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張明高特大持槍殺人案――上集

湖北張明高特大持槍殺人案――上集

1983年到1991年長達8年時間內,湖北省武漢市連續出現幾十起惡性持槍殺人案,前後造成21人死亡,10人受傷(其中4人重傷致殘)。根據刑偵技術的鑑定,這些案件都是同一人或者同一夥人所為。這就是號稱湖北第一案的張明高持槍殺人案。

1991年的大年三十夜裡,武漢市發生了一起震驚世人的兇殺案,武漢橡膠廠的四名值班經警,全部被人殺死在值班室。令人震驚的是,除了一人是中槍斃命以外,其餘三人都是被用利刃活活砍去了腦袋。案件駭人聽聞,瞬間傳遍的武漢三鎮,一時間人心惶惶,談之色變。由於案件的性質極為惡劣,公安部下令限期破案。武漢市公安局會同全國北京、上海等地的刑偵、痕跡專家破案,結合武漢近幾年的數起殺人搶劫積案,進行併案偵查,經過了大半年的努力,終於將殺人兇手張明高緝拿歸案。

張明高,武漢市人,1963年3月13日出生,家住礄口區漢正街周安下里2號,身高1.68米,武漢熱水器廠(原航海照明器材廠)金工車間三級車工,後自 動離職,無正當職業。

犯罪團伙主要成員:張明高、熊中璧、鼓毅、宋建廉。四個惡魔還成立了一個所謂的“支部”,該支部還每星期聚會一次,進行統一犯罪思 想,擬定行動計劃,策劃搶劫目標,進行犯罪技術培訓等。該團伙內部還實行所謂的“民主集中制”。

踩點搞目標的對象及策略:家庭地址,周圍環境,獨門獨進, 夫妻二人。如何判斷有錢:場面,東西、價格。作案以安全為之一,踩點優先考慮的是能不能快速逃離現場。

張明高家庭背景 張明高1978年到1979年在航海照明器材廠當臨時工,1979年到1988年轉為正式工,後成為三級車工,東西湖區人(該廠1985年改為 武漢熱水器廠)。

可以說,張明高之所以之後走上殺人搶劫,報復社會的道路,有著很強的社會因素。幼時家貧,生活條件極為困難。母親早逝(1973年),後父親在他讀初中的時候也去世了。張明高父親在三年自然災害時,大概在公私 合營的那個時候,與人合夥開了一個小機器作坊,因而被劃為資產階級分子。在文化大革命時,因為家庭困難,偷做私活,定為走資本主義道路,進學習班學了幾年。

期間,他的父親飽受鬥爭之苦,被毆打遊街,他的家屬也連帶倒黴。 父親在學習期間,完全沒有工資,母親一人在民辦工廠工作,工資不高,艱難養活幾個孩子。恰好此時母親又患嚴重疾病,要錢治療,這樣一個月下來,只有五角錢買菜。所以全家吃的菜都是在菜場撿的垃圾。這就樣,在張明高撿菜時還經常捱打。菜裡沒有油,買 米的錢也是借的,全家生活非常困難。窮苦屈辱的童年,對張明高一生有著巨大的影響。

在張明高10歲時,生病多年的母親不幸去世,好在當時父親已經被釋放。改革開放的頭兩年,其父被平反,隨後他又開地下工廠,利用廠裡的設備,結果將設備搞壞了。本來設備是幾個人合夥搞壞的,結果這些所謂的朋友紛紛金蟬脫殼,讓他 父親一個人承擔。其父講義氣,就一個人承擔下來了,但也沒錢還賬,只能一點點的慢慢還。但還沒來得及還清,他的父親就因病去世。

本來人死賬消,沒想到因為這個問題,從1980年到1985年,工廠的人大罵亡父,會上罵,指名罵。張回憶:有人直接罵父親不是個東西,如今落得他自己早死,姑娘兒子受罪。張明高幼小的心靈初嘗人情的淡薄。 其父因為文革中的折磨,身體很不好,加上出了這種事情以後,精神抑鬱,加重了病情,所以很快就去世了。去世後,父親過去的一些所謂朋友,在談到其父時,大談父親是如何如何好,見到張明高時也非常的親熱。

但後來張明高得知,父親之所以在文革中倒黴,就是因為這些所謂朋友的揭發材料,而且很多不是事實,都是編造的。這些人一半的人臉,一半的鬼臉,典型的變色龍。

張被捕後回憶:從此我便產生一種報復的心理,認為父親是這些人害死的,總是想為父親報仇。有一天,我趁夜深人靜,悄悄溜進了父親原來的單位,撬開了檔案室,翻出了我父親的檔案,可怎麼也找不到害我父親的人的名單……

當時我大腦一片空白,如果我發現批鬥我父親的人,我就要想辦法報復他。然而,事實並非我想象的那樣,我父親的檔案裡什麼也查不到,報仇的目的落了空。 當時我腦海裡首先萌發了要報復社會的想法。 在日記中,我這樣寫道,“因此我要殺人,不論是誰,碰到我的槍口誰倒黴,殺一個就解恨一次!”

