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江西一批干部摊上事!还有人在群众“救命钱”上下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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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曝光6起

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8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正风肃纪,严明纪律,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过节,9月21日,省纪委对6起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这6起典型问题是:

1

浮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秋林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8年6月1日,王秋林为其女儿操办婚宴33桌,违规邀请并收受该县23名科级干部礼金16200元。2018年7月,王秋林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2

省港航局鹰潭分局原局长周进同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问题。2017年8月和10月,周进同先后邀请羽毛球球友和同学在外用餐,发生的1293元费用以单位公务接待名义公款报销。2018年8月,周进同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费用被责令退赔。

3

上栗县上栗镇新城区项目建设办主任荣友益等人违规公款吃喝玩乐问题。2017年3月8日,荣友益邀请业务往来单位嘉和投资有限公司副经理曾欠凤等4人到某农庄用晚餐,上栗镇新城区项目建设办副主任欧阳群峰、叶坚等7人参加,消费820元。晚餐后,曾欠凤等3人提前离开,经欧阳群峰提议,荣友益、欧阳群峰、叶坚等8人前往某酒店KTV娱乐唱歌,消费5480元。2018年3月,荣友益、叶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欧阳群峰(非中共党员)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曾欠凤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其他人员受到相应处理;有关费用由参与人员个人负担。

4

吉安市吉州区樟山镇卫生院院长罗懿“私车公养”问题

。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罗懿先后24次使用单位公务油卡为其私车加油,共计3937.92元。2018年8月,罗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5

南昌市青山湖区塘山镇塘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胡叔秋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胡叔秋带领塘山村部分村干部及拆迁人员20人前往日本旅游,发生的71600元费用以“学习考察费”名义在村委会公款报销。2018年6月,胡叔秋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费用被责令退赔。

6

抚州市公路局路政管理支队执法二大队队长衷涛违规收受“红包”等问题。2017年10月,衷涛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通过微信方式赠送的“红包”2000元。2016年2月至8月,衷涛先后9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KTV、游玩活动,费用共计4700元。2018年6月,衷涛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省纪委公开通报曝光

10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曝光!江西一批干部摊上事!还有人在群众“救命钱”上下黑手……
曝光!江西一批干部摊上事!还有人在群众“救命钱”上下黑手……

9月21日,省纪委公开通报曝光了10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被通报的党员干部中,有的私欲熏心,在群众“救命钱”上动心眼、下黑手;有的作风漂浮,对脱贫攻坚不上心、不负责,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不精细、不严格;有的消极应付,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积极不主动,甚至拒不履行职责;有的履职不力,对下属管理约束不严,对工作情况不清、底数不明。他们为此都付出了应有的代价。这10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1

遂川县黄坑乡敬老院原院长李启文等私分民政专项资金问题。2015年2月至2017年1月,李启文先后3次违规套取“三院”(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管理专项资金4.92万元,并以奖金名义和黄坑乡原党委委员、人武部长陈大洋、乡民政所长黄长玖、乡民政所原副所长刘福林共同私分其中的2.22万元,余款挪作他用。2018年1月,李启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被撤销敬老院院长职务;陈大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长玖、刘福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上交财政。

2

崇义县丰州乡民政所所长兼小坑村党支部书记曾庆桂挪用冬春救助款问题

。2017年3月,丰州乡小坑村经集体讨论决定,挪用冬春救助款3.11万元,用于支付拆除危旧房补助费用、协助拍摄电视节目的耗材费及误工费用、通组公路维修路基费用等。2018年5月,曾庆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萍乡市安源区凤凰街北桥外社区副主任欧阳冬梅优亲厚友问题。2016年、2017年度,欧阳冬梅利用职务便利,先后2次违规为不符合享受残疾补贴条件的3名亲属申报并领取残疾补助金3600元。2018年8月,欧阳冬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上交财政。

