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瑞典辱華你怎麼看?國家會不會有實質性行動?我希望大家不要用感情回答?

感染速度最快的小姐姐


有啥可說的,人家瑞典就是看不起咱中國人。畢竟這一百多年來,我們還沒有發展到讓他們害怕的程度。淡然小司覺得我們應該加快發展步伐,建立強大的海軍力量,只有讓我們的艦隊遊弋在世界各大洋之上,這些猴崽狐孫們就不敢這樣造次。


瑞典這樣在公開得節目當中,不尊重他國,分明就是看不起我們。以後記住,長點臉,別去他們國家。別有倆B錢不知道咋嘚瑟了,非要去他們國家。更重要的是再出去要給我們國人長臉,你出去不是代表你自己你是代表的中國,中國人。不要讓人家還認為我們沒素質,不要讓那“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牌子讓自己扛回來,那樣就不配中國人。


我們先自己檢討完了,才知道自己的問題。我們不應該總是在事情發生了以後,才想起來該怎麼做?我們不能總是一味的聲討這些看不起我們的國家,我們應該想辦法防止,這些國家出現這樣的情況。

淡然小司覺得中國就應該好好學習一下美國,咱們也弄一個所謂的《通過制裁應對美國對手法案》,先立法,《通過制裁應對辱華法案》,我們也學美國,運用綜合手段對羅恩達爾和多爾辛這樣辱華分子予以嚴厲制裁。甚至,制裁他們的國家電視臺,這樣讓他們知道什麼叫威懾,什麼叫“為你那張破嘴付出代價”。

這一連串的事件發生,就已經說明了一個很深的國家之間的問題。我們不能坐以待斃,我們應該主動出擊。在約束自己國民行為的同時,也要對那些侮辱我們的國家及個人,進行懲罰。讓他們知道,不要拿有色眼鏡再來看我們,我們已經不再是那個積貧積弱的舊中國,我們要讓他們知道我們不再好欺負!!!
本文圖片來源於網絡,謝絕抄襲!!


淡然小司


由於之前遊客問題,引發瑞典極端分子做出對中國不友好甚至辱罵行為,我覺得瑞典這種行為是非常可恥的,這是對中國不尊重的行為。

瑞典之前一直被我們認為是一個非常發達幸福指數非常高的國家,於是大批的遊客湧入瑞典,大多數去瑞典遊玩的人們無非就是為了感受一下瑞典安逸的氣氛,結果因為風俗習慣引來不必要的矛盾,瑞典警察甚至對中國遊客實行拖拽行為,完全不把華人放眼裡。這次某瑞典主持人竟然在瑞典官方節目說一些對中國不友好的話,這是非常可惡可恥可恨的行為。部分遊客矛盾,瑞典竟然放大到整個國家來抨擊中國,這種行為十分惡劣。



不過瑞典不友好的行為表面看起來不可思議,其實細想一下還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從十九世紀以來,歐洲白人就自認為是全世界最優等得人種,絲毫不把其人種放眼裡,於是他們對其他人種發動侵略,殖民甚至屠殺。瑞典人也不例外,別看他在一戰二戰都是中立國,其實他們具備所有歐洲人該有的尿性,那就是他們才是文明人,其他人種都是魯莽的,現在許多歐洲人的觀念裡還是如此,根本不把其他人種放眼裡,加上這次遊客事件,瑞典人自然要吐露自己的心聲。有些人認為歐美人非常友好,其實根本不知道他們對有色人種多麼鄙視。



隨著中國的強大,必然不允許任何國家公然侮辱我們,我們要以最嚴厲的手段去處理這件事,必須讓瑞典人公開道歉,為自己的不當言論做檢討,並且瑞典官方必須控制國內不友好的輿論,對出言不遜的瑞典主持人進行撤職處理,必要的時候對他進行逮捕,讓他反思自己的不當言論,並且通過媒體,向全世界發表自己的道歉。並且對公開對華不友好的節目進行停整,節目全體員工集體公開道歉,集體檢討自己,必須表現出該有的認錯態度來。


