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进行时(四)

扎实办案 合理建议

公益诉讼进行时(四)

在摸排线索过程中发现,潘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怠于征收其辖区内相关企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涉案当事人虽然因职务犯罪被判处刑罚,但直到答复期届满,住建委仍然没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征收欠缴的配套费,导致国家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

公益诉讼进行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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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集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正式立案。

办案人员为找准抓实证据,到审判机关调取案件卷宗,紧扣案件事实和办案程序,查阅大量行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资料,确定被监督主体和其工作职权范围,根据职权范围,向潘集区住建设委发出征收配套费的检察建议,向淮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出征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检察建议,完成诉前必经程序。

公益诉讼进行时(四)

办理的3起环境污染案件,每一起案件背后,都有办案人员多次现场调查取证的足迹。扎实的办案风格,为案件的成功办理提供了保障。检察建议发出后,淮南市人防办立即启动自我纠错机制,挽回国有资产共计439万余元。潘集区环保局采纳建议,改善了潘集煤销路的严重扬尘污染;被污染的非法炼铅场地,也正在处置清理;被非法侵占的农田,被彻底恢复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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