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需!瑞安這些事業單位公開招聘91名工作人員

2018-09-15 06:01 | 溫州日報微信號

转需!瑞安这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1名工作人员

根據浙江省人事廳《關於印發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號)、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瑞安市事業單位用人需求的實際,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以及年齡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其他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2018年瑞安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報考專業資格審查按《2018年瑞安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業資格審查辦法》(附件2)執行。

(三)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報考的,須在2018年9月23日前取得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報考人員若為鄉鎮、街道下屬事業單位的新聘用人員須在鄉鎮、街道服務5週年(含試用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試用期不定檔)。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生(含2019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專升本人員、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證書報考。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雙學歷的報考人員以第二學歷專業報考的,其第二學歷須為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學歷,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電子註冊可以查驗。

(六)國(境)外留學歸來報考人員,須在2018年9月23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認證書;其有關畢業時間及所學專業的認定,以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為準。

(七)截至2018年9月23日止,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並如實填寫。

(八)報名資格條件中涉及工作年限的計算時間和證書證件的取得時間,統一截至2018年9月23日止。

(九)市社會保險中心、市醫療保險中心、市林業有害生物檢疫站、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執法大隊、市獻血辦公室、市衛生監督所、市統計調查隊、市綜合行政執法大隊8家單位本次招聘的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前須簽訂書面承諾,否則取消聘用資格。今後招聘單位若被批准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社團組織),本次招聘人員能否過渡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人員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不能過渡的須服從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

转需!瑞安这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1名工作人员

三、招聘辦法及程序

(一)報名

本次考試採用網絡報名方式,網址:瑞安市人事考試錄用系統(http://rsks.ra12333.com/)。

1、註冊及報名

報考人員上網註冊個人信息後,選擇崗位報名,僅註冊不報名的無效,逾期不再受理註冊及報名。在此期間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崗位。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惡意註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行為的,根據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2、資格初審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選定的崗位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在其個人網上報名表裡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3、查詢並再次報名

已報名人員登陸瑞安市人事考試錄用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並接受資格初審,再次報名截止時間為2018年9月29日17時。

4、繳費確認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陸瑞安市人事考試錄用系統進行網上繳費確認並查詢是否完成。根據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關於調整我省公務員錄用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費收費的覆函》(浙價費〔2018〕21號)文件規定,每科考試費為50元,兩科共計100元。未按時繳納考試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5、調整招聘計劃數和現場改報

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並於2018年10月10日在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佈。

招聘計劃取消的,允許已報考該崗位的人員進行現場改報名,逾期未到現場改報名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退還考試費。現場改報名時間定於2018年10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地點設在市人力社保局事業單位人員管理科(瑞安市商城大廈11樓1117辦公室)。

6、打印《筆試准考證》

已完成繳費人員登陸瑞安市人事考試錄用系統,下載打印《筆試准考證》。

(二)筆試

筆試日期定於2018年10月27日。

上午 9:00-11:30 《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14:00-15:30 《職業能力傾向測試》

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筆試具體地點見《筆試准考證》。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筆試准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公安部門出具帶照片的身份證明,下同),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及其他要求參加考試。

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筆試總成績=《綜合應用能力》×50%+《職業能力傾向測試》×50%,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尾數四捨五入。報考人員必須參加所報崗位的兩科考試,否則筆試成績無效。筆試總成績在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佈。

(三)資格複審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入圍資格複審對象。如筆試成績同分的,取《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者;如兩科成績均相同的,另行加試。

實際參加考試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設定入圍資格複審最低分數線,低於最低分數線的不予入圍。本次招聘最低分數線為實際參加筆試人數滿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中入圍資格複審人員的最低分數。

資格複審時間、地點在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佈,請密切關注網站信息並登陸查詢。

2、資格複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證書(證件)的原件、複印件及單寸免冠近照2張。

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報考的,須提供報名時取得的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全日制普通高校雙學歷的報考人員以第二學歷專業報考的,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打印的第二學歷證明。

以國(境)外學歷報考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認證書。

3、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者,視作不具備招聘資格條件;未按規定時間、地點接受資格複審的,視作自動放棄招聘資格。空缺名額在該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無遞補人選的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名額。

4、報考人員提交的複審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偽造、塗改證件的,根據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四)體檢、考察

各招聘崗位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入圍體檢對象。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和體檢時間、地點在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佈。入圍體檢人員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筆試准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體檢,否則視作自動放棄。

體檢工作參照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於修訂及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不合格或自願放棄資格的,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根據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經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等標準執行。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間放棄資格的,不再遞補。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五)公示、聘用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後再決定是否聘用。不予聘用或自動放棄資格的,該崗位不再遞補。

人員崗位聘任要根據招聘單位的崗位設置情況而定。

招聘諮詢電話:0577-65651795。

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

http://www.ruian.gov.cn/col/col1362893/index.html

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9月13日

(原標題《瑞安這些事業單位公開招聘91名工作人員,轉需!》,編輯 葉小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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