當然我們也要反省自己,為自己不文明的現象進行反思,並且在今後的旅遊途中做到嚴以律己,不給他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我們是東方禮儀之邦,不管在哪裡都要表現出禮儀之邦的樣子來,不輕易破壞其他國家的規則,身在異國他鄉,也要嚴格遵守當地法律法規,不給民族丟臉,只有自己做的對,做的好別人才不會見縫插針,說一些刺骨的話,為了和諧文明社會的建設,每一個公民都應該出一份力。


風華歲月愁


此事該怎麼處理。

我打個不恰當的比方,一個小孩在你(已成年)面前撒潑打滾,無理取鬧。你會怎麼辦,一般情況下你會去找這個小孩的家長,看他家長怎麼處理。

如果家長不管,那麼恭喜那個孩子已經被遺棄了;如果家長教訓了孩子一頓,並向你道歉,你大可寬容些,原諒他便是;但如果這個家長袒護他的孩子,是罵是打就隨你心意了。

在瑞典電視臺發佈辱華言論這件事上,我們正處在告家長的階段。中國政府下一步行動,還是要取決於瑞典政府的態度。

那麼藉此時間我們先來分析一下這起事件。

事情的脈絡很清晰,9月21日瑞典某電視節目借月初時曾先生一家旅瑞所發生的警察暴力事件,在節目中使用缺少西藏和臺灣的中國地圖,同時大肆發佈辱華言論,並將節目視頻上傳至我國主流視頻網站優酷。

此事一經爆出,便在國內引起了軒然大波。各大主流媒體紛紛發聲,譴責瑞典電視節目的辱華言論。

那麼,我們從瑞典和國內兩個角度,分析此事。

首先,瑞典某電視節目的言論在瑞典國內合法麼。合法,為什麼?該瑞典電視節目在此之前也有辱罵其他民族的言論,雖然接收到了許多投訴信,但並未被取締,可以看出,瑞典政府對這種行為持放任態度。

其次,國內為何對此事有巨大反響。因為,瑞典該電視臺的言論嚴重損害了中國的國家形象,嚴重傷害了中國人民的感情。中國政府有充分的理由要求瑞典方面向全中國人民道歉。至於中國政府下一步會採取什麼措施,還得看瑞典政府的態度了。

因此,此事該如何解決,還得由兩國政府決定。





小生本姓張


能出國的,我印象中在國內都是社會中層及以上精英。不知到國外為什麼原形畢露。也許國外沒有他的後臺關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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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槐堂瑤瑤說天下


對於電視臺的辱華言論,我們首先是氣憤,一個電視臺,以這種方式辱華,是沒有底線的行為,是赤裸裸對我們尊嚴的踐踏。雖然曾姓遊客是有些不對,也是個人行為,不涉及到我們的國家。

每個人的價值觀不同,我們不能要求每個人都有很高的素質。曾姓遊客確實給我們丟臉抹黑了。但是,他在國內已經受到我們的譴責。你一個電視臺,對整個中國進行說三道四,是每個中國人不能接受的。中國有句成語,桔生淮南為橘,淮北為枳。這也許是瑞典國家自己也有問題吧。

我們堅決抵制瑞典這個國家。


仁澤至簡


昨晚,一則瑞典電視臺辱華的視頻把我氣得睡不著覺,我決對不是隻願聽讚歌不願聽批評的盲目愛國者,甚至,我的愛國心可能也不像自己想像得那麼堅定,但這則視頻已經突破了人類道徳的底線,赤裸裸地對整個種群進行卑劣的羞辱,我真想撕了這個女主持人醜陋的嘴臉。

可是,今天早上我看到了國人的這些評論:



我懵了,怒氣轉化為絕望。為什麼?我想問問這些人:為什麼你們能夠這麼冷酷?為什麼你們能對自己,對自己的同胞狠成這樣?為什麼你們面對對13億9千萬人進行無端指名道姓的惡毒攻擊,首先想到的不是打歪她的嘴臉而是進行愚蠢的所謂自我反思?你們已經自輕自賤到什麼程度?

