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报告

光山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报告

8月23日上午,光山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由光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辉所做的该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报告》。光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峰、各位副主任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

光山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报告

根据议程,光山县人大常委会听取了李辉院长《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报告》。据报告介绍,光山法院坚持最高法院“一性两化”的总要求,以最高法院“一打三反”为总抓手,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四个基本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2016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899件,执结3476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4.52亿元,执结率为89.15%,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为91.12%,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终本合格率为91.71%,执行信访案件的办结率为100%,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核心指标已达成,光山法院的执行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同时,李辉院长还就“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常委会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随后,光山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光山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报告》。会议还对光山法院的执行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光山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报告

张峰主任指出,执行难是困扰全国各级法院的顽症,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是最高法院做出的重大部署。近年来,光山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措施实,力度大,效果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有力的维护了群众利益,捍卫了司法权威,促进了社会诚信。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和光山县委常委会听取了光山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汇报后,光山县人大常委会再次专题听取该项工作报告,目的是进一步体现人大对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同时,也是对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主席、街区人大工委主任和人大代表进行的一次普法教育,以进一步扩大宣传、提高认识。

光山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报告

张峰主任强调,解决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仅仅依靠法院一个单位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得大力支持和相互配合,只有在全社会形成共同参与、通力合作的良好氛围,才能有效遏制执行难问题的产生,才能有利促进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张峰主任表示,光山县人大常委会将全力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切实加强对人大代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让人大代表在诚信体系建设中要做好示范、当好表率,做诚信体系建设忠实的履行者,坚定的捍卫者,积极的宣传者。

光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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