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深!東莞一男子謊稱幫人找到好工作,騙走20多萬!

找工作難

找個好工作更難

然而

不法分子就衝著大家的心理

假裝可以幫忙找到“好”工作

實則卻是套路!套路!套路!

套路深!東莞一男子謊稱幫人找到好工作,騙走20多萬!

虎門鎮無業男子朱某以幫別人找份“好工”需要託關係為由,詐騙對方鉅額現金及財物,後案發落網。

來看看“戲精”朱某

是怎麼設局騙人的

套路深!東莞一男子謊稱幫人找到好工作,騙走20多萬!

事情是醬紫的

家住東莞市虎門鎮的青年劉先生,在一家商城擔任治安隊隊員。因為有家庭負擔,劉先生想換個好一點的工作。

2015年8月中旬一天,劉先生通過同學兼同事鄭某認識了50多歲的男子朱某。在聊天過程中,朱某得知劉先生想入職東莞市城軌公司,便以幫忙劉辦理入職事宜為由,誘騙劉的錢財。劉先生聽說朱某“很有關係”,信以為真,就把換個好工作的希望寄託在他的身上。

在取得劉先生的信任後,2015年8月中旬至2015年12月期間,朱某以給領導送禮疏通關係、幫忙辦理大專學歷和黨員身份等名義,多次騙取劉先生現金以及財物一批,包括中華牌香菸8條(共約價值4800元)、花膠若干(約價值7800元)。劉先生說,朱某從他那裡共拿走現金約34萬元。

套路深!東莞一男子謊稱幫人找到好工作,騙走20多萬!

2017年8月8日,見換新工作遲遲並無下文,劉先生髮覺受騙,遂到公安機關報案。次日,公安人員將朱某抓獲。破案後,上述被騙財物均無法起回。落網後的朱某稱,自己其實並無什麼幫人辦事的能力,連自己的工作都沒有搞定。

獲刑4年9個月

法庭上,朱某表示認罪。但朱某辯解稱,他僅收取劉先生現金20萬元左右,中華煙也是對方主動給他抽的,花膠都退回去了。朱某聲稱,他收的錢都用於去香港購買蟲草及安宮牛黃丸,通過一名叫“波叔”的男子,送給原虎門鎮領導來“跑關係”。但當被詢問“波叔”的姓名、聯繫方式、工作居住地點等具體信息時,朱某卻稱無法向法庭提供。

法院經審理認為,朱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懲處。法院根據現有證據,認定朱某收取了劉先生現金約20萬元。根據朱某的具體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法院以詐騙罪判令朱某有期徒刑4年9個月,並處罰金8000,並責令其退賠對方212600元。日前,該判決已生效。

法官說法

求職注意選擇正規途徑

承辦本案的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刑庭瀋陽法官稱,現實生活中,因為託人找工作而被詐騙錢財的事情偶有發生,其教訓值得記取。對於不具備介紹工作資質的個人,以幫他人介紹工作為名收取錢財的,屬於不當得利,情節嚴重的,有可能要追究刑事責任。

建議求職者在求職時應當注意選擇正規途徑,如通過有資質的中介機構,或者直接向用人單位應聘。對於他人聲稱可以通過違規甚至違法操作介紹“好工作”的,要心懷警惕,不要輕信,防止受騙。

此外,與他人之間的大額資金往來,最好通過轉賬方式留痕,即使通過現金交付,也應注意保留相應的證據

本案中,劉先生稱被朱某騙走約34萬元,但朱某隻承認拿了20萬元。劉先生有提供銀行流水等,但這僅能證明劉先生有過取款的行為,並不能直接證明朱某有收款的事實。

此外,有兩名證人也僅是聽劉先生說給了朱某三四十萬,並沒有親眼見證。現有證據不足以證實朱某確實收取了劉先生現金34萬元,故法院最終只認定了20萬元。

“關係販子”常用伎倆

☆ 宣稱是某部門官員、領導家屬,或上面有人,輕易承諾。

☆ 獲得嫌疑人信息後主動找家屬,宣稱可以通過花錢找關係撈人。

☆ 利用在某單位的工作便利,輕易承諾職權範圍之外的事。

☆ 利用信息不對稱、知識差異,誇大案情或隱瞞真相,時不時透露一點所謂內部消息。

☆ 製造神秘氣氛,聲稱“大人物”不願直接見家屬,騙子充當中間人,實際是操控者。

☆ 事情無進展之後,見當事人起疑,又誇大難度,繼續要錢。

☆ 為騙取請託人信任,還以簽訂《委託協議書》等形式做幌子。

套路深!東莞一男子謊稱幫人找到好工作,騙走20多萬!

找工作時還有哪些常見的詐騙套路呢?

01

虛假廣告陷阱

一些單位在發佈招聘信息的時候,為了招到條件比較好的畢業生,會誇大或隱瞞自己的某些真實情況。比如:在發佈招聘信息時,往往故意擴大用人單位規模和崗位數量,進行虛假宣傳;或者把招聘職位寫得冠冕堂皇,不是“經理”就是“總監”,但實際上卻只是“辦事員”、“業務員”,根本沒有廣告上寫的那麼誘人。另外子薪酬方面把每月工資寫到很高的,在面試的時候一定要問清楚,一般這樣的職位薪酬都會存在“底工資”的說法。

02

色情陷阱

一些用人單位利用招聘、面試等侵犯學生。有一些招聘廣告上稱招聘男女公關人員,表面上稱月薪上千或上萬,畢業生聽了有人的條件,因涉世不深,往往就很容易跳進陷阱。而聽起來高大上的“男女公關”實則是從事性服務;所謂“高薪”實則是從事性服務時客人所給的小費。面對這樣的問題或遇到這樣的情況,學生一定要提高警惕,不可隨便跳入這種陷阱。

03

傳銷陷阱

現在的傳銷者首選對象常常是急於掙錢的打工者特別是剛剛畢業的學生,他們通過各種渠道得到欲騙對象的電話後,便打著同鄉、同學、親戚等幌子,以幫忙找工作為由,以高薪為誘餌,因人而異,投其所好,騙求職者去進行非法傳銷活動。傳銷組織者還採取扣留身份證、控制通訊工具、監視等手段不讓受騙者離開,強迫他們聯繫親友前來,或者寄錢寄物從中牟利,現在大學生入傳銷組織的實在太多太多,所以同學們在找工作時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上當受騙。

04

收費陷阱

在招聘時以優厚的待遇吸引前來求職的畢業生,等到其正式上班時,招聘時的承諾則以種種理由不予兌現;或是針對薪酬中的一些不確定收入,進行虛假或模糊的承諾,最終不能兌現;或者“縮水兌現”。

最後再次提醒:

對於他人聲稱可以

通過違規甚至違法操作

介紹“好工作”的,

要心懷警惕,不要輕信,

防止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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