你們想談素質,好,我就給你們談談素質。國人的整體素質是有提高的空間,可能給人留下了隨地吐痰,亂扔垃圾,愛插隊,高聲宣華等等不良印象。以前我也對這些現像深惡痛絕,這些似乎是難以逾越的坎,不滿的增加甚至快成了我愛國愛同胞的障礙,但是隨著年齡的增長,我開始多了一份包容,或者,有了更高一層的領悟。仔細想一想,國人或者世界範圍內的華人他們做為一個群體在國外坑蒙拐騙了麼?燒殺搶掠了麼?侮辱了或者侵犯了別國的民族尊嚴了麼?什麼都沒有。他們的這些不良習慣相對於惡性犯罪而言甚至微不足道。當然,他們的行為確實讓人感到了不適,你或者國外任何人都可以批評他們,譴責他們,或者懲罰他們,但是,那些高高在上的白人是怎麼做的?他們用最惡毒的、直白的語言攻擊整個族群,進行赤裸裸的種族歧視,似乎中國人對他們犯下了怎樣的滔天大罪,而且,這一切是以他們戴著平等的、自由的、先進的,文明的,更高一等的面具進行的,荒謬麼?醜陋麼?

再談談酒店的事,直接點,告訴我:那一家三口到底對瑞典人做了什麼?他們造成了幾個瑞典人的生命財產損失?對瑞典社會或經濟甚至民族造成了多大的破壞? 我告訴你,就算他們三人燒了整間酒店又殺了酒店老闆全家,那瑞典人也沒任何權力對13.9億中國人這樣公然的羞辱。

寫得夠多,先到這吧。朋友,放下偏見,不要對自己的同胞這麼狠,以“安份守己”,不敢“惹事生非”,甚至“軟弱可欺”為群體特徵的華人不該受到你們這樣的自輕自賤。那兩個記者和那家電視臺的所做所為,體現的是他們人性中最純粹的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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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一下,我發現上面這位網友的觀點能代表很多人。我覺得難以置信,其實我到現在都沒怎麼關注曾一家三口的事,因為我覺得這同瑞典電臺對我國的公然種族歧視相比簡直不值一提,而且,兩者是完全不搭噶的事。
我們就簡單評論下曾一家三口的事好了,他們同瑞典警方的責任怎麼分?五五?六四?八二?曾一家三口全責好了,他們三個是徹頭徹尾的無賴好了,但這跟國人(13.9億人)有什麼關係?就因為他們三個是中國人,就因為他們是無賴,所以你就可以推導出13.9億國人素質低下?蒼天啊!3個人,13.9億人,平均每人代表了4億多人!

我們的同胞章瑩穎被美國大變態布倫特·克里斯滕森殘殺,至今屍體都找不到。而美國人口只有3.2億人,哈哈,你1個人4億多人都代表了,我是不是也可以推導出因為美國人布倫特·克里斯滕森是大變態,所以美國國民(3.2億人)都精神不正常?荒謬啊,你肯定覺得這推導太荒謬了。那諸如上面那位朋友,3個人的錯你憑什麼讓13.9億人背鍋?3個人是無賴,你憑什麼推導出國人(13.9億人)素質低下?

正如我一開始說的,兩者其實是完全不搭噶的兩件事。瑞典媒體把兩者放在一起推導正體現了其用心極其惡劣。我們的同胞順著這個意思走正中了他們的奸計。

ps:謝謝大家的點贊,也可以關注我。


優優小甜心-2012


你在外面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撒潑耍無賴,大使館替你出頭就是把中國埋了,外國官方客套一句了事,外國民間不會對你的無賴行為買賬的,這就是不講規矩的垃圾國人給中國帶來的無盡惡果。建議這類人永遠定居海外。


