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將麵包車改裝成簡易油罐私加散裝汽油 換來五日行政拘留

9月1日,一名男子私自將麵包車改裝成“加油車”,偷偷加了100升散裝汽油,結果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

當天凌晨2時許,肥東縣公安局巡警大隊民警盛賢巡邏至店埠鎮龍泉路小東庵附近時,一股濃重的汽油味引起了他的注意。經過尋找,盛賢發現了一輛破舊的東風小康麵包車,車旁有一灘黑黑的油漬。“一開始我們還以為這輛車漏油了,仔細檢查後發現是經過明顯改裝的。”盛賢說,在對車輛的檢查中,他發現該面包車內後排座位全部被拆卸掉,取而代之的是一個方形的儲油箱。

經查,違法嫌疑人陳某某在肥東縣石塘鎮東明村承包了數百畝的農田,平時灌溉用的抽水機需要大量的汽油。陳某某為了省錢省事,就將自己的一輛麵包車改裝成簡易的油罐車,又通過一些渠道低價收購了大量的自助加油卡。多次在深夜趁工作人員不備,為改裝的“加油車”油罐進行加油。隨後,警方依法對其行政拘留5日。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屬於限制買賣的危險化學物品,不允許民間私自交易。同時,汽油自身具有危險性,若運輸存儲不當,易對人身安全產生危害。為了從源頭上預防利用散裝汽油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單位購買散裝汽油,需提出申請,標明用途、用量、加油站等信息,到屬地派出所審核蓋章;農戶個人購買散裝汽油,也需要到屬地村(居)委和派出所開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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