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市中心,車子飆到90千米/小時。開車的是車主的朋友,一開始心裡有點發憷,坐在後排的車主說:“我已經把車牌遮掉了,你隨便開。”
當白色轎車以90千米/小時的速度連闖數個紅燈後,“砰”的一聲巨響,三個正在過馬路的行人被撞飛,一死兩傷。
悲劇即刻進入司法程序,除了駕駛員,令人意外的是,後座車主這一回也被起訴“交通肇事罪”,這在交通肇事案件中非常少見。這是金華婺城區人民檢察院剛剛承辦的一起案件。
朋友相約酒吧,喝到半夜裡
2018年2月18日,農曆大年初二,正是家家戶戶拜年走親戚的時候。
金華杜某在親戚家吃完晚飯,和幾個朋友相約酒吧,點了軒尼詩洋酒和礦泉水,還發了朋友圈。
很快,他一個多年未見的朋友永康人童某在朋友圈給他留言,說也要來。
午夜前後,童某帶著朋友出現,大家又點了兩瓶洋酒喝起來,喝到凌晨2點多,一行人才從酒吧出來。
童某是開車前來的,他說送杜某回家。
一開始,是童某自己開車,但他對金華市區路況並不熟悉,路上闖了一個紅燈。後來童某下車,乾脆用貼紙貼掉了前後車牌。與此同時坐後排的杜某爬上駕駛座,說“我來”。
“我把車牌遮掉了你隨便開”
杜某開出沒多遠,遇上紅燈,他停下來,但童某卻讓他衝過去。
“我說前面是紅燈,要扣分罰款的。”杜某有點猶豫,但是童某卻告訴他:“號牌遮掉了,你隨便開。”
杜某開著童某遮了號牌的車,沿著金華市區雙龍南街一路自南向北飛速行駛,接連闖了數個紅燈,突然看到前方有四個行人正在過馬路,這時只有十來米的距離了。
“當時我連剎車都沒來得及踩就撞上去了。”杜某說。
“砰”的一聲巨響,汽車的擋風玻璃碎了兩個大洞。突如其來的一撞,讓他整個人都懵了,他沒有停車查看,而是沿著雙龍南街徑直開到江北。
一路上,杜某不停地問童某和另一個朋友該怎麼辦,幾個人認為,杜某酒後開車,現在去自首,後果嚴重,建議他第二天自首。
其實,車開出十多分鐘後,杜某還駕車返回過事故現場兩次,第一次看到有警車在,又離開了,第二次再返回,現場已空無一人。
被撞三名行人送醫後,其中一人於當日因搶救無效死亡,一人重傷……
除了駕駛員,車主也被起訴
第二天,還沒等杜某去自首,交警就先找上門,面對警察的訊問,他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
身在永康的童某,第二天一早也在家人的陪同下到了公安局。
交警部門根據事發時視頻監控,測算杜某撞人前的行駛速度,達到了90~91千米/小時,而事發路段,限速60千米/小時,且位於金華市中心。
9月26日,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對杜某和童某提起公訴。“童某雖然主動投案,但是根本沒覺得自己會涉及刑事犯罪,他覺得自己不是駕駛員。”承辦的檢察官說。
哪怕不是駕駛員,也可能涉罪
在同一輛車中,除了司機,坐在後座的車主也被以交通肇事罪起訴,非常少見,依據是什麼?承辦檢察官說,在司法實踐中,除了駕駛員,車輛所有人、僱主,甚至是行人、乘客等非駕駛人員都可能成為交通肇事罪的主體。
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從事交通運輸人員或者非交通運輸人員,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責任的基礎上,對於構成犯罪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比如後排乘客沒有觀察道路車況,開關車門,導致後方車輛沒有及時避讓,導致發生交通事故,一人死亡,乘客負事故主要以上責任,也應當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該解釋第七條又規定,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包人指使、強令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譬如,在本案中,童某雖沒有駕駛車輛,但他是車輛的所有人,他完全預料到其命令司機違章駕駛可能會發生交通事故,卻依然指使杜某在道路上闖紅燈,與事故發生具有刑法上的因果關係,所以童某也應當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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