人類支持香港人


本來曾某一家這樣的無賴蠢貨只是極少數,但就是有人非要為這幾個人站臺背書,使得將一個個體的無賴形象活生生的影射到了整個國家和國民身上!先是不經仔細調查聽信一面之詞就叫囂賠禮道歉嚴懲兇手,反轉後,外交部門也被迫降低調門為“維護合法權益”,造成外交事故!原本只是小範圍知曉的國人出醜通過它們“鬧大”後卻讓全世界幾十億人盡人皆知!以後我國人出去碰到外國友人被問及時假摔一事時我們拿什麼來言對?!面對這樣的惡果,它們不但不反思、對於失實報道不但不道歉,反而又四處煽風點火故意煽動種族仇恨,只是瑞典電視臺一檔娛樂節目中的一個脫口秀專職諷刺的片段而已,它們卻要將這種【極個別人】的可能的不當言行,擴大到兩個國家全體國民的對立上!擴大到整個民族仇恨、種族歧視的高度!這不正像是一種國家之間的“碰瓷”嗎?有點要強調下: 像瑞典這樣的國家有充分的言論自由,言論自由的意思是政府不會控制媒體的言論,不存在一個給所有媒體下命令和審查的機構。而各種媒體靠的是各自的職業操守、世界觀及信念,以及市場看不見的手及輿論監督來約束自己的言論。各主持人尤其是脫口秀,都是各自獨立,任何言論只代表他個人和部分人的觀點!任何人聽到他說“我就是種族歧視”都不會當真!因為“不能種族歧視”在西方國家是政治正確,否則你根本無法立足。所以,你拿一個“不正經”的言論來碰瓷,說自己受到了“無盡的傷害”實在是找錯了目標。不知刻意這樣操作的人是居心何在?!難道僅僅是為了剛剛在“瑞典遊客事件”的失實報道事故中的信譽盡失而設法“扳回一城”麼?!

對於瑞典遊客被扔事件,有人就是喜歡、刻意、胡攪蠻纏地堅持站在道德、人情的角度觀察評論,絲毫不知“國法無情”為何物,選擇性的忘記“入鄉隨俗”的基本道理!

可笑的是,有些人一邊在網上提示“出國公民要入鄉隨俗,尊受所在地的法律法規習俗”,另一方面卻在指責別的國家警察執法時沒有“人性化執法”,這不是自相矛盾的莫名其妙嗎?

分析瑞典遊客事件產生外交糾紛,其實很簡單,可分為三個層次討論:(1)有沒有違法?(2)言行失當、擾亂秩序,警察有沒有權處理?該怎麼處理?(3)警察“扔人”中有沒有“過分”的細節?有無侵犯他們的人權?

(注:【酒店是私人領地,警察無權強制酒店接客!】這一點其實最為重要,曾某有後面的悲劇其實就是在此一點上出現誤判!而很多網友不理解瑞典警察“執法不人性”其實就是沒有理解這一點!警察不驅離曾某一家很可能會被酒店投訴違法“不作為”!)

(一)\t有沒有違法?

這一項完全沒有爭議:曾某一家沒有構成瑞典法律意義上的“違法”,我們這叫“犯罪”: 瑞典等一些西方國家,沒有那種警察可以直接剝奪一個人的人身自由最多長達15天、而無需審判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他們要實現這一點必須要檢察官和法官甚至律師介入後才行,在瑞典 “違法”的意思就是“犯罪”,並得到審判才能進行相應的處罰。

(二)\t他們的言行失當,擾亂公共秩序,警察有沒有權處理?該怎麼處理?

1)\t任何一個看過視頻的人都不會否認曾某一家“言行失當和擾亂公共秩序”!瑞典警方當然有權採取他們認為合適的方式進行處置,你不能當場抗拒,否則就是暴力伺候!這在哪國都一樣。不管是驅離酒店、還是“扔人執法”,你只能事後申訴,而 “扔人執法”是瑞典警方處理此類事件的常規做法之一,在我們這對應有警告、訓誡、罰款、拘留等。你可以選擇理解同情,但不是你逃避或否定執法的理由。因此,既然有擾亂秩序的行為就該接受相應的懲罰,這沒什麼好說的。

2)\t常識是,我們可以投訴【瑞典警察在對曾某一家執行“扔人執法”中存在“過分暴力”或存在不當,侵犯了我公民人權】,而不能投訴【瑞典警方不能用“扔人執法”處理曾某一家】,因為後者是干涉他國內政。因此,入鄉隨俗,也沒什麼好說的。因此本事件就剩下唯一的爭執焦點:【警察在“扔人”中有無“過分”的細節】。

(三)本案中警察在“扔人”中有無“過分”的細節?分為兩點討論:

1)\t時間地點合不合適?

