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洪敬任東漸富村黨支部書記期間,未按要求定期對低保戶進行復核,及時清理和調整不符合低保政策人員,及時對不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員進行清理和調整,特別是2016年5月縣政府開展專項核查工作後,該村仍未按要求對已排查出的村幹部及公職人員近親屬戶進行清退,未對部分有房有車戶進行排查清理,致使2018年市委巡察大田莊期間,該村清退低保戶33人,造成不良影響。此外,該村還存在擅自改變專項扶貧項目資金用途問題。縣紀委給予董洪敬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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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5 03:42:19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
董洪敬任東漸富村黨支部書記期間,未按要求定期對低保戶進行復核,及時清理和調整不符合低保政策人員,及時對不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員進行清理和調整,特別是2016年5月縣政府開展專項核查工作後,該村仍未按要求對已排查出的村幹部及公職人員近親屬戶進行清退,未對部分有房有車戶進行排查清理,致使2018年市委巡察大田莊期間,該村清退低保戶33人,造成不良影響。此外,該村還存在擅自改變專項扶貧項目資金用途問題。縣紀委給予董洪敬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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