4

新余市渝水区南安乡党委副书记、扶贫工作站站长何正根等人整改不力问题。2018年7月,省脱贫攻坚督察组对渝水区开展扶贫专项督察并向南安乡政府反馈了整改问题清单。8月,渝水区委书记到南安乡东洛村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实地走访发现2户贫困户房屋安全仍然整改不到位,同时发现帮扶干部对全村健康扶贫户底数不清等问题。东洛村党支部书记李秋根,南安乡纪委副书记、驻东洛村第一书记何峰,工作作风不实、履职不力,扶贫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帮扶干部渝水区社保局副局长郭中杰、钟明,对帮扶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未及时有效督促、帮助东洛村委对上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南安乡党委副书记、扶贫工作站站长何正根,作风不实、工作不力,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8月,李秋根、何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何正根、郭中杰、钟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5

乐平市名口镇组织干事、名口村第一书记许志炜帮扶不力问题。2017年3月以来,名口镇组织干事、名口村第一书记许志炜,对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不积极主动、消极应付。2017年8月,乐平市对许志炜履行第一书记职责不力,对帮扶对象不熟悉、证册资料填写不完整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责令整改。2017年10月,景德镇市脱贫攻坚常态化督导组对名口村督导检查,发现许志炜上述问题仍然没有整改到位,对其予以通报批评。许志炜作为驻村帮扶干部,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帮扶工作不严不实。2017年11月,许志炜被免去镇组织干事、名口村第一书记职务;2018年3月,许志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

定南县老城镇水西村委会主任黄春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2016年至2017年,老城镇水西村贫困户黄某某发展了鱼养殖产业,应享受产业扶贫补助。水西村委会主任黄春平以该贫困户未上交鱼塘管理费为由,拒绝为其《产业扶贫项目申报表》签字、盖章,致使其连续两年未获得产业扶贫补助。黄春平群众意识淡薄,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久拖不决,不作为、乱作为。2018年3月,黄春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

靖安县仁首镇象湖村会计兼扶贫专干赵诗华作风不实问题。2017年7月,靖安县仁首镇部署开展精准扶贫家庭教育扶贫对象调查摸底工作。赵诗华在未深入进行细致调查摸底的情况下,将调查摸底结果上报至镇扶贫工作站,漏报了象湖村5名在校学生的数据信息,致使该5人教育扶贫补助金未及时发放到位。2018年5月,赵诗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

彭泽县扶贫和移民办正科级干部洪祖义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9月至2017年5月,县扶贫和移民办在未按照规定履行公开招投标手续的情况下,由九江某公司负责实施10个贫困村的光伏扶贫电站项目;2015年1月至2017年9月,县扶贫和移民办工作人员履行监督审批责任不到位,致使天红镇先锋村等三个扶贫项目资金被违规套用、使用。时任县扶贫和移民办主任洪祖义重视不够、监管不力,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5月,洪祖义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9

上饶市信州区卫计委副主任黄珍履职不到位问题

。2016年至2017年度,上饶市规定,建档立卡户贫困人员的家庭医生签约率达100%,公共卫生工作中的项目资金原则上按40%左右比值下拨到村卫生室。信州区建档立卡户贫困人员家庭医生签约率为96%,健康扶贫政策宣传知晓率只有26%,辖区内4个镇街卫生院未按比例将专项资金拨付给村卫生室。此外,区属6个镇街道卫生院普遍存在伪造体检项目、伪造医疗保健随访记录、家庭医生代签等问题。黄珍作为区卫计委分管领导,安排部署工作不详尽、统筹管理不到位、跟踪检查不及时,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6月,黄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

金溪县左坊镇副镇长熊筱梅监管不严问题。2017年,左坊镇清江村实施9个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其中6个项目由左坊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邀标,各项目最终承建企业和个人均不具备相应资质。左坊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助清江村委会制作标书不规范,在审查参加招投标企业的资质时没有严格把关,造成没有资质的企业和个人承建了工程建设项目。熊筱梅作为分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副镇长,对参与招投标企业的资质审核把关不认真,作风不严不实,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7月,熊筱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赣州通报一批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脱贫攻坚推进不力的典型案例

近日,赣州通报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脱贫攻坚推进不力的典型案例,一起来看!