這就像無法和色盲及裝瞎的人對顏色的認識達成一致一樣,雙方永遠也不可能達成共識。根據基本事實,看官自行判斷這樣的扔人地點的選擇會不會對曾某一家構成人身傷害:氣溫10度,離事發地僅8公里,地鐵口附近200m,24小時營業,有能拍照打電話能地圖定位的手機,有路燈有路標指示牌的十字路口,遺址公園入口,曾某會英語,有溝通能力。

2)\t存不存在過分暴力嗎?

現有視頻不存在暴力。上下車和車上有無使用過分暴力,這永遠都不可能有【共識的真相】。

PS1:關於“傷情”照片分析:外傷基本3種:骨折、皮下出血和破皮傷。這裡骨折不存在。皮下出血也叫軟組織挫傷,一般表現為淤青,不可能像圖片一樣黃色。而那個黃色更像是碘伏碘酒檫拭的留痕!而中國人一般處理皮下出血的淤青,習慣用“活血”用的如紅花油、正骨水、香港“黃道益”之類藥品,而這些藥品一般都是無色或檫拭後不留色痕的。而碘伏、碘酒一般是用來檫拭在破皮傷防止感染的,沒人會用它們來處理淤青。可是,奇怪的是,仔細觀看圖片,我們並沒有看到破皮傷!所以,該傷情圖片造假的可能性很大!:

PS2:關於同類案“瀆職”比較問題:

因為警察在處理警務的時候,常生死攸關,所以法律賦予他們有現場的決斷權。至於決斷的對不對,當事人只能事後申訴,這一點在哪國都一樣。而只有當後果產生時,才會反推其行為的合理性。你不可能用一個同類案件的“瀆職”來論證另一個事件中的警察“瀆職”,因為世界上沒有兩片相同的葉子!何況本事件中沒有對曾某一家產生任何實質的傷害,因此,沒有後果哪來的瀆職?!也更不可能用偶發的一個“瀆職”案來論證“扔人執法”是違反人權的執法方式。而正是因為多年前的那個 “瀆職”案才使得瑞典警方在“扔人執法”上顯得更加成熟規範。從本事件你就可以看到,你幾乎找不到在這次“扔人執法”過程中的任何破綻。









SZ誰主沉浮CF


按我個人觀點:朋友之間,個人之間開個小玩笑,不傷尊嚴等,沒關係,小事。作為一個電視節目,公然突破底線,發表這種言論辱華,侮辱整個中國人民尊嚴,這已經不是什麼自由言論,一個調侃的話而已。我個人覺得這就是辱華了,要不然你們的心可真大。就他們電視節目這言論,如果我們不反應,只認為這是人家的一個調侃,可能以後我們臉上在外國人眼裡有可能就留下這個不光輝的標籤。也真心希望出境外旅遊的同胞注意個人形象,畢竟不只是關係到個人形象,也會關係到國家。個人觀點,不針對任何人,不喜勿噴!~~路過


我是另一個自己457


這件事情是我們的大使處理不當造成的,一個潑皮到國外撒潑被無禮對待,國家層面你適當護一護,降低下影響就行了,俗話說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這麼丟臉的事捂都捂不住,你非得無理辯三分,弄得全世界都看不起我們。話說回來,雖然我們處理不當,無理在先,瑞典你也不該得理不饒人,踩鼻子上臉,這麼做,只能讓你蕞爾小國自討苦吃,我們大不了髮禁令不讓國人去你們那旅遊,經濟斷交。吃虧的是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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