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千万别私藏这东西,否则将被严惩!

非法持有枪支具有极大的社会隐患及潜在危险,将直接影响到社会安定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柳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制造枪支、非法持有枪支案,被告人陈某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家里千万别私藏这东西,否则将被严惩!

△ 陈某指认藏枪处

2007年,陈某为看护耕牛等牲畜,在柳州市太平西街购买组装枪支的零部件,并自制了木质枪托,制造出一支长约1.74米的自制火药枪并长期保存在自己家中。

此外,陈某的弟弟高某在2010年外出打工前,将自己持有的一把火药枪交于哥哥陈某,并叮嘱陈某将枪支交至公安局。但陈某均未将两支火药枪上交至公安局,直至民警接到举报赴陈某家中查获两支自制火药枪。

家里千万别私藏这东西,否则将被严惩!

△ 陈某家中的两支火药枪

经柳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查获的两把火药枪均以火药为动力进行击发发射,弹药装填方式为前装填式,枪管末端的传火孔与枪管相通,可有效击燃底火,认定为枪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火药枪一支,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告人陈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火药枪一支,其行为又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归案后,被告人陈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陈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柳江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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