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武漢市原副市長李忠等兩名正廳級幹部決定逮捕

湖北檢察機關依法對李忠決定逮捕

湖北省武漢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李忠(正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由湖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咸寧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咸寧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李忠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湖北檢察機關依法對謝宗孝決定逮捕

武漢港航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謝宗孝(正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由湖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咸寧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咸寧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謝宗孝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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