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時間可以少於30天嗎?今天的答案不止一個!

01 遺產繼承

最近熱播電影之一的

無疑就是由沈騰(劇中名王多魚)主演的《西虹柿首富》

鉅額遺產空降而來,猶如做夢

這種窮得只剩下錢的生活

簡直是造孽呀

然鵝

這筆鉅額是王多魚素未謀面的二爺留下的遺產

辣麼,

王多魚與二爺在法律上是什麼關係?

王多魚的繼承權是否合法呢?

假設 二爺和王多魚都是中國公民,那麼遺產繼承關係就要適用中國的《繼承法》。根據中國的《繼承法》,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小編橫看豎看,王多魚貌似都不是法定繼承人呀,所以王多魚鐵定不是法定繼承獲得遺產。

縱觀劇情,二爺通過訂立遺囑,在遺囑中將鉅額遺產遺贈給王多魚,顯然王多魚是通過遺囑繼承獲得繼承權。

SO,獲得遺產不一定就是法定繼承人,只要你有像王多魚的狗屎運,終有一天都是有錢銀滴

02 夫妻財產怎麼分?

最近在抖音上經常看到炫富的女同胞

就是老公被富婆看上了

富婆給了她200萬

天上真的會掉這種餡餅嗎

假如

富婆把老公玩膩了,老公要求分割這200萬

辣麼

這200萬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老公是否有享有份額呢

假如富婆把200萬打入你的賬號,而你和富婆在法律上是沒有任何親屬關係,所以我們可以把富婆的這種行為看作是贈予行為

根據中國的《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是不是意味著還得把這筆銀兩分一半給老公呀,NO NO NO,《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繼續補刀,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繼承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妻一方的財產,歸夫妻一方。

女同胞們,看到彩虹了沒,以後賣老公記得讓富婆在合同上明確規定只屬於你的財產呀!

03 離職時間可以少於30天嗎?

遇到了更好發展的公司

又或者俗點說吧,就是別的公司給的工資更高,

大部分的人都會選擇跳槽吧,沒誰會視金錢如糞土吧

眾所周知

員工離職需要提前三十天向單位提出離職申請

單位同意後

是否非得讓員工等到三十天才能離職呢

單位可否提前讓員工走人呢

離職時間可以少於30天嗎?今天的答案不止一個!

下面來看個案例:

劉某是A公司的銷售經理,於2016年5月31日向公司遞交辭呈,載明:因個人原因提出辭職,並通知其最後工作日是2016年6月30日。公司隨後向劉某發出通知:“你的最後工作日為6月5日,之後無需繼續履行僱傭義務,工資發放至6月5日。” 劉某認為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於是申請仲裁併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

仲裁委認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是劉某本人,公司只是針對劉某提出的解約而告知劉某不需要履行30天通知期,所以對劉某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的請求不予支持。劉某起訴後,法院也維持了仲裁的裁決結果。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法》也規定,勞動者 提前

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由於勞動者在勞動關係中的弱者地位,法律規定預告辭職的目的在於平衡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利益。一方面,只要勞動者不願在用人單位繼續工作,即可行使預告解除合同的權利。另一方面,設置提前通知期,可以讓用人單位在提前通知期內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安排其他人員接替提出離職員工的工作。

所以,如果你要提前提出辭職,是否繼續工作30天是用人單位說了算啦,只要用人單位不需要你繼續履行剩餘通知期義務,那你們的合同就即行解除,那你就可以像夢一樣自由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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