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集中整治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通告

故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集中整治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通告

近年来,我县电动三、四轮车非法营运现象严重,交通事故频发,极大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切实改善交通秩序,优化交通环境,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三、四轮车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整治重点事项通告如下:

一、利用电动三、四轮车从事非法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

二、电动三、四轮车占道经营、乱停乱放违法行为;

三、电动三、四轮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闯红灯、乱变道、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按机动车标准执行)。

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凡是从事非法营运人员,停止非法营运活动,禁止占道经营、乱停乱放及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闯红灯、乱变道、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将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继续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人员以及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和处罚。

特此通告

故城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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