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帶6個月大雙胞胎離家出走,將孩子放水溝里拍視頻發給家人,這種做法涉嫌犯罪嗎?

冰焰


表明觀點:最終女子是被警方教育訓誡處理,足以可見該行為還未構成犯罪,但是確實為違法!雖然沒有對女子進行嚴厲懲處,但是還是想說這種人怎麼配當母親?

案件事實不再贅述了,都說虎毒不食子,孩子是母親身上掉下來的肉,女子因為負氣離家出走的行為本身就不稱職,更何況還竟然將還在哺乳期的雙胞胎帶走放在水溝裡進行虐待!

有能耐你和別人較勁去,沒本事就來虐待自己的孩子,這連禽獸都不如吧,老虎再狠還知道保護自己的孩子,更何況是人?這種人根本不配當個母親!

另外對於案件中詢問的女子的行為是否涉嫌犯罪,很客觀的說目前警方既然對其進行的是教育訓誡足以可見該行為尚未構成刑事犯罪,否則按照規定應當刑事立案之後對其進行追究刑責。

但是毋庸置疑的是女子的行為肯定違法,作為母親及監護人其有義務看護和保護好孩子的責任,但是其不僅不予以照料孩子,反而將孩子放在水溝中並拍攝視頻要挾家人,實在是愚蠢至極!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麋鹿說法


應該吧、但不懂法律、只是認為她的做法不對、即便對家人不滿、也不能在孩子身上下手、難道你不心疼孩子嗎?這樣做既傷害了孩子又對你不利、讓家人對你怎麼看、所以這個女人做法不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