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修改後,年終獎的處理辦法!

個人所得稅修改後,年終獎的處理辦法!

個人所得稅(personalincometax)是調整徵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徵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大家可知道,個人所得稅發修改後,年終獎的處理辦法。不知道的夥伴跟著西安會計培訓班小編一起來看下吧!

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計算繳納工資個稅,按照適用5000元新的費用標準和新的稅率表,還是“一個月一個月的算”,並沒有說“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也就是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是存在的。

2.自2019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至於,2019年1月1日起,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是否存在,真的不知道!等政策明確。

如果不存在,可能會變向增加以年終獎為主要來源的個人的個稅稅負。

3.建議發年終獎“等會”

在不考慮當月發放工資的情況下計算年終獎個稅(即假設當月扣除三險一金工資超過5000元),年終獎金額就是應納稅所得額。

【心急狀態下】如果9月份發,適用3500元舊的費用標準和舊的稅率表

(1)應納稅所得額=年終獎金額=140,000.00

(2)平均每月=應納稅所得額÷12

=140,000.00÷12

=11,666.67

(3)平均每月11,666.67,參照2018年10月前稅率表,得到稅率25%,速算扣除數1,005.00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140,000.00×25%-1,005.00

=33,995.00

(4)稅後年終獎=稅前年終獎-應納稅額

=140,000.00-33,995.00

=106,005.00

【看過文章情況下】按照公佈《個人所得稅法》修改方案,如果在10月份以後發,適用5000元新的費用標準和新的稅率表

(1)應納稅所得額=年終獎金額=140,000.00

(2)平均每月=應納稅所得額÷12

=140,000.00÷12

=11,666.67

(3)平均每月11,666.67,參照修正案公佈稅率表,得到稅率10%,速算扣除數210.00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140,000.00×10%-210.00

=13,790.00

(4)稅後年終獎=稅前年終獎-應納稅額

=140,000.00-13,790.00

=126,210.00

沒有對比沒有傷害

稅後年終獎相差=126,210.00-106,005.00=20,205.00

或個稅多繳額=33,995.00-13,790.00=20,205.00

提醒一下,年終獎(不考慮當月發放工資的情況下)10萬元,個稅多繳額9655元。

4.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個人納稅人,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只允許採用一次(國稅發〔2005〕9號文件)

2018年度已經發過全年一次性獎金的企業您就“飄過”(沒有年終獎的企業在藍天上飄過,有點高)

至於2019年1月1日起,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是否存在真的不知道,屬於2018年還沒有發過全年一次性獎金的企業,一定要好好珍惜“只允許採用一次”的機會,過期不候。

關於個人所得稅的知識西安會計培訓班小編就分享這麼多!想要拿更多的薪水,取得更好的職業發展,西安會計培訓提供的以上這些知識,你就必須得你瞭解!在這個非常殘酷的職業競爭中,都是適者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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