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把小孩弄残废了会判死刑吗?按照法律该如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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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贩子可以判处死刑,这个是已经明确规定的。可以说对于故意将拐骗的孩子弄残疾从事乞讨,是一种十分恶劣的犯罪行为,判处死刑大部分人都是没有意见的。拐骗孩子,将可怜的孩子当作牟利的工具是一种违背人性的行为,将会毁掉孩子的一生,同时也会毁了一个家庭。

身边的一个年轻夫妻,本来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可是人贩子偷走了他们的孩子,结果一切都完了。夫妻俩一直难以走出丢失孩子的阴影,整天都在痛苦之中。虽然他们后来又有了孩子但还是没办法忘记过去的孩子。用他们的话说就是一生的痛。被拐的孩子被打成了残疾更是毁了孩子一生。

严惩拐卖孩子者已经成为基本共识,多数人主张对这类人进行最严厉的惩处。多数家庭都有一个一致的看法,那就是对拐卖孩子者零容忍,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那些拐骗了孩子,还故意将孩子打残疾进而牟利者,更是为了钱没有了底线,必须严惩。


深度军备


人贩子不把人当人,法律又何必对人贩子心慈手软?

人们对人贩子深恶痛绝,因为他们毫无人性可言,为了非法牟利,竟然抢走别人的孩子,导致很多家庭陷入绝境。试想一下,一个天真活泼的孩子,被人贩子抢走了,一家人活着还有多少意义?还有多少乐趣?

多少家庭因为人贩子的邪恶行为,在数十年的余生中,天天以泪洗脸,活在仇恨、绝望、自责的痛苦深渊,再也找不到乐趣,连睡觉都不可能踏实,夜里做的都是噩梦,醒来仍然是噩梦。

失去孩子怎么办?当然去找,但去哪里找?还有可能找得回来吗?也许找十年八年,仍然没有结果,甚至找一辈子也找不到。如果一辈子的时间精力都花在找孩子身上,当然就不会有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如果找一段时间就放弃,又心有不甘,又心有愧疚。

总之每一天都是煎熬、折磨。特别是,最担心的,哪怕一辈子见不着,家人也祈祷孩子不被虐待,不被打断手脚去乞讨。可是,祈祷有用吗?

事实上,就有不少人贩子是把抢来的孩子弄残废的。对这些禽兽不如的犯罪分子,就算把他们枪毙一百遍也不足平民愤。可是,他们不会因此被判死刑。人贩子通常的刑期在五年到十年,如果把小孩弄残废的,应该在十年以上到无期徒刑,但不会被判处死刑。死刑的极端恶劣的情况才会判。

日前,上海青浦拐骗儿童案一审宣判,偷孩子女子获刑一年三个月。连法律规定的最低限度五年都不到。

总有专家说,判死刑不能阻止人贩子犯罪,反而可能导致他们杀人灭口。按这么说,杀人犯也不该判死刑,否则,他们知道杀人后要被枪毙,不如多杀一些人,拉更多人垫背?

总之,对人贩子心慈手软,就是对受害孩子及家人的残忍。建议对人贩子判以重刑,一律在20年有期徒刑以上,严重的判处死刑,比如,把孩子抢走还弄残废的,就该处死,别跟他们客气!


李蓬国一针见血评论


一提到人贩子,我们无不咬牙切齿。的确,这些人拐走一个孩子,就足以毁掉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

有一期节目让我印象非常深刻:一个孩子在4岁时被人贩子拐走长达28年。他的父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了这样一段话:孩子丢失后,我们散尽了几乎所有家财去找他,孩子母亲原本不错的工作都不要了。因为把钱大量花在找孩子上,孩子姐姐考上了大学都没有去上,而是选择了出去打工。这28年来,我们没有过过一个真正开心的春节,每次逢年过节,孩子母亲都会以泪洗面。