由於父母早亡,還是少年的張明高只得頂起家裡的重擔。 他一共有兄妹五人(一個姐姐,一個弟弟,兩個妹妹),負擔很重。在父親去世的那年(1978年),由於家庭情況實在艱苦,張即輟學,只有小學文化程度。半年後,在他15歲時,就不得不出來工作。當時,一家五口,只有姐 姐一人工作,一個月24元錢,負擔不了家裡的一切費用,在這種極端困難的條件下,作為老二的張明高只好出來工作,要工作也不容易,因為他還太小。沒有辦 法,只好求助父親的單位,剛開始,單位根本不理睬,找居委會,也沒有人來管。

最後,要求頂職,單位因其年齡不夠(不到16歲),拒絕了要求。後經過再三努力, 廠裡答應做了臨時工,共做了11個月的臨時工後經過做工作轉為正式工人。在轉為正式工的過程中,一切相關手續都是自己跑。當時國家機關辦事效率諸位都知道,就算是成年人也是望而生畏,收緊刁難,並別說一個少年。他年齡小,人員又不熟悉,遇到的困 難可想而知,廠裡的有關人員對他的困難非但不聞不問,而且還一副刁蠻相。年少時的張明高即產生了仇恨的心理。

父親死後,家庭生活困難,去廠裡要父親的撫卹金,因父親與管撫卹金的人的上級有矛盾而沒有發放。撫卹金開始只是沒有發放,後來乾脆就沒了!因為其父生前所謂的搞壞了機器, 所以廠里扣發了撫卹金。生活的困難,張明高常常夢中見到撫卹金、見到父母,在夢中享受與父母團聚的快樂,醒來時,到處空空。 別人家過 春節時,一家團聚,和和美美的,享受著親情和快樂,而弟妹們的目光呆板,得不到父母的愛護。張明高感到痛苦和失落。工作單位如此,鄰居也不怎麼樣。

由於當時張家父母雙亡,鄰居也都來欺負他們。其弟調皮,與鄰居小孩不時發生衝突。打 輸了,吃了小虧算了,如果打贏了,居然家長就來幫忙打。張明高去質問,非但不認錯,還蠻橫不講理。張是一個少年,不敢和他們衝突,只得忍氣吞聲,他從此對人沒有了感情。 這個世界不公平,還體現在悼念死者也不公平。在看父母的骨灰盒時,來的幾輛車下來的一群人,將其父母的骨灰盒推在一邊,張的心理非常不舒服。悼念回家後,買了 半斤肉,做麵條吃,弟妹們吃得是那麼的香,他們天真、顧皮,心理根本就沒有父母這麼早地離開的痛苦,他們吃麵的饞相,彷彿父母還在一樣。

張明高生活在痛苦 之中,認為活著沒有意思。他接觸的單位,街坊,同學的家長,他們都沒有體現出人性善的一面,都不能吃虧,都愛佔小便宜,在他看來都不是好人,殺了也不多。 有一次上班遲到,車間主任大罵。在加工零件時,速度慢了一點,生產廠長過來罵。車間裡的工人你忌我妒的,相互之間挑是撥非的,拉關係,走後門。覺得人很沒有意思。對人 沒有了感情。張明高覺得精神得不到安慰,沒有辦法擺脫苦惱,產生厭世情緒。

張明高打算先殺一些人,來鍛鍊自己的心理素質的身體素質,用這些人的生命為其所 走的“道路”做鋪路石。然後籌集資金到外地殺一個人,將自己的身份證放在死者身上,掩人耳目,造成一種假象,以為他已經死了。然後找一個鄉村,辦一個養雞 場。以後偷偷潛回武漢,有恩的報恩,有仇的報仇,將仇人統統殺光。這就是他的宏偉計劃!

張明高開始報復社會殺人不能赤手空拳,必須找武器。所謂一個車工,張明高有手藝,可以做一些土製火槍。

他被捕後回憶到:一次,我在街上玩,看見幾個熟悉的青年手中拿著自制的手槍,我便上前問道:“這槍能打死人嗎?他們笑著說:“怎麼,你懷疑嗎?不然,打你一槍試試。”我說:“我只是問問而已。” 為了看個究竟,我在一個週六與那夥人一道來到武漢後湖鄉的一個郊外,我見他們用槍打狗子,一槍就打死了。 我便問道:“你們這槍是怎麼做的?”他們說:“你不是車工嗎?用鋼材、鋼管就可以了。”我將他們的自制手槍看了又看,我學習成績不行,可看這東西頭腦還較靈活,我於是利用上班用自己的車床,搞了材料自制了一把土銃,我在偏僻的長豐鄉試了一槍,感覺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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