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中央將制定計劃生育補助標準
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逐步提高
明年1月起實施
貴州補助最高!
有生育計劃的你看過來啦!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方案》明確,從公共衛生、醫療保障、計劃生育、能力建設四個方面劃分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關於生育補助
《方案》具體內容說什麼?
給大家劃劃重點
《方案》提出,中央制定計劃生育扶助保障補助國家基礎標準,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逐步提高,並加大政府衛生投入,大力支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促進完善生育政策,加大對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的支持力度,推動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那補助標準是什麼?
我們先來了解一個概念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包括健康教育、預防接種、重點人群健康管理等原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內容,以及從原重大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項目中劃入的婦幼衛生、老年健康服務、醫養結合、衛生應急、孕前檢查等內容。
而根據《方案》,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明確為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支出責任,實行中央分檔分擔辦法↓↓↓
第一檔包括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央分擔80%;
第二檔包括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10個省,中央分擔60%;
第三檔包括遼寧、福建、山東3個省,中央分擔50%;
第四檔包括天津、江蘇、浙江、廣東4個省(直轄市)和大連、寧波、廈門、青島、深圳5個計劃單列市,中央分擔30%;
第五檔包括北京、上海2個直轄市,中央分擔10%。
此外,中央制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人均經費國家基礎標準,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逐步提高。
閱讀更多 畢節市人民政府網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