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提醒:必須注意借條上這3個字,否則當心欠債人賴帳

有些歹人專門靠借錢騙錢文字遊戲為生,而有時只用一個字就能讓你的借條變成一紙空文,當然這種齷齪事我們嗤之以鼻,但真遭到你頭上了你卻沒證據,你也無可奈何。

1:明明是借,不寫借條非寫“欠”條,還不註明還款時間

律師提醒:必須注意借條上這3個字,否則當心欠債人賴賬

律師提醒:欠條上沒有還款期限那可是大坑。

借條沒有還款日期,債主20年內都可以向法院起訴欠債人,但如果是欠條沒有還款時間,那麼債主就必須在兩年內對借債人進行起訴,否則一旦過了兩年那張欠條就是作廢了。

2:沒有“借到”

律師提醒:必須注意借條上這3個字,否則當心欠債人賴賬

我們經常看“今借XX多少錢”,那這個詞句只能象徵兩人有借錢意向,但不能證明借貸關係已經發生。

此時,借債人一旦耍賴就會堅持說,借條是我寫的,當時也是要借錢,但是我沒收到錢啊。

律師提醒:“借”不是“借到”,“借到”才表明借貸行為執行完畢,也表示整個借款行為是完整的。一般說來,寫借條要認真斟酌每一個字,最好讓借債人寫完借條後再寫一個收條,以避免出現糾紛。

NO.3:“償還欠款”還是“仍然欠款”

例:李X借了周X10萬,李某第一次還了1萬,然後從新出具了一張欠條,新借條寫的是“李某向周某借10萬,如今還欠款九萬”。

律師提醒:必須注意借條上這3個字,否則當心欠債人賴賬

還字既能理解為“尚欠”,也能說成是“已歸還”,不過大家也不必太擔心,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一方提供的用詞如果產生合理的二種理解時,那麼將按照不利於證據提供方的解釋來理解。

律師提醒:必須注意借條上這3個字,否則當心欠債人賴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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