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和为贵丨执行和解搭上高速“执通车”!

以和为贵丨执行和解搭上高速“执通车”!

假作真时真亦假

无为有时有还无

市场上山寨货层出不穷

孰真孰假傻傻分不清

一些正规厂家也因产品包装、商标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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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履行意愿较强的特点

南安法院首创的执行和解中心

就要出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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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服务中心受理该类型案件后,第一时间移送执行和解中心,在执前协调沟通促成和解。通过非强制的执行手段、灵活的敦促工作,避免冰冷的程序,减少强制执行引起的对抗情绪,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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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原告某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诉南安市某商场侵权诸案。原告发现被告南安市某商场未经允许擅自生产、销售标有某标识的书包,相关标识与原告注册商标基本一致,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应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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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本院依法缺席判决: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原告商标权的商品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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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生效后

被告拒不履行

原告只好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服务中心受理该系列案件时,将案件直接移送执行和解中心。考虑到强制执行会影响现有的商场格局,为了不影响该商场的经营,当天执行和解团队多次致电与被执行人南安市某商场的经营者沟通协调,被执行人均未理会。

“执行标的额小、被执行人未认识到自身侵权行为,才会怠于执行。”考虑到这,执行和解团队趁着夜色冒雨前行来到该商场,释法明析,通过商场负责人致电给该商场经营者,经营者认识到了拒不履行的严重性及自身侵权行为意识差,当场缴纳5个案件执行款共计1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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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中冒雨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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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该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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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现场负责人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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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法明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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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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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南安法院积极拓宽执行工作思路,借鉴“分调裁”机制改革模式,优化执行资源配置,首创执行和解中心,推进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和多元化解,减少案件成本,办案效率和实际执结率明显提升,加快全面决胜执行难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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