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别“套路贷”严查“保护伞” 临沂就扫黑除恶答疑

识别“套路贷”严查“保护伞” 临沂就扫黑除恶答疑

发布会现场

琅琊新闻网9月20日讯 (记者 潘凤娟) 群众如何识别“套路贷”?怎样严查黑恶势力中的“保护伞”问题?9月20日,在临沂市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扫黑办就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作出了解答。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临沂市出重拳、下重手,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截止目前,抓获涉恶类犯罪嫌疑人1630名,破获涉黑涉恶案件949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4688.5万元。

一、黑恶犯罪中“套路贷”问题突出,请问群众怎样对其识别?

其基本特征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三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偿还“虚高借款”。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目的。

“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希望广大群众能积极提供、举报案件线索。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要特别警惕“空白合同”,尽量通过正当渠道贷款。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历时三年,那么咱们临沂市检察机关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一是继续聚焦中央确定的10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省委确定的11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和专项斗争的新情况新动向,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绝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努力掀起一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临沂战场的新高潮。

二是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内运行。注重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坚守法律底线,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于黑恶势力犯罪,既不人为拔高,也不刻意降格处理,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认真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不枉不纵。

三是进一步深化做好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十件大事”。特别是检察长和入额院领导带头领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以及重大有影响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通过引导侦查、补充侦查以及监督执行等环节,全力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深挖彻查、及时移送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确保“打黑”与“打伞”同频共振,相互促进,形成合力;通过提出高质量的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堵漏建制、强化监管、严格执法,积极推进社会综合治理。 四是发挥自身优势,在进一步宣传发动上下工夫。充分认识专项斗争这一重大政治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做好打攻坚战与持久战的思想准备。既要强化对内宣传,牢固树立全市检察机关、全体干警“一盘棋”的思想,努力做到政治站位高、思想认识统一、工作开展扎实,又要强化对外发动,切实落实好“谁办案谁普法”,切实发挥好案件管理中心、控告申诉大厅窗口与12309热线电话的作用,切实利用好“一报一台一网”特别是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在宣传发动中的独特作用,广泛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社会危害性极大,请问全市法院在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是如何贯彻从重从快原则的?

依法从重从快审理黑恶势力犯罪事件,既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需要,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全市法院在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判中,重点把握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突出打击重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11类黑恶势力犯罪作为打击重点,通过对群众身边、感受最直接的黑恶势力依法严厉惩处,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果。二是坚持依法严惩。坚持全面从严惩处方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积极参加者,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均依法从重判处。同时,依法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目前,在全市法院已经审结的9起53人涉黑恶犯罪中,其中34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被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人被判处罚金,均体现了从严惩处精神。三是加快审判节奏。坚持快审快判,两级法院都设立了专门合议庭,优先审理涉黑恶类犯罪案件,从领导力量、审判力量、后勤警务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从立案、开庭、合议到宣判,均体现快节奏、高效率,均在法定审限内审结了案件。

四、市“扫黑办”在通报中介绍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情况。请问,市纪委监委将采取哪些措施来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问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立足政治机关职能定位,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开展扫黑除恶监督执纪监察工作作为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职责,严肃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340起,立案82起,查实并处结54起,处理59人,其中给予党纪l政务处分58起;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11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对查处的17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有力推动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重要职责。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问题:

一是市纪委监委对全市专项斗争以来公安机关在侦的所有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逐案深入一线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线索排查和案件查办力度,履行好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打击“保护伞”的主体责任。

二是进一步完善与公检法机关、有关部门的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与有关机关、部门同步介入、同步立案、同步调查。

三是对中央督导组交办以及省、市“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涉黑案件,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核实是否存在“保护伞”问题。对重要、复杂案件,由市纪委监委直查直办,确保问题查深、查透。对前期摸排的重点案件,实行重点督办、指定办理、异地办理。

四是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工作推进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实行“一案双查”,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五是选取全市查处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特别是涉及有“保护伞”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曝光,持续营造“有伞必查、有网必打”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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