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款放高利贷、情侣齐上阵,官员骗取“救命钱”花样百出!

【编辑/王瑞文 统筹/陈威】昨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了一起四川省资中县村干部贪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的腐败现象,基层干部们还将受贿美曰为“赞助费”。2017年6月该县纪委书记对此表示,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里的每一分钱都是群众的‘救命钱’,决不允许被乱动。大白新闻注意到,贪官们骗取“救命钱”可谓花样百出,福建省周宁县李墩镇老区办原主任蒋景怀拿专项扶贫款用于放高利贷,几年下来,赚了50余万元。原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民政局救灾科科长贾某,和其女友即该局财政科科长李某,将不符合规定的708位五保户列入低保范围,骗取低保补助款。

扶贫款放高利贷、情侣齐上阵,官员骗取“救命钱”花样百出!

贪污危房改造金,被批拿“救命钱”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四川省资中县村四名干部,因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而受到处分。2017年11月,资中县纪委给予陈作明、魏华安、吴朝泉三人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给予朱明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了解,为保障农村群众住房安全,资中县近年来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按照危房改造标准,龙结镇观音坝村部分村民符合改造条件,被纳入不同年度的改造计划,并经过审核验收,领到了标准不一的补助金。然而,这笔补助金,却被人惦记上了。

在接受审查时,时任观音坝村党支部副书记魏华安曾说:“村里经费紧张,而危房改造户得了补助金,想着可以收点‘赞助费’。”经调查后得知,2012年,观音坝村赖某某、魏某某等3户村民通过申报审批,被纳入了当年度危房改造计划,并通过“一卡通”领取了补助金。在补助金到账后,观音坝村“两委”干部决定向他们收取“赞助费”。面对不合理要求,赖某某等3户村民虽然心里不愿意,但为了以后办事方便,分别从领取的10000元补助金里拿出4000元“赞助”村“两委”。

魏华安还认为村上几名干部平时工作多、很辛苦,收取“赞助费”是理所当然的。到2012年底,村“两委”的4名干部将以“赞助费”为名收上来的钱全部瓜分。更过分的是,2013年,观音坝村“两委”换届后魏华安等人仍当选干部。尝到“甜头”的三人胆子和胃口越来越大,不仅自己贪腐,刚当选村委会主任的朱明远也参与进来。

2017年6月,该村群众的举报信寄到了县纪委。该县纪委书记雷五江表示: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是一项改善贫困群众居住条件的民生工程,每一分钱都是群众的‘救命钱’,决不允许被乱动。

区办主任用公款放贷赚利息,“人财两空”

据媒体报道:2017年6月22日,福建省周宁县李墩镇老区办原主任蒋景怀因利用职务之便,侵吞专项扶贫款,被开除党籍。因犯贪污罪,周宁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蒋景怀有期徒刑4年2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而其用于放贷及个人开支的57.5万元造福工程款也被依法追缴。

据了解,蒋景怀铤而走险是有朋友给他指了发财的路子,让他用公款放贷,赚些利息。对方还劝说道:短期周转可盈利,想发财不冒险不行。在利益的驱使下,蒋景怀没能把持住自己,侵吞了李墩镇东山村实施第二期地质灾害搬迁造福工程的57.5万元补助款。他把其中50万元转账到“合作伙伴”的个人账户,用于放高利贷,其余7.5万元则用于接待和个人开支。“合作伙伴”按照约定兑现了收益承诺,几年下来,蒋景怀赚了50余万元。

2015年11月,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后,扶贫资金管理进一步阳光化,对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大大加强。2016年夏天,周宁县纪委监察局、县检察院联合开展扶贫领域日常监督检查,集中掌握了一批问题线索,初步锁定蒋景怀等人,并成立调查组。2017年6月22日,蒋景怀被开除党籍。因犯贪污罪,周宁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蒋景怀有期徒刑4年2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其用于放贷及个人开支的57.5万元造福工程款也被依法追缴。

被查后,蒋景怀悔恨地说:“我抱着侥幸心理,以为这事神不知鬼不觉,就大着胆子干了,我的贪心害了我,口口声声要与我‘有福同享’的老板‘朋友’害了我。”

情侣齐上阵,将708名五保户列入低保范围

据媒体报道,2010年9月份至2012年9月份期间,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民政局救灾科科长贾某,伙同女友即该局财政科科长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将不符合规定的五保户列入低保范围,将发放的708人的低保补助款56万余元揣入个人腰包。李某还将已经死亡的优抚人员的近5万元补助款揣入个人腰包,并挪用公款50万元,占有产生的利息。

据了解,让两人有钻空子的机会,是因为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的五保户供养由县民政局救灾科负责。而贾某时任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民政局救灾科科长。由于县财政拨款不及时,“分散供养五保户”不如“低保户”的保障充分和及时,2008年,齐河县民政局决定把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列入低保,按照低保标准发放补贴。

然而贾某把“分散供养五保户”的名单报给低保科并签字后,低保科将相关信息提供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每个月直接把钱发到低保人员的银行账户里,按照规定,列入低保的“五保户”范围不包括“集中供养的五保户”,但贾某却从中看到了机会。那时的贾某49岁,她的女友45岁,是同单位的财政科科长,案发前两人正在谈恋爱。

经一审法院查明,2010年6月份,被告人贾某利用担任齐河县民政局救灾科科长的职务便利,将各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户虚报为低保人员,后将708本用于发放低保款的存折控制于个人手中。自2010年9月份至2012年9月份期间,贾某单独或安排他人从该批低保存折中取出38.7万余元,并将其中的34.6万余元据为己有,将阮某名下的12380元存单给了其女朋友李某,李某将这部分钱据为己有。

据悉,贾某、李某和陈某被群众举报后,被齐河县检察院反贪局抓捕。对此,齐河县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贾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以贪污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以贪污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10万。【资料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法制晚报、央视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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