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巧”断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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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断纠纷案

法官“巧”断纠纷案

韩城日报记者 刘宁宁 通讯员 杨育学

“尊敬的法官,希望把我的车保全到法院,如果无法保全车辆,我就到山里看车去……”8月31日早7时左右,芝川法庭张伟法官的手机收到这样一条短信,这是几天前刚受理的返还原物纠纷案的原告发来的。

这个案子比较特殊,原告以自己婚前购买车辆被其丈夫、公公非法扣留为由,起诉要求返还车辆,而对方以自己也垫付购车款,车辆有其份额为由拒绝返还。8月5日车辆被扣后,原告先后到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多次反映,要求解决无果后,向法院起诉。

张伟告诉记者,这个案子本来安排在10天后开庭,鉴于原告因索要车辆多次受挫,情绪非常激动,法院若不及时采取措施,极有可能发生人身伤害突发事件。经与领导协商,张伟决定先不要求原告办理诉讼保全手续,马上去被告处查看情况,了解案情,争取让被告把车辆主动交到法院保管,待案子审结后再作处理。

随后,张伟来到被告所在地芝川某村,一进村口就看见一辆小汽车停在路边,蒙着车罩,轮胎的气被有意放掉,旁边便是被告家。进入院子,表明身份后,张伟并不急着谈案子,而是和被告方拉家常。谈话得知,被告家虽地处偏僻山村,但由于栽植大量花椒,经济收入并不差。原告与被告均是再婚,结婚不到一年,由于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结婚时,女方按揭买车的车款还没还完,加上女方做净水机生意,男方给了几万元。男方家也并不想要女方的车,只是想把车扣住,要求离婚时女方返还其资助做净水机生意的钱。听到这里,张伟觉得,法官要和医生一样,“对症治疗”才能“药到病除”。这个案子,表面看是返还原物、争车,其实双方都把车作为离婚谈判的砝码。单纯把这个案子按返还原物纠纷审理,避开离婚不谈,只会导致双方矛盾进一步升级,只有把双方离婚问题处理好,车辆返还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当天,经法官多次斡旋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方先将车交到法庭保管,随后原告与被告按照法院调解的离婚协议办理离婚手续,手续办完后,原告到法庭领走车辆,撤回起诉。下午4时,双方按照上述意见,履行相关手续。

晚上,张伟手机又收到一条短信:“真心感谢张法官,人民法院真正是为人民服务的,你们的调解方法让我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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