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醉美宁国”摄影大赛暨宁国城区“新十景”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醉美宁国”摄影大赛暨宁国城区“新十景”评选活动的通知

  一、活动主旨:以独特的摄影视觉艺术魅力,展现最美宁国的自然山水、人文风貌、四季风光、民族风情、历史古迹、风景名胜、旅游景点等,并评选出宁国城区“新十景”。本次活动主要目的是大力宣传宁国市的旅游资源,打造宁国旅游品牌,提升宁国旅游的知名度,促进宁国全域旅游的发展。

  二、主办单位:宁国市文旅委、宁国市住建委、宁国市文联、宁国市新闻传媒中心

  协办单位:宁国市摄影家协会

  三、活动报名:

  1、报名对象:所有摄影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2、参与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

  四、活动时间:

  1、征集投稿时间:2017年12月5日至20日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2日至2018年1月10日

  3、获奖及“新十景”评选发布时间:2018年1月下旬

  五、评选方法:获奖作品评选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用专家评选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专家评选占70%,网络投票占30%。宁国“新十景”评选其中专家评选占60%,网络投票占40%。

  六、评选标准:

  1、原创性:参赛作品创意新颖,具备创造力,不存在抄袭与作弊。

  2、独特性:作品融合了创作者对生活的观察以及丰富的想象力,具备鲜明的个性,令人印象深刻。

  3、契合性:作品与比赛主旨契合,表现力强。

  七、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共分为自然山水、人文风光两个组别。每组别分别设一等奖一名,奖金3000元+荣誉证书;二等奖两名,奖金1500元+荣誉证书;三等奖三名,奖金800元+荣誉证书;优秀奖5名,奖金300元+荣誉证书;城区“新十景”入围奖(被选中做为城区“新十景”图片投票的作品,已获奖不再重复)若干,奖金300元+荣誉证书。

  八、活动细则:

  凡是拍摄反映宁国市自然风光、民族风情、旅游景区、生态环境、城区景点等与旅游元素有关的,且内容健康、照片清晰、遵守各类文明行为的摄影作品均可参加比赛。

  1、作品风格体裁不限,黑白色彩不限,但必须是反映宁国市的摄影作品。作品可以采用纪实或艺术的手法来加以表现,但不得对照片进行不符合自然规律的加工。

  2、报名作品可分为单幅作品或组照,组照作品数量最少3张,最多8张。照片电子文件请提供JPEG格式,入选后提交的原片不得小于3M以下,拍摄时间为最近2年以内,并用简单的文字讲述作品创作说明(不超过50字)。

  3、参赛作品不得发生与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如果发生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法律责任。

  4、报名作品时请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参赛组别及摄影时间、拍摄地点等相关资料。

  5、主办方对活动参与者提供的个人信息,仅在处理本活动相关事宜的必要范围内使用。

  6、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作品及获奖作品,作者有著作权和署名权,主办方有永久的使用权,有权将该作品用于宣传等用途。

  7、参赛者同一组别不能重复获奖,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将以大奖为准,其余奖项将自动顺延给该奖项的下一名。(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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