讓歐洲不少人開始暴富,而貧富差距的迅速拉大,生活品質的天壤之別,讓許多歐洲人開始具有一種極端的個人主義——

開始對物質和財富充滿信仰和依賴,一種顯著表現就是隻要有錢,道德和倫理都變得無關緊要。

老師還一口氣推薦了莫泊桑的《羊脂球》和《項鍊》等一系列作品,那個夏天,我在書店蹲著看完了所有寫著莫泊桑、歐亨利、傑克倫敦、海明威、馬克吐溫的作品。

可能那個時候的我,根本沒看到這些作品的高明之處,只是當做一個個故事,當做考試時的知識點和作文素材。

說到這,我必須得誇一下中小學的語文教材。

其實對很多學生而言,在那個年紀是無法理解很多文學大家和哲學大家的思想與筆觸乃至背後深刻的含義的,但假如因此不給咱們放這些內容,那很多人可能一輩子都不會去看這些名家鉅著。

但因為中小學打下了底子,很多當年不明白的文章,走上社會後想起來,往往會有一種恍然大悟的感覺。

這就好像郭靖和楊過死記硬背下九陰真經後,雖然當時看不懂,但後來看到高手過招,受到高手指點,很快就能體會出真經裡的“微言大義”。

比如《我的叔叔于勒》這篇文章裡,父親每次路過河邊,看著輪船,都會說:“唉!如果於勒竟在這隻船上,那會叫人多麼驚喜呀!

可當他發現于勒竟窮困到在船上買牡蠣之後,他的反應是趕緊離開,並在回程的時候換一艘船以免再遇到他——別讓他賴上我們。

很顯然,如果輪船上帶來的是于勒的死訊和把錢留給哥哥一家的遺囑的話,我想哥哥會更高興的。

有趣的是,在我上初中的時候,全班同學沒有一個會覺得這個哥哥做得對,大家都覺得這個哥哥生性涼薄,對弟弟毫無兄弟之情,可假如把這篇文章改頭換面編成一個現代故事的話,發到現在的各大論壇上的話,我想,評論會很精彩的。

再比如《項鍊》這個故事,我小時候也只當個故事,直到現在,看到那麼多人為了面子超前消費最後債臺高築,看到那麼多人打腫臉充胖子最後自食其果,真的忍不住想給莫泊桑點10086個贊。

值得一提的是,從比例上看,很多名校的學生並沒有出現上述這種最幼稚的拜金主義現象,可見多讀點書,真的有那麼點好處。

這種變化也可以在很多小說和學派的發展中看出來,比如我國的教育,向來是鼓勵捨生取義,鼓勵忠孝仁義的,但不知如何,終究發展成了“道義放兩旁,把利字擺中間”的厚黑學,成功學。

比如武俠小說,梁羽生和金庸老爺子早期都是俠義道,結果越寫越現實,到了古龍手上,衡量黃金的購買力用的不是糧食布匹家用,而是“這些金子足夠買多少個少女的貞操,足夠讓多少兄弟反目,夫妻成仇。”

溫瑞安更是把江湖寫成了完全爾虞我詐,幾乎毫無兄弟義氣可言的古惑仔。

我有時候會想,這究竟是因為我們長大了,還是因為時代變了?

還是,時代從未變過?

我們從未進入過什麼拜金時代,因為時代一直拜金,只是總有少數人腿有毛病,跪不下去。

尾聲

分享幾句馬克吐溫的話,來為本文做個總結。

當我7歲時,我感到我父親是天底下最聰明的人;當我14歲時,我感到我父親是天底下最不通情達理的人;當我21歲時,我忽然發現我父親還是很聰明的。

——致名家作品

如果你收養了一隻飢餓可憐的狗,並且讓它舒適順利,它將不會咬你,這便是一個人與一隻狗之間最主要的差別。

——致拜金時代下人不如狗的現實

當真理還正在穿鞋的時候,謊言就能走遍半個世界。

——事實上,真理的鞋也可能被謊言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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