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共有司法所40417個!司法部:確保司法所工作不留空白

司法部9月14日在四川成都召開全國司法所工作會議。會議要求,強化司法所組織建設,確保司法所工作不留空白。

據瞭解,全國目前共有司法所40417個,基本實現對鄉鎮、街道的覆蓋,共有工作人員12.6萬人。近年來,全國司法所每年摸排糾紛線索270萬餘條,指導和直接參與化解矛盾糾紛730多萬件,約佔全國矛盾糾紛總量的84%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統最基層單位,是全面依法治國的基礎平臺。據瞭解,自上世紀80年代初起,司法所發展經歷了設立司法助理員、初設司法辦公室、正式設立司法所和司法所逐步邁上正規化4個階段。近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司法所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推進基層法治建設和為基層群眾提供公共法律服務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截至今年7月底,全國司法所累計接收社區服刑人員402萬人,解除矯正332萬人,矯正期間再犯罪率約0.2%。全國司法所年均為基層黨委、政府提供法律建議20萬件(次),指導幫助制定村規民約24萬件;年均為群眾提供法律服務540萬人次,受理法律援助初審案件

30萬件。到今年6月底,全國已有2.8萬多個鄉鎮(街道)依託司法所等基層單位建成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覆蓋率達到72%

“司法所工作既是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整體水平的重點和關鍵,也是制約司法行政事業長遠發展的短板和難點。”會議指出,目前全國司法所所均工作人員只有3人,其中政法專項編制人員僅有1.4人,還有近1.7萬個1人所;有的地方經費保障不到位;很多司法所業務用房年久失修、需要加固修繕;有的司法所業務裝備落後、基礎設施薄弱;個別省份司法所管理體制尚未理順,影響了司法所職能作用的發揮;司法所工作人員的能力素質與人民群眾的新期待相比還有一定差距。

會議要求,要堅持一鄉鎮(街道)一所的設置原則,進一步健全司法所組織機構。要結合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在各類開發區、試驗區、農林牧區等地方建立司法所,不斷擴大司法所組織網絡覆蓋面,確保司法所工作不留空白。要進一步理順司法所管理體制,切實加強隊伍建設。

會議強調,要把人民調解工作作為司法所首要的職責任務。聚焦重點人群、重點地區、重點行業,定期、主動、有針對性地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對重大、群體性矛盾糾紛或可能激化的矛盾糾紛及時預警、主動報告。要堅持抓早抓小,及時、依法、就地開展矛盾糾紛調解,最大限度把矛盾吸附在當地,化解在萌芽狀態,努力打造人民調解工作升級版。

近年來,四川省在司法所規範化建設方面成效明顯。據瞭解,目前四川全省共有4607個司法所,佔全國司法所總數的11%。2016年以前,無房所佔全國1/2、無人所佔全國1/3。近年來,四川省開展了史上最大規模的司法所陣地建設,通過下達政法專項編制、下沉機關工作人員、購買社會服務等多種途徑,為基層司法所新增4191名工作人員,增長73.5%,同時解決了990個無房所、532個無人所問題,建成2866個規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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