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州市檢察機關批捕1名多次持刀搶劫的惡勢力集團首要分子

近日,浦北縣檢察院以涉嫌搶劫罪對犯罪嫌疑人張某鑫作出批准逮捕決定,張某鑫屬於多次持刀搶劫的惡勢力集團首要分子。

钦州市检察机关批捕1名多次持刀抢劫的恶势力集团首要分子

經查,2012年3月至2013年2月,以張某鑫為首,糾集張某優、梁某煒、鄧某欣(三人已判刑)等人組成一個惡勢力犯罪集團,以暴力、威脅的方法,在浦北縣泉水鎮和合浦縣常樂鎮範圍內,持刀等器械入戶或商店實施搶劫七起(浦北4起,合浦3起),共搶得現金3萬多元及10臺手機、1條項鍊,張某鑫等人的犯罪行為在當地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钦州市检察机关批捕1名多次持刀抢劫的恶势力集团首要分子

浦北縣檢察院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張某鑫涉嫌搶劫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符合逮捕條件,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張某鑫。

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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