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诏安:私屠滥宰泛滥,食品安全百姓堪忧

【记者 儒兴】一边是开膛破肚,切割分块,一边是血水满地、龌蹉不堪;一边是大刀飞舞,大把赚钱,一边是不明所以,健康受袭;一边是违法行为泛滥,一边是监管部门纹丝不动。记者走访全县15个乡镇,即有400多个猪肉销售摊点非法屠宰和出售来历不明的生猪肉。这一触目惊心的乱象,在漳州诏安县,正一日复一日地上演。无数老百姓问政有关部门:这乱象,何时休?食品安,何时保?

当地百姓:“猪肉检疫形同虚设,谁来保证我们的食品安全?”

“麻烦你们来看看吧,我们诏安现在猪肉销售市场真的太乱了,几乎都成私宰屠户的天下了。天天吃这些来历不明的生猪肉,让我们怎能放心,怎能安心?”近日,多名诏安县的群众反映,诏安生猪肉销售市场一个触目惊心的违法现象:私宰生猪、违法销售几乎成了该县猪肉行业的“主流”,却始终未见有关部门出面管理。

根据诏安县多位群众提供的线索,记者先后走访了该县官陂镇、秀篆镇、四都镇、深桥镇、西潭镇、桥东镇、霞葛镇、梅岭镇、红星乡、白洋乡、梅洲乡、建设乡、太平镇、南诏镇、金星乡等15个乡镇,暗访该县生猪私宰、私卖现象。暗访结果令人惊恐:有400多个生猪肉销售摊点在出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其中,四都镇有73家、梅岭镇有57家、西潭镇60家、梅洲乡22家,绝大部分猪肉胴体上均未加盖检验检疫印章。

“我们每天吃的就是这样来历不明的猪肉,里面究竟有没有病猪、死猪、瘟疫猪或其它有问题的猪肉,恐怕谁都不知道!民以食为天,现在哪家天天能少了肉?这样下去,我们的食品安全、身体健康还有什么保证?”

“说来说去还是有关部门严重的不作为,才导致了我们诏安私宰乱卖的发生。这完全就是把我们老百姓的健康安全不放在心上!希望你们记者好好反映反映,给我们老百姓呼吁呼吁,让我们早日吃上放心肉!”记者走访过程中,受访群众义愤填膺,纷纷诉说他们的不安和恼怒,梅州村民陈先生更直言不讳地称这是当地有关监管部门严重不作为,有关上级部门要好好查查,整治整治。猪肉检疫检验形同虚设,这是导致诏安生猪私宰、私卖的主要原因。

漳州诏安:私屠滥宰泛滥,食品安全百姓堪忧


未加盖检疫印章的猪肉胴体

在一正规猪肉销售摊点,该摊点老板陈告诉记者:“我们胆子小,将猪拉去正规屠宰场屠杀,然后取得检验等手续才拉到这销售。而自己宰杀就摆摊销售,成本低一些,即便售价比我们便宜,利润也还是相当高。”他同时也非常担心,这么多人肆无忌惮地乱宰、乱卖,出了问题究竟谁来负责?谁又负得起这个责?他更直接指出,这是有关部门根本就不把老百姓的安危当回事,是典型的懒政、惰政。

现场调查:私宰现场污浊不堪,乱象触目惊心

为了彻底摸清诏安生猪私宰乱售情况,连续几日,记者先后走访了诏安的官陂镇光亮村、四都镇上湖村、深桥镇秀才寮、西潭镇美营村、桥东镇东沈村、秀篆镇北坑村、霞葛镇华茶村、梅岭镇宫口村、红星乡圆林村、太平镇大布村、金星乡田朴村、南诏镇秀峰社区、建设乡三林村、梅洲乡梅州村、白洋乡上蕴村等地,并深入各私宰窝点,详细调查私宰情况。

记者调查发现,每日私宰达7、8头猪以上的屠宰点有十多家,5、6头以上的有八家,1、2头的则达数十家。累计计算,这些屠宰点每天的屠宰量可达200头猪以上。换句话说,有无数村民每天吃下了约200头来历不明或卫生安全无法确认的猪肉。而这些私宰窝点基本上都是同一“标配”:全手工,无流水线设备,无污水处理系统,私宰生猪未经检疫检验,未通过瘦肉精检测,然后直接流向市场。

在梅洲乡梅州村的一个简易棚子里面,记者看到3名男子正忙得不亦乐乎:放血除毛、开膛破肚、除肠清肺、切割分块,干得是有条不紊、热火朝天。明明是黎明前夕,却大都汗流浃背,连衣衫都湿了。镜头再转向另一边:3头已宰杀好的猪被放在铁管架上,1头刚被放血的猪头还被扔在地上等待下一步的开膛破肚。而旁边的猪圈里,还有5头猪正等待着伸头一刀。整个屠宰现场,污血满地,恶气熏天,苍蝇四飞,内脏乱堆。

漳州诏安:私屠滥宰泛滥,食品安全百姓堪忧


漳州诏安:私屠滥宰泛滥,食品安全百姓堪忧


漳州诏安:私屠滥宰泛滥,食品安全百姓堪忧


漳州诏安:私屠滥宰泛滥,食品安全百姓堪忧


漳州诏安:私屠滥宰泛滥,食品安全百姓堪忧


记者暗访了数十个私自屠宰生猪的窝点,现场都是卫生环境极差,血水满地,污浊不堪,乱倾乱倒、猪肠猪内脏等直接就放置在地面。有村民告诉记者,私宰点的脏水都是直接排放到附近的河沟里、田地里或池塘里,甚至还流到了路面上,搞得到处臭不可闻。

而最令人担心的是:如此整出来的猪肉,安全性究竟有多高?危害性又究竟有多大?

“这些地下屠宰场和私售摊点的存在,不仅严重扰乱了诏安的生猪销售市场,更给我们诏安老百姓的生命健康造成了无法估量的严重隐患!我们强烈呼吁有关领导重视诏安的这一乱象,有关部门赶快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私自屠宰和非法销售的乱象!”几名村民围着记者,争先恐后地表达着他们的意见。

法律法规链接

据闽政办〔2016〕119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显示:严打私屠滥宰。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互通、隐患互排、联合执法、综合执法的协调联动机制。农业、公安、食品药品监督、工商、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组织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的非法屠宰窝点,严厉打击屠宰病死畜禽、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案件查处通报机制,及时通报违法屠宰等有关问题。进一步完善屠宰违法行为举报制度,构建社会共治机制,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发现重大案件线索的,公安部门要提前介入。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29 条规定:从事生猪产品销售、肉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伙食单位,销售、使用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产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以及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产品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尚未销售、使用的相关生猪产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 倍以上5 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处5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 万元以上2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照)机关吊销有关证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规定:生产、销售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肉类制品的,应当以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定罪,认定为刑法第143 条规定“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生产、销售金额二倍以上罚金。

手记:诏安县私屠滥宰现象严重,亟需整治

私宰猪肉严重扰乱正常的生猪屠宰销售市场,威胁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诏安的私宰猪肉乱象确实“非常严重”,我们呼吁和期待诏安县有关部门对私宰肉商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尽快开展私屠滥宰、违法销售专项整治行动,让诏安的老百姓早日能吃上真正放心的安全猪肉!(儒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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