这就是人贩子给一个普通带来的伤害,这个伤害,甚至改变了其家庭成员的命运且无法逆转。

如果孩子被拐卖后,依然能够健健康康地成长,对于孩子和家人来说,也算值得欣慰。怕就怕,人贩子把孩子拐走以后,并没有卖掉,而是残忍地把孩子弄残疾,然后控制着他们在街头乞讨。

这样的人贩子,根本就毫无人性。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人贩子把孩子弄残废,所受的刑罚是拐卖妇女儿童罪和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我个人认为,凡是把被拐卖孩子弄残废的,不必数罪并罚,应一律视为情节特别严重,直接判处死刑。


冀彦伟GG


拐卖儿童弄残的发现一个就处死一个,要么就以牙还牙,把他脚搞断手搞残不然不解民众心头只恨,若是我发现一定要把他打残太可恨了,谁不是人呢,你怎么对别人,别人就怎么对你而且还要十倍的还给你,希望这个世界不在有拐卖这样的事情





阿建De扯淡生活


每当提到人贩子,人们都深恶痛绝。人贩子实在是罪大恶极:他们偷走了孩子,让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变得支离破碎,最可恨的是被他们偷走的孩子也大多没有好下场!很多都被被卖到很穷苦的山沟里去,甚至会有人贩子人为的制造残疾儿童,让他们乞讨,博取同情!对于人贩子弄残被拐孩子的行为我相信很多人都希望人贩子判处死刑。

但是我国现在是法治社会,一定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如果拐卖儿童的过程中伤害儿童,如打残疾让他去乞讨,摘取器官等,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也就是说人贩子如果弄残被拐的儿童至少判十年有期徒刑,如有其它加重情节,会加重刑罚。

图片来自于网络,内容部分来源于法律条文





甜心千里眼


人贩子也要区别对待的,偷孩子的应该一律死刑,有的是父母养不起卖的,应该视情节从轻点,给孩子找了个好归宿的,应该再轻一点。


战狼cs53


偷的把手剁了,强奸的把二当家的剁了,骗人的把嘴缝上,杀人的,一律枪毙,当官贪污的,都杀了有冤枉的,接着见着杀,有漏网的。


万马奔腾.


从感情角度,对于人贩子,我的观点就是抓住一个,就严惩一个,而且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连死缓都是便宜他们了!

看过一篇报道,一个记者和人贩子聊天,人贩子表示想不通家长为什么那么在意,“孩子没了,再生一个就是了”,从其冷血的表达中可以看出人贩子是多么的没有人性,简直是丧尽天良,连禽兽都不如,估计这种人,如果喂狗的话,狗都嫌其臭!

而且据人贩子说,“卖相”较好的孩子就卖给人家收养,对于那些卖不掉的孩子,就使用各种手段将其弄残,或打断其手脚、割掉舌头,或用开水将其整个头皮烫掉,或者将其截肢……他们要的效果就是看起来越惨越好,只有这样,才能唤起人们的同情心,乞讨时才能要到更多……

曾经有一位母亲在楼上阳台晾衣服,女儿在楼下玩耍,当她看到人贩子走向孩子,她立即赶下楼,不过还是迟了……几年后,这位母亲在路边看见一个乞讨的女孩,没有了双腿,舌头也没有了,母亲立即泪流满面,这就是被人贩子拐走的女儿。

人贩子的罪行罄竹难书,每一个被拐走的孩子,背后就是一个伤心欲绝、破碎的家庭,可以这么说,对于人贩子的仁慈,就是对善良的我们的残忍!

根据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造成被拐卖儿童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而且还要按照其实施的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罪名进行数罪并罚,这种情况下,人贩子必死!


打虎拍蝇


阿弥陀佛!!!我心中很愤怒,如果我是超人!我一定杀了这些人贩子!!!简直是畜牲!!!难道他不是娘养的吗?混蛋!王八蛋。


誌泓


还一天到晚的问,全国那么些人贩子,害的父母家庭毁灭,费了多少警力物力,影响了中国孩子的独立性教育,请问他们黑社会带来了什么贡献呢,还不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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