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是張自忠的救命恩人,卻被張自忠槍斃兩次處死

1938年3月,張自忠率軍會戰臺兒莊,行軍途中的某天早晨,一位中年婦女帶上她16歲的女兒,哭著臉要面見張張自忠。

張自忠的副官詢問原因,中年婦女含著淚水說:"昨天晚上你們一位戰士翻牆進屋,將我女兒給糟蹋了,往後我女兒怎麼嫁人呀!"

說到這裡倆母女都放聲大哭起來。

確認事情是真的之後,張自忠雷霆大怒,厲聲下令:"迅速查清此人,嚴懲不貸。"

此人是張自忠的救命恩人,卻被張自忠槍斃兩次處死

並問該女子記得模樣嗎,女孩說長什麼樣子自己沒看清,可是自己抓傷了那個人的大腿。

此人是張自忠的救命恩人,卻被張自忠槍斃兩次處死

張自忠說只要有證據就好辦,於是他連夜讓全軍將士集合,並且讓所有士兵脫下褲子,一個一個找,最終找到了一個吻合的。

這個人不是別人,正是一個叫孫二勇的營長,此人立過不少的戰功,張自忠和他也很熟悉,而且還救過張自忠的命,這個孫二勇也承認了錯誤,表示自己是一時衝動。

此人是張自忠的救命恩人,卻被張自忠槍斃兩次處死

張自忠大怒:"我瞎眼了,養了一條狗,抓起來!"

當軍法處長請示張自忠如何處置此事時,將軍竟足足沉默了5分鐘,才說出一個字:"殺。"

他怎能不沉默?就算孫二勇是一條狗,那也是一條"功狗"啊。

孫二勇曾是張自忠手下馳名全國的大刀隊成員之一,喜峰口的長城上,有18顆鬼子的頭顱像皮球一樣在他腳下滾動過。"七七事變"中,他率一個半連扼守盧溝橋,與日軍一個旅團搏殺。橋不動,他也不動。

尤其是,他是張自忠的救命恩人。

一年前,張自忠代理北平市長,是漢奸們眼裡的釘子。一夜,張自忠路遇刺客,擔任貼身警衛的他奮身撲到前面,他胸膛做了盾牌,三顆子彈竟未打倒他,刺客先軟癱了半邊。

此人是張自忠的救命恩人,卻被張自忠槍斃兩次處死

但是這個孫二勇也真是命大,捱了兩槍後卻沒死,被人發現帶回了軍營,張自忠得知後,對孫二勇說:"你放心走吧,我會替你多殺幾個日本人。"

然後親手將孫二勇擊斃。

根據在場的人回憶,張自忠將軍在抬槍的那一刻眼淚流了下來,那可是自己的救命恩人。

至於有人說為什麼不讓孫二勇娶那個女子,這個在當時有記載,那個姑娘不願嫁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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