1

瑞金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典型案例。

瑞金市叶坪乡新院村党支部书记钟小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经查,钟小春在2014年7月和2015年1月分别收受村民钟某辉500元现金和钟某平两瓶“稻花香”酒、一条硬“中华烟”,钟某辉、钟某平向钟小春送钱物均为感谢其在申请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时给予过帮助,此外钟小春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8年8月,叶坪乡党委对钟小春予以立案审查。

瑞金市城市建设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谢海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经查,谢海林在2018年3月违规收受违章建房户任某宏1万元现金、两瓶15年四特酒和两条硬“中华烟”,之后谢海林未对任某宏违章建房进行严格管理,放任其完成违章建房行为。2018年7月,瑞金市纪委对谢海林予以立案审查。

瑞金市交通局公路站原站长宋俊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经查,2012年至2016年期间,宋俊生多次在传统节日时收受道路承建商赠送的“红包”、香烟、酒等,折合人民币约5万元,此外宋俊生还存在其它违纪违法行为。2018年8月,宋俊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

大余县纪委监委通报了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经查,2011年9月至2017年8月,大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原计财股股长兼办公室主任彭卫利用职务便利,先后17次违规将其私家车的维修保养费用混入单位车辆维修费用一同公款报销,合计金额7115元。2017年至2018年,彭卫多次违规收受建材公司宋某赠送的购物卡,合计价值3500元。彭卫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8月,彭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3

龙南县5个党组织和22名责任人员因脱贫攻坚推进不力等问题被问责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经查,杨村镇党委、桃江乡党委表态多调门高,行动慢落实差,对省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力,解决问题不及时;在省、市督察组检查工作当中,存在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满意度不高问题;此外,杨村镇还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全县主干道沿线“铁皮棚”整治等工作中存在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连续排名靠后的问题。桃江乡存在西河中心村保障房选址规划不合理,并在省督察组发现问题后仍未整改。东坑管委会党委对脱贫攻坚危机感和紧迫感不足,等待观望思想严重,在农村“空心房”集中整治工作中担当不足、措施不当、进展缓慢;制定的扶贫工作计划存在照搬照抄、敷衍了事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县建设局对农村老人居住危旧房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滞后,在工作落实推进过程中统筹协调不力,牵头责任形同虚设。杨村镇黄坑村存在贫困户赖贞发的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误发至他人账户,贫困户廖显添未享受到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等问题。杨村镇扶贫联络员钟乐波、县法院帮扶干部谢志胜、县委农工部驻水西坝村驻村工作队员曾立强对省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县人民银行帮扶干部廖秋岩、县城管局驻龙南镇龙洲社区工作队长兼第一书记陈日新、县商务局驻东江乡晓坑村工作队长兼第一书记吴益民、县发改委帮扶干部郭忠芳、武当镇帮扶干部黄娟、杨波、方磊工作作风不实,未按要求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关西镇翰岗村主任郑志房未认真履行扶贫工作职责,导致本村6户贫困户未享受产业扶贫政策。龙南镇张常栋、吴爱玫工作失职,导致村民违规领取五保供养补助。渡江镇叶东阳、蔡文海、程龙镇徐晓华等人虚报材料骗取防护林造林补助款。南亨乡石门村上新屋小组长张水添截留农户公益林资金。

为严肃工作纪律,经研究,龙南县对上述问题涉及的5个党组织和22名责任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责令杨村镇党委、桃江乡党委、东坑管委会党委、县建设局党组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责令黄坑村党支部向杨村镇党委作出书面检查。杨村镇干部钟乐波、黄坑村党支部书记赖石玉、县法院干部谢志胜、县委农工部干部曾立强、南亨乡干部张家兴进行诫勉谈话。对杨村镇黄坑村原驻村领导罗国飞、残联干事赖观全、桃江乡党委副书记徐菊香、县项目办主任郭忠芳、武当镇副镇长黄娟、党委委员杨波、原组织委员方磊、县人民银行干部廖秋岩、县城管局园林所副所长陈日新、县商务局干部吴益民进行通报批评。对关西镇翰岗村主任郑志房、南亨乡石门村上新屋小组长张水添分别进行立案审查。分别给予张常栋、吴爱玫政务警告处分。

分别给予徐晓华、蔡文海开除党籍处分,对叶东阳进行立案调查,并将叶东阳、徐晓华、蔡文海三人涉嫌职务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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