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夫妻凌晨吵架擾鄰 民警趕來後竟被二人反鎖屋內

本報訊 凌晨三點多,夫妻在家高聲吵架,民警接到鄰居報警後登門查看情況,卻被夫妻倆反鎖房門關了一個小時。根據審判信息網公開的判決,男子曾某因妨礙公務罪被通州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其妻歐某被判6個月,緩刑一年。

北京通州夫妻凌晨吵架擾鄰 民警趕來後竟被二人反鎖屋內

王金輝作

曾某曾經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刑15年,他和妻子歐某住在通州區永順鎮某小區。今年3月3日3時許,兩人在家中高聲爭吵。據曾某和歐某事後接受訊問時的供述,兩人吵架後互相動手,聲音較大。正吵著,曾某去了廁所,同時聽到有人敲門,開門一看,是穿著警服的警察。

根據民警證言,當時派出所接到群眾“有人打架擾民”的反映,兩名民警帶著兩名輔警前往處置。在民警瞭解情況時,女子歐某很不耐煩且態度蠻橫。一會兒,其夫曾某從衛生間出來,同樣態度蠻橫,同時故意推搡民警,將民警一把推到牆上。另一名民警見狀,立即對著兩人中間噴射了催淚噴射器,意圖將曾某隔開。而據曾某講,“辣椒水直接噴我臉上了。”兩名民警將曾某戴上手銬控制住,準備帶回派出所時,歐某在一邊強力攔阻,又在曾某的指使下將房門鎖上。接著她又拿出手機,對著民警的面部拍攝。

約在三點半左右,支援民警收到信息後也趕到了門外,但是歐某仍然不肯開門。僵持半晌,歐某撥打市政服務熱線,在對方的勸說下才打開房門。

庭審中,這對夫妻當庭認罪。他們的辯護人認為,民警使用警械超出必要限度致使衝突升級,曾某認罪態度好,不屬於累犯,而歐某並無前科,請求法院對二人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

法院經審理認為,曾某和歐某共同以暴力方法阻礙民警依法執行職務,兩名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依法應予懲處。曾某繫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

最終,一審判處曾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判處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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