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對象的一封信

尊敬的普查對象:

全國汙染源普查是依法開展的重大國情調查,是生態環境保護的基礎性工作。開展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掌握各類汙染源的數量、行業和地區分佈情況,瞭解主要汙染物產生、排放和處理情況,建立健全重點汙染源檔案、汙染源信息數據庫和環境統計平臺,對於準確判斷我國當前生態環境形勢,制定實施有針對性的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政策、規劃,不斷改善環境質量,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補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生態環境短板具有重要意義。

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範圍涉及工業汙染源,農業汙染源,生活汙染源,集中式汙染治理設施,移動源及其他產生、排放汙染物的設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有汙染源的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全國汙染源普查條例》以及本次普查方案的規定和要求,配合普查人員依法進行調查,並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按照要求如實填報汙染源普查表。

屆時,我們的普查員、普查指導員將佩戴證件,執行普查任務,請您消除疑慮,積極配合。若有任何疑問,相關工作人員將給予詳細解答。同時,普查員、普查指導員將嚴格遵守《全國汙染源普查條例》規定,保護普查對象的合法權益,保守普查對象的技術和商業秘密。

最後,感謝您配合參與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工作!

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工作辦公室

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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