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報:完善股份回購制度將加快優化A股市場生態

證監會日前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修正案》草案,提出了修改公司法股份回購有關規定的建議。

股份回購制度的完善進入立法程序意味著有望迎來“政策紅利”,從長遠看,這一舉措有利於維護A股市場穩定,構建良好市場環境,將加快優化A股市場生態,為A股發展帶來積極影響。

股份回購是公司在特定情形下,收購本公司已發行在外的股份。自2005年和2008年上市公司股份回購相關文件發佈後,對相關制度未進一步明確,使上市公司在回購股票過程中存在流程繁複、回購目的不明確、庫存股劃定不明晰等問題,導致我國上市公司進行股份回購的情況不多,股份回購制度在穩定市場,回報投資者等方面作用未能得到有效發揮。

因此,此次修正案草案有針對性地增加股份回購情形、完善實施股份回購決策程序、建立庫存股制度,補齊了制度短板。

對上市公司而言,完善股份回購制度,可更有效地減少公司在外流通股規模和公司後續分紅支出,還可縮短股權激勵實施流程,對盤活企業資金,優化資產結構和提高管理經營效率都有積極意義。回購股份作為庫存股保留後,在日後有資金需求時,可用作出售、發行可轉換債券、股權激勵計劃等用途。這對穩定公司控制權、提升公司投資價值、建立健全投資者回報機制等都有重要意義。

對於資本市場發展來說,從境外成熟市場經驗看,股份回購制度,尤其是上市公司股份回購已成為資本市場基礎性制度安排,在優化資本結構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特別是當市場出現短期非理性下跌、股價普遍被低估時,通過實施回購計劃提升每股價值,促進增量資金入市,有利於為股價穩定提供強力支撐,向市場釋放正面信號,減少市場恐慌情緒,維護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需要指出的是,庫存股制度也存在一些弊端,很容易給予上市公司市場套利的空間,若監管不慎則容易引發市場風險,產生負面影響。因此,我們在完善股份回購制度的過程中,可以借鑑已建立庫存股制度的國家或地區的經驗,不遺餘力健全庫存股監管制度,以防範庫存股制度淪為市場操縱和內幕交易的工具,確保公司與其他股東之間機會平等,維護資本市場交易公正性。

中证报:完善股份回购制度将加快优化A股市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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