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法庭 让诉讼便民更近一步

6月8日上午,大观区法院首次利用互联网法庭的远程视频功能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经了解,该案的原告居住在大观区,而被告在杭州居住,且身体不适不宜长时间坐车,无法到庭参加庭审。根据新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五十九条的规定,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以采用视听传输技术等方式开庭。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在互联网法庭网上开庭审理该案。上午9点整准时开庭,整个庭审持续一个半小时,期间视频图像、声音传送流畅,画面清晰,开庭过程全程录像。

近年来,大观法院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积极打造“智慧法院”。远程视频庭审突破了传统的庭审方式,不仅加快了案件审理速度,提高了便民诉讼服务水平,还节约了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提高了诉讼效率,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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