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發布
招聘50名工作人員
10月9日開始報名
趕快告訴身邊需要的小夥伴!
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備報考資格: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試用期內尚未轉正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學生及現役軍人。
5.被省、市考試中心認定為考試嚴重違紀並處於限期內不得報考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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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2.報名地點:吉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會議室。
3.報名方式:採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4.報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1)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和複印件各1份及登錄教育部學信網打印學歷查詢認證材料1份。
(2)報考崗位所要求提供的執業資格證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
(3)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4)填寫打印《吉安縣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考試報名表》(附件2)一份。
(5)在職人員報考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材料。
5.考生持報名所需材料交報名點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初步審查,初審同意後,現場辦理報名、繳費手續(報名費按有關規定收取)。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對弄虛作假及違反其它相關規定者,一經核實,取消其考試及聘用資格。
(二)考試
考試由筆試、面試兩部分組成,滿分各為100分。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演員崗位、文化館音樂老師崗位、縣融媒體中心攝影記者和電視編導4個崗位(以下簡稱“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等4崗”)採取先面試後筆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和筆試成績按70%和30%的比例合成為考試總成績,其它崗位按筆試和麵試成績各佔50%的比例合成為考試總成績。招聘崗位人數與報考人數應達到1:3的比例,達不到這一比例的,相應調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1.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等4崗考試程序:
(1)面試
①面試採取專業技能測試方式,總分100分。
②面試時間、地點和領取准考證事宜將在吉安縣人民政府網另行通知。
(2)筆試
①筆試採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卷面總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
②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不指定範圍和教材。
③筆試時間和地點:初定2018年11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地點為吉安縣城關一小。以准考證為準。
④領取筆試准考證時間和地點: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2日,地點為吉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會議室。
2.其他崗位(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等4崗除外)考試程序:
(1)筆試
⑤考生憑有效身份證(二代居民身份證、護照、軍官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和交費發票領取准考證。
(2)面試
①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方式,總分100分。
②面試時間和地點將在吉安縣人